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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1)(1 / 2)

怎么跑得这般快,他又不是妖魔鬼怪!

谭昭走了没两步,忽然就记起了一桩事,这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但想了想还是返身追了上去。

修道之人,要寻一个普通人的气息,那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即便王献之为了办事,并没有在家中,但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开始,祝疏之就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子敬,别做傻事。

王少年温润如玉,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也从不多言,风流蕴藉世人皆知,此刻却难得暴躁,语气非常冷厉:祝兄不请自来,还请离开。

谭昭倚在旁边的廊柱上,望着廊下已经脱了靴子的少年郎,旁边是药店已经处理过的艾草:艾灸既不会要命,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王子敬脸色显而易见地难看,似是压抑久了,终于爆发出来:那我该怎么办!疏之,你教教我好不好!我根本不想做什么驸马!

果然是这桩事,不过他记忆中好像没这么早,哦对,今年书圣去世,少年郎还要守孝的。

如今此事还未声张,谭昭只能假做不知:子敬你不是早已成婚?

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要搁以后礼教还在,哪家的皇帝都做不出逼臣子的儿子离婚娶自家女儿这种事,毕竟皇家即便权力大,也要脸啊。

也就是这会儿,大家都不要脸,皇室想给自家公主找个条件好的驸马,这有错吗?司马家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

当然要搁以前王导、王敦都在的时候,皇家也不敢这么做。

世家盘根错节,也有起起落落,如今王羲之病重,王家小的一辈还在成长,也难怪司马氏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逼人离婚了。

还有大概就是,王谢两家的名头太盛,现在这会儿挺太平,司马家也想用这个来压一压世家的风头,好让天下人知晓,这天下还是姓司马的。

即便是声名赫赫的王家,即便你已经成婚,文采斐然,他司马家的公主看上了你,你就得离婚麻溜地来娶他家的公主。

怎么说呢,手段这么幼稚,难怪药丸。

王子敬断断续续地说完,望着艾叶出神。

所以你便想烧残自己的双脚,好让那公主死了这条心?

没回答,但显然是默认了。

那还不如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你天生有脚气,喜欢抠脚抠鼻屎呢。

这也太狠了吧?!

王少年瞪大了眼睛。

第120章 玄不改非(十七)

见人好像一副要当真的模样,谭昭赶紧开口: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我说着玩的, 就像你烧伤了自己脚, 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没用的。

残忍又直接, 王子敬看着地上的艾叶,难免有些绝望。

其实我也知道,但倘若我什么都不做, 那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直乐观潇洒的少年垂下了头, 像是挣扎的小兽一样。

即便是世家出身, 少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王子敬心性善良,不追逐名利, 这种时候也只会选择伤害自己来换个成全。

气氛一时凝滞, 好像除了认命, 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父亲乍闻此事, 气得重病,说宁死也不会让幼子去做这等背信弃义之事, 家中兄长皆为了回护他愁得睡不着, 这等消息, 他都不敢告诉尚在孕期的夫人。

父亲身体本就不好, 若再气下去, 王献之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冰凉了。

要想打消皇室的婚约,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谭昭捻着腰间玉佩的环穗,开口说着:倘若你公然自残, 即便对外说是不小心造就,但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如此做,就是在打皇家的脸,只会起到反作用。

但如今此事还未传开,舆论还未起,如果让皇室认识到,你与公主结亲,于皇室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那么不用你拒绝,皇室自然会收回旨意。

这是公主看上王献之的事情吗?是。

那完全是吗?必定不是啊。

人王献之少年有妻有娃,虽然娃还没出生,但人生幸福,凭什么你公主看上他,他就必须休妻娶你啊?还不是因为有政治利益。

说得残忍直白些,王少年这段婚姻,只是政客们博弈的牺牲品。

有那么一瞬,王子敬像是看到了曾经魏蜀吴三国鼎立时,那些谈笑间智谋天下的谋士一般,难怪父亲会说能写出这般文字的,绝非池中物。

交浅言深的道理谁都懂,更因如此,王子敬才更加感激对方这一番话。

疏之,谢谢你。

谭昭挠了挠头,全没方才的镇定样:哎呀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

酒不是什么好酒,但别院的厨娘却是做的一桌好下酒菜,与上个世界凄凄惨惨戚戚地被威胁背黑锅还诈死相比,这个世界实在悠闲许多。

和睦的家庭,宽容明理的父母,也没有人来压迫他做什么事,社会或许有些黑暗,但大家都非常会玩,所谓能招惹的麻烦,其实也还好。

谭昭摸了摸自己非洲人的光环,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哎,突然有点想酿酒了。

不过兴头刚起,谭昭就有了几分醉意,修道之人其实很难喝醉,不过他想醉就醉了。从前他非常喜欢热闹,当然他现在也喜欢,不过难得有这种独处的时候,居然比身处闹市心情还要静谧。

果然人应该劳逸结合,且让他醉一会儿吧。

谭某人说醉就醉了,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洗漱完毕,也不走正门,给自己一键换脸,就去他山苑自投罗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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