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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破红袖阁(2 / 2)

“走,快走。”彩凤简短地催促着,挡在彩红和小云身后,看着她们奔进了后院。

阿发也迈步走了过来,冲着彩凤点了点头,跟在彩凤身后进了后院,脚步立刻停了下来,闪身在门旁,从怀里掏出把小斧,戒备着。

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越来越近,一个倒霉的伙计从楼里跑了进来。一阵恶风不善,这个伙计刚迈出门槛,后脑便挨了一下,晃了晃,摔倒在地。阿发上前,拖着他的脚,给扔到了一边,又躲在门后戒备。

不远处的柴房开了门,彩凤探头出来张望了一下,看见阿发的手势,立刻回身向屋内说了几句。很快,四个用头巾遮住大半头脸的女人鱼贯而出,通过鹅卵石铺的甬道,向后门快步走去。

十五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阿发看了下怀表,觉得几个女人应该坐上马车赶去耶撒冷堂了,便快步跑向了后门。等到红袖阁在忙乱后发现人少了,得找一阵吧,找不到再想追也来不及了。何况,他们又知道往哪里追呢?

…………..

有些人,愿意对手如虎如鹰,那才值得出手,能感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胜之不武;又有些人,却喜欢欺侮弱者,看着弱者的悲惨,不觉怜悯,没有同情,反倒对自己的横行霸道有畅快之感。

阿发比较类似于前者,而象金爷这样的家伙,则属于后者。当然,金爷靠着贩卖**起家,又有红帮背景,已经是大佬级人物,自然不能再象地痞流氓那样横眉瞪眼敞衣挽袖,一副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多厉害的样。说得通俗一点,金爷已经是有层次的大流氓,自然是另外一副嘴脸。

而金爷靠着邪发家,与其他先出身**后力洗白的人也是差不多的心理。在帮派中,他讲义气,以便赢得帮众的信赖和支持;对外,他爱面,还偶尔做做善事,试图留给公众一个大善人的印象。

哼,五大粗的肥猪样儿,还长袍马褂的装个屁的雅。阿发撇嘴鄙视,看着金爷在保镖的护卫下出了宅,坐上了一辆西式马车,扬长而去。

要杀金爷不算困难,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阿发是精于此道的。但阿发却另有计较,不管能不能成,总要试一下才知道。

阿发盯了金爷好几天,并没有杀他,而是琢磨着完善着自己的计划。势力,可以往后先放一放;钱呢,却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抢了洋鬼,得了几十块;干掉刁五小辣椒,刮了四五;偷盗红袖阁,乱七八糟足有四千;金爷这个boss,又能够榨出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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