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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25)(1 / 2)

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刹那,赵晓酒的记忆开始回笼,喜悦的泪水从眼眶中夺目而出,像个傻子一样,抱着怀里的书包拼命点头。

嗯呐大佬,我一定会顺利毕业,努力活下去的。

还有,大佬你早就是我的新偶像了,偶像大大,你一定要活得更好呀~

第186章 人间春色早(一)

谭昭觉得自己被坑了,虽然他并没有证据。

春日的街头, 热闹非凡, 小贩叫卖声, 夹杂着吃食的香味,人间繁华, 确是让人长醉不想归。

这可比秦朝咸阳城的街市热闹多了,远处还有柳堤暖阳,画舫美景, 诗人墨客, 才子佳人, 这绝对是春日里的江南。

送了公子酒一程,谭昭就感受到了天道爸爸卸磨杀驴的反复无常, 被塞了双倍的获得时间后, 他就被天道爸爸一脚踢了出来。

人世间的悲凉啊, 简直痛彻心扉。

[那么问题来了, 统统,说好的度假世界呢?]

系统:是度假世界没错啊, 上个世界总部那边根据你的情况, 特地给我升级了系统, 为了补偿你被天道发现算计一场, 这个世界算是白给。

[我怎么就这么不信呐。]

系统:哎呀, 不要在意那么多细节,系统测试版嘛,福利多多哦, 而且这具身体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没有因果,不需要你做任务,选取的地图也是你最熟悉的江南景,堪称养老圣地啊。

[]更悬了。

系统:别这样,人与统之间要多一些信任,人间才能充满爱呀~

谭昭选择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姓陆,名三载,是确州城中的一个小混混,从小不干正事,是被乞丐养大的,打从老乞丐死后,就更加无法无天了,今天上那家赌钱,明儿个就去东家偷鸡,游手好闲,又自命不凡,老想着一步登天的美事,现实却每天都在教他做人。

如此这般混到二十二,兜里没钱,矿里没家,昨夜跟人喝酒喝嗨了,脚下一个踩空,掉进湖里淹死了。

这一生也是简洁得没谁啊,交的全是塑料酒肉朋友,还真是无因无果啊。

系统:陆三载也不存在隐藏身世,请宿主放心,绝对不会出现半路认亲的戏码的。

[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巨型flag升起的声音。]

系统:请宿主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怀疑,谢谢。

陆三载实在是个不修边幅的主儿,一身的酒馊味不说,头发整个油腻腻地披着,只在后面用一根破布条绑了一下,年纪轻轻就留了一把大胡子,江湖人称陆大胡子。

起因还是原主的名字给闹的,陆三载,陆三岁,谁愿意每天给人叫三岁小儿啊,名字不能改,他就只能动小脑筋了。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陆三载打从续了长须,那是保护费收得多了,腰板也挺得直了。

久而久之,就没有多少知道他的真名了,见到他的都喊大胡子。

这既来之则安之,他跟系统也合作多年,这点儿信任确实还是有的,当务之急还是应该痛痛快快洗了澡,然后满足一下枯萎了六年的口腹之欲。

首先,磨刀霍霍向大胡子。

陆三载这大胡子留了有好几年了,从不做修剪,野蛮生长,都带着股陈年泔水味,谭昭将胡子刮了之后,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细嗅,还能闻到春天的青草香。

找了个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半日,换了身新衣裳,谭昭坐在临街的馄饨铺里,足足吃了三碗三鲜馄饨面,这才开始思考人生。

确州城,是个都城,繁华热闹,谭昭却从未有过耳闻。

甚至连这片大陆,他都陌生得紧。

细细嗅了嗅空气里灵气的味道,浓郁得让人呼吸间都能感觉到心旷神怡,他吃馄饨面的功夫,就看到街上有不下十个身上有灵力波动的人走过。

有和尚,有道士,也有一身短打的游侠。

初来乍到,谭昭决定入乡随俗,其实古代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这个职业,他还蛮好奇的。

循着记忆来到城西,确州城的城西鱼龙混杂,地痞流氓和帮派势力盘踞,陆大胡子身无长物,自然是排不上号的。

不过他子承父业,老乞丐死后,他继承了老乞丐的地盘,扯着老乞丐的虎皮收着微薄的保护费。

这条街叫长椿街,位于城西的西边,住在街上的只比隔壁一街之隔的贫民街好一些。整条街住了大概二十来户人家,陆三载就住在街口搭起来的草棚里。

老乞丐的规矩,只要进出街口,每个月就得交五文钱,一文钱能买个素馅的包子,总归是饿不死。谭昭翻着记忆,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这与其说是收保护费,倒不如说陆三载是受了这二十户人家的恩,吃人家的米长大的。

系统:所以,你真要住草棚?

[当然不是。]

谭昭到了长椿街,已经入了夜。街上的人家都关着门,房子看着有些破旧,却打理得非常干净,连街口的草棚都瞧着不错。

[其实,住草棚也挺不错的。]

系统:

不过两月,谭昭就已经在长椿街混开了,剃了胡子束起头发,虽说仍旧没干正经营生,但这年头浪子回头,总归容易被人接受。

当然,陆三载居然生得不丑,甚至没了胡子,又被谭昭好生养了两月,比隔壁家从小读书的赵家小哥更像个读书人。

李婶儿,不用,我有钱,那丁点肉,您就拿回家给您那小孙子打牙祭吧。

我这巡街呢,收了钱,我总得做事啊,您说是不是?这担子我来帮你挑,不压肩膀,有力气呢。

赵哥儿读书回来呢!

赵哥儿却是个记仇的,即便此时的陆大胡子已经没了胡子,他仍然哼了一声,抱着书就回家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

哎呀,今儿个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酿,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

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谭昭虽说一身布衣,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却绝不会做在明面上。

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你管你大爷穿什么呢,大爷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给钱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鸡很快上来,另配了两个时蔬,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给个神仙都不当。

呷了一口酒,鸡肉连骨头都酥了,轻轻一抿就下来,就是这该死的好味道啊。

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

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他当然是不介意的,刚要开口,抬头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一身玄衣,气息内敛,气质却非常特别。

也就一刹那的功夫,谭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请坐请坐。

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置,他来得早,位置靠边,虽不是包间,也差不离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刹那,谭昭才发现人居然还带了条黑狗。

难怪刚才小二的声音那般局促,估计是因此已经被不少人拒绝了。

切两盘牛肉,来一壶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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