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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34)(1 / 2)

怎么了,闷声不吭的?连狗头都摸着刺啦啦的,手感下降。

哮天犬默默将自己狗头从魔爪之下挣脱出来: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我问你,你也觉得仙凡相恋不成吗?

谭昭果断摇头:当然不是,我尊重一切人间情爱。

那你还

但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想做特别的路,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哮天犬觉得大道理听了头疼:说具体点。

你听过凡间的话本没有?

听过啊。还挺无趣的,听说书不如多吃一块肉呢。

那丞相家的小姐要同个穷书生在一起,云泥之别,无法撼动,他们便选择了私奔。听着多唯美的爱恋啊,但凡间的规矩,聘为妻,奔则妾,你觉得这个规矩合理吗?

抱歉,这个具体点的也听不懂,它还是吃块肉冷静一下吧。

伴着晚霞,谭昭回到了缘居。

天上的事情他是管不着的,地上的事情他也不想管,将哮天犬搁在前院,他就去处理今早集市买的那堆东西了。

陆公子,我来向你辞行。

苏十意养了三日,精气神虽没养回来,但也不是那么虚弱了。谭昭这几日也算是发现了,这小伙子也就十六、七的年纪,却成天板着脸装成熟,并且事事都力求完美,从练剑的弧度到平整的衣角,三百六十度的诠释着精致到头发丝的完美。

这么晚?

苏十意拱手,行了个堪比教科书式的江湖礼:明早动身,公子的救命之恩,在下定会回报的。

没关系,救人不图回报,你还小呢,别这么拘谨。

苏十意却不这么认为:君子习剑,必以君子之礼待人。

行的吧,你开心就好。谭昭继续返身弄东西。

苏十意却觉得别扭极了,这人怎么可以把东西摆得这般杂乱无章,他真的好想伸手替人整理,只是他轻轻往前一动,眉头就蹙了起来:公子身上,怎会有浅淡的妖气?

啊?

谭昭难得楞了一下,哪来的妖气,他怎么没闻到?

便是此时,哮天犬顶着风狸冲了进来,溜光水滑的大狗一下对上风光霁月的小剑客,四目相对,忽然就静止了。

大胆妖孽,竟敢在此作祟!

狗大爷横惯了,输人不输阵啊:谁妖孽!喊谁妖孽呢!陆三载,小心本大爷连你也咬!

苏十意却觉得自己没有感知错误,他已经拔出了剑,冷冷道:你身上,有血妖的味道。

谭昭情不自禁望向了哮天犬的狗嘴。

第200章 人间春色早(十五)

谭昭望着这副针锋相对的模样,终于试探性地开口:狗哥, 你不会是把那只血妖给

汪气得哮天犬都不说人话了, 要不是场合不对, 他真的很想咬陆三载一口,我在你心目中, 就这么饥不择食吗?

谭某人摸了摸鼻子,掩饰道:那不是,就是

你就是!气得狗毛都炸了, 完全是哄不好了。

哮天犬以前确实是只狗妖, 狗妖在妖界的地位, 实在不怎么样,它在遇上主人之前, 一直过的是颠沛流离饥一顿饱一顿的流浪生活。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它并无特殊血脉, 如今还不能修出人身, 天庭那帮子神仙本就瞧不上动物成仙的,要不是它主人是司法天君, 估计早就被人欺负惨了。

它是灵犬, 才不是妖呢!

见狗真的急眼了, 谭昭立刻解释:真不是, 我只是想说你不会还把血妖搁在身上吧。

毕竟是二郎神的灵犬, 以杨二郎的严苛劲儿,应是不会这么不讲究的。

哮天犬:

狗大爷没脸了,蹲在墙角还拿屁股怼人, 甚至还用风狸遮住了眼睛。

杨兄你真的辛苦了,谭昭望向仍旧十分警惕的苏十意:那晚,便是狗哥出手制止血妖的,它是我一位朋友的家犬,并不是妖类。

它?苏十意的语气显然带着疑问。

哮天犬倒是想起了一桩事,它从口中吐出一个缚妖袋,颇为嫌弃地丢到陆三载面前:主人说着小破妖懒得收,你拿回去处置便成。

既是如此,谭昭转手就送了顺水人情,毕竟这血妖一看就是个麻烦,这种事情,自然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比较好啊。

苏十意已经收了剑,因为自缚妖袋落地后,他就再未在这只黑犬身上闻到妖气了。

毋庸置疑,这是一只力量强大的灵犬,也不知如何厉害的人,才能饲养这样一条狗。不过既然得了血妖,他最好立刻就出发回宗门。

这便要走,不是说明日吗?谭昭一惊,这也太风风火火了吧。

苏少年却绷着脸摇了摇头:事有紧急,耽误不得,再次谢过陆公子救命之恩,待到来日闲暇时,必回登门拜谢。

你开心就好。

拎着血妖,少年御剑一去不回头。

谭昭看着深深的夜空,摸了摸下巴:其实施恩也可以图报的对吧,我可以跟人提想学御剑吗?有点帅哎。

系统:呵!男人。

[您老人家可终于是上线了,呵!]

系统:理论上来说,这个世界就是为你选定的最佳度假世界,六界和平安定,宿主还可以在这个世界进行再深造,只要宿主你不主动搞事,天上那群神仙根本不会来找你麻烦。

[那此间的天道呢?]

系统:这里是已经形成了规模的大世界,尽管有一些不完善,但已经不需要天道来把控世界的走向,这种世界,天道一般都是自动进入休眠状态的,除非

[除非什么?]

系统:除非有大的bug出现,且天庭班子解决不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反而比在小世界安全?]

系统:dei!

[对你个鬼,随便来个神仙都能秒了我好不好!]

系统:你是不是对神仙有什么认知错误啊,你是不是以为随便来个神仙都是二郎神啊?

[那你是不是对我的运气有什么认知错误呢?]

系统:哦对,是在下浅薄了,告辞:)。

忘记它家宿主是个脸比关公黑的非洲人了呢,不过这也不是它的错啊,毕竟天上数万神仙,顶级战力其实也就那么一小撮。

系统数据表明,它家宿主谭昭至少领跑百分之九十九的神仙,毕竟天兵天将的单兵作战能力并不算太强,还有一些神仙基本都是生活玩家,养花种树之类,很多人间的修士都比他们厉害。

神仙的存在之所以一直被人追逐,无外乎两点,一是生活在天上,逼格高,且寿命非常长,二则是人间的话本将仙人描绘得太过于强大了。

但事实上,系统认为这是古代营销做得最好的案例了。这就好比现代好多老师告诉学生只要考上大学就解脱了,实际上并没有。

神仙,也只是能力较为出众的一批人罢了。如果按照它们系统选拔宿主的规格去考究,其实也没多少神仙可以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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