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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商权与矿权(1 / 2)

[全文字阅读三江阁] ‘交’趾商务司的官员将从讲武堂政务堂下属的农厅、户厅、礼厅、军厅、工厅和刑厅官员中选派。

这些官员虽然都是武举出身,但也都经历过寒窗苦读,并在与农厅、户厅等六厅相对应的兴农院、兴户院、兴礼院、兴军院、兴工院和律刑院中学习过,其处理政务的能力远超朝中那些文举出身的官员。

这也意味着,‘交’趾商务司将实行军事化管理,是一个军管衙‘门’,否则就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其实,不仅‘交’趾商务司,在李云天所制定的‘交’趾治理方略中,平定了黎利等人的叛‘乱’后‘交’趾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以此加强对‘交’趾的掌控。

由于‘交’趾毕竟地处偏远,又是人们眼中的蛮荒之地,故而内阁、军阁、六部和各都督府的都督们皆赞同李云天的这个半军事化管理的提议。

毕竟谁也不愿意再看见‘交’趾发生叛‘乱’,更没人希望到那种野蛮荒芜的地方去做官,索‘性’将这块烫手的山芋扔给李云天,宣德帝自然也就下旨御准。

可以说,‘交’趾被朝中的文武大臣们当做‘鸡’肋给“抛弃”了,李云天不失时宜地接过了这个“‘鸡’肋”,并悄无声息地将这个‘鸡’肋放进了讲武堂的“盘子”里,使得外人再也无法染指。

除了‘交’趾商务司外,在座的扬州官员

其实,这个规则几天前已经随着售卖‘交’趾商业专营权和采矿权的告示一起被南直隶各州府贴了出去,可商贾们并不放心,都想从李云天这里得到更近一步的消息,唯有这样他们才安心。

规则很简单,也很务实,主要分为商业专营权和采矿权两部分。

其中,在商业专营权这个部分,李云天将‘交’趾的各项生意,例如粮食、布匹、‘药’材等生意的经营权分别‘交’给两家或者三家商贾进行经营。

‘交’趾商务司会给那些获得商业专营权的商贾颁发营业执照,只有拥有了营业执照的商贾才能在‘交’趾经营生意,否则一经查实就要受到严惩。

营业执照的期限李云天定为了二十年,他相信二十年的时间足够那些商贾从中赚得盘满钵满。

二十年后,营业执照到期,如果商贾们想要继续在‘交’趾做生意,那么就要续签营业执照。

至于二十年后‘交’趾商务司会有什么样的续签政策,李云天并没有向外透‘露’,他也没有办法透‘露’,届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调整。

那些商贾们不用担心有人走‘私’那些货物,因为‘交’趾商务司不仅有专‘门’缉‘私’的队伍,而且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街面上各家店铺的进货渠道。

而且,‘交’趾商务司要是遇到哪些人多势众的武装走‘私’商贩,还能协调当地的驻军来进行清剿。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交’趾形势复杂,李云天并不打算在‘交’趾实行大明通行的屯兵制,而是准备趁着这个机会推行征兵制,以实现职业士兵和义务士兵的结合。

就像李云天以前向宣德帝提及的那样,义务士兵服役三年后可以分得一定数额的田地,这样一来既可以提高民间青年参军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藏兵于民。

宣德帝已经意识到了顿兵制的局限,以及对大明军队所造成的伤害,故而去年就让各部院堂官和御史到各地清理军务,可很显然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并不是长久之计。

屯兵制涉及到了朝中勋贵和大明各卫所军官的利益,又是洪武皇帝所定下来的祖制,宣德帝即使是身为天子也不敢轻易触及。

如今‘交’趾爆发叛‘乱’,不仅‘交’趾都司无力剿灭,而且朝廷派去的平叛大军也接连失利,竟然折损了数员文武重臣,这就给了宣德帝一个大展拳脚的机会。

宣德帝既想看看李云天能否给他争一口气,平定了‘交’趾的叛‘乱’,使得他能趁机提拔新一代的勋贵,扩大在朝中勋贵的影响,同时也想知道征兵制推行起来的实际效果如何。

因此,对李云天和宣德帝来说,这次‘交’趾的平叛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必须要说明的是,‘交’趾的商业专卖权并不是要封杀掉‘交’趾当地的商人,也不是不允许外地的商人进入‘交’趾经商。

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话来概括,‘交’趾的商业专卖权实际上是打造出了‘交’趾的总经销商,‘交’趾各地大大小小商贩的货物都要从这些总经销商那里进,‘私’下里不能从其他地方进货,否则就违法。

这样一来,这里面的利润可就非常可观,足以令南直隶的商贾们动心,而二十年的期限也足够确保他们的利益。

至于采矿权,对那些商贾而言就更有‘诱’‘惑’力了,营业执照也是二十年,其中主要指的是铁矿,其余的就是金矿和银矿等贵金属。

洪武年间,官营铁冶业的工匠由于受到匠官和工长的残酷压迫,故而不断逃亡、怠工,以至暴动,致使官铁冶开闭无常,日益走上瓦解、衰落的道路。

因此,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下令罢除各处官冶,允许‘私’人自由采矿冶炼,按产量纳税三十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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