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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1 / 2)

陆为这个名字,是他爹给他起的。

本意是想叫他有所作为,不过在他还是个浑小子的时期,理所当然地将它理解作了为所欲为的意思。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陆为从小就是白水村的霸王,不爱读书,就爱摸鱼上树,或是拿爆竹炸泥塘,全村的孩子都怕他,但都不敢轻易招惹他,总是见着他就跑,几番“姑息养奸”下来,把陆为的性子养得越来越暴戾乖张。

白水村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原因有二。

一是,陆为这人,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从小就是个大块头。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身强体壮的孩子太少见了,就村里那些同龄人的体格子,陆为一拳打哭一个不在话下。

第二个原因,大概要归结到陆为他妈身上。

陆为他妈,出嫁前就是白水村里的人,父母亲戚都是本村人。出嫁之后她再也没回过家,直到守了寡,才带着小孩回来。

回来了,才知道自家的爹妈在三年饥荒的时候全死光了,屋子被村里其他人占了不说,连祖坟都被人填了盖了新屋。

原本死了男人,独自带个娃的陆为妈精神就不太好,回到村里受了几番刺激,便直接得了癔症,整天疯疯癫癫的,再也不像个正常人了。

陆为妈带着陆为在白水村生活,不许任何人跟陆为说话。

她看不见的时候还好,只要她看见了,必定拿着把菜刀冲出来,叫嚷着“滚开,都给我滚,别害死我儿子”,势必要把陆为身边的每个人都赶走。

七八岁的时候,正是最爱结交小友的年纪,虽然脾气臭,陆为也曾经在村子里有过两三个玩得来的伙伴。可惜某回几个孩子在田上玩耍,正巧遇到了陆为妈。那几个孩子当然就是被她吓跑了,而陆为只能灰溜溜地回到家里,被拎到家中摆着的那个牌位前,脑袋磕在地上。

陆为妈就在一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

“这世上的人,每个人,都想害死我们!你爸爸已经被害死了,你可千万不能被他们害死啊!”

七八岁的小小陆为哪会听得懂妈妈在说什么。

小孩是没有死亡的概念的。在陆为的生命尚未出现一个人,向他解释什么是死亡的时候,死就成为了他的生活中最常出现的字眼。

他的妈妈总是在告诉他,全世界都想害死他。他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世界,他的世界就是白水村,他的全世界就是白水村里的人。

白水村的人不想害死他,他们似乎都在躲着他。“害死”似乎变成了一件毫无威胁的事,他从来也没有受到过来自同村人的死亡威胁。

这样的反差,潜移默化地,就让陆为失去了人类作为动物,对于死亡的那种天生畏惧感。死亡于他而言似乎从不是一件严肃的话题,反而是个疯魔者的玩笑。

他会坐在摇摇欲坠的树梢,走在水库边的堤坝,把自己埋在冬天的湖里。

像是某种莫名的默契,正巧,村里人管陆为他妈叫“城里来的疯婆子”,管陆为叫“不知死活的臭小子”。一个疯,一个不知死活,也正说中了这娘俩的特色。

疯婆子家的臭小子,在很小的时候还能交到几个玩伴,但被疯婆子拿着刀驱赶的次数多了,久而久之,陆为再也没有了伙伴朋友。

他不爱读书,螺丝屁股坐不住学校的凳子。每次不想读书了,反正老师也不管他,就任性地将功课都抛下,一个人走出了学堂。

没有朋友,对于小小的陆为来说当然是寂寞的。不能跟人玩,他就跟村里的阿猫阿狗玩,跟水塘里的鱼玩。

可那些动物再怎么有趣,玩着玩着也就腻了。

陆为于是喜欢上了爬山。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次登上白水村南边那个山头,是个下雨天。山路泥泞湿滑,从山脚看上去,瞧不见一个人影。

雨水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砸在陆为的身上,把他淋得湿漉漉的。

他虽然人小,但走路稳健得很,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地踩着,一脚脚爬到了山顶。

那是陆为第一次发现,在白水村外头还有村子,在这座山的远处,还有更高的山。他的世界从此不再只有白水村,而出现了更广阔的天地。

渐渐地,这座山头成为了陆为在成长过程中打发时间的去处。每当无事的时候,他就会坐到那座山的最顶上,眺望着山脚的白水村,也眺望着这座山之外的世界。

每每看见那些高远的、辽阔的景色,那些无人作伴的孤单都再也不值一提。

山水日复一日,光阴年复一年。就这样,陆为见证着白水村渐渐开起了合作社,修起了通往村外的公路,再也不是那个闭塞封闭的小村庄。

而坐在山尖尖上的那个少年,也从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渐渐长大,块头又高又壮实,很有个顶天立地的模样了。

如果没有差池,陆为会像绝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叛逆孩子一样,年幼时靠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村里作威作福一阵子。等到他慢慢长大,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

那年,他早就不上学了。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能承包的土地不多,但亲力亲为地耕种,也够两口人吃饭。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脑袋不好,肠胃生了毛病,还中了风半身不遂。前年的冬天发烧,把喉咙也烧哑了,从此连话都不会说。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没有过什么疏漏。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白水村来了个外人,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看见来人,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眼泪糊了整张脸。

“小为啊!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破涕为笑:“算了,不提以前那些事了。快带我去你家,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反正自家一穷二白,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

一到家里,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大嫂啊,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陆为的叔叔,当然也姓陆。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陆为根本记不住。但他记得那天,叔叔在他家里,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无非听个热闹,内心能有什么触动。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说到最后,告诉陆为,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

陆为当然没答应。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终于懂了是非,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也算扎下了根来,又怎么能说走就走。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可他倔得像牛,怎么也劝不动。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提出:“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在这里就是等死。不如我把她带走,去城里的医院治,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

说实在的,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他也是乐意的。

因而文化人一说,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文化人当即展颜,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东西都收拾好了,天也就快要黑下来。文化人坐在门槛上说:“明早我们就走。”

陆为看看外头的天,说了句“明天估计走不成”。

文化人当时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到了第二天的天亮,瓢泼大雨淋下来的时候,文化人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不成了。

夏天的暴雨来得又急又凶,这样的雨天,别说回到城里了,就连走出白水村都是个问题。陆为做好了早饭,给他妈喂了,又给文化人端到了面前。

没有亲情,他叫不出一声叔叔,只说“你吃吧,等雨停了再走”。

说完,陆为又拿着农具出了门。这么大的雨,他得去田里挖一条排水的沟,不然水排不出去,庄稼泡在水里会被淹死。他戴好斗笠走向了属于他的天地,而文化人站在屋檐下,盼着雨停。

作为一个农人,陆为对于天气状况有着基本的判断。

但老天爷的本事,又岂是凡人们瞧一眼就能判断完全的。陆为看得出来这场雨会下很大,也知道或许要下很久,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几十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以倾盆之势下了半天,就引发了山洪。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股山洪,就是从陆为常年久坐的那个山头冲下来的。在田里顶着雨挖沟渠的他,耳朵里都是哗啦啦的大雨声,直到隔壁农田里的大婶尖叫了一声,他才抬起了头,发觉那山坡上轰隆隆滚下的泥浆。

大水裹挟着松散的泥土奔流而下,像一头猛兽吞噬着山坡上的一切。

陆为很快反应过来,这是雨太大了,山上发大水了!

他将手里的农具一丢,拔腿就往自家跑。他家就在山脚,他知道,一旦大水冲到了那里,他家便是首当其冲第一个被吞没的。

陆为跑,边上那个大婶也跑。跑着跑着,大婶一跤摔在了田垄上。陆为冲过去把她扶起来,指了个方向:“快!往那边跑。”

婶子摆摆手,气喘吁吁边跑边说:“不行啊,我家娃儿还在家里啊。”

她这么一说,陆为就想起来,这婶子家有个很小的姑娘,还没上学呢,整天就挂着个鼻涕泡在村里玩泥巴。

都是去家里救人,谁都自顾不暇。

跟时间抢命的事,这是陆为第一次经历。他狂奔在雷鸣般的山洪声下,生平头一回拼了命去做的事,却是那么无能为力。

山洪无情,浑浊的泥水顷刻间就盖过了那间山脚的小屋。

陆为远远地望见自己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被泥水摧垮,而下一刻,他又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正背着一个满头白发的妇人蹒跚地跑着。

陆为奔跑着大喊:“往那边跑!别朝这里跑!”

山洪是顺坡而下的。这不是白水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遭大水,前几年也有一次大雨引发了洪灾,只不过没这么大。那一次经历给陆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知道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去躲。

可城里来的文化人不知道。

文明的道德感让他在紧要时刻没忘记带上自己的嫂子,而原始的求生欲推动着他忘记了理性的判断,在山洪就咬在身后时,竟直直地朝着坡下跑。

天上的雨连丁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颗颗雨滴敲在人的身上,带来死亡的潮湿气息。

就这样,不知死活的小子,亲眼见证了自己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二血亲,倒在了山洪之中。

陆为怔怔地看着他们被淹没,灵魂在那一刻短暂地出窍,而又很快回过了神来。他知道,自己现在愣在这里,下一个被淹没的人就是他。

他拔腿就跑,横着往边上跑,往地势高的地方跑。

雨幕和轰响将他的感官充斥了个完全,他没有了思考的能力。一切都出于本能,一路狂奔,直到身处于能躲过山洪的高处。

这场雨摧垮了县里绝大多数的村子,而在这些村子之中,白水村是受灾最严重的一个。

山洪来得快,退得也快。那天夜里,村里活下来的村民们纷纷从避难的高地下来,回到村子里,在断壁残垣之中挖自己的亲人。

大家都清楚,被这样的泥水淹过,自家的亲人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陆为也去挖。

他家就在山脚,原本是光秃秃的一间平房小屋,山洪过后,平房已经不再,那块地界上满满都是淤泥、碎砖、木头、土块和石头。像是把世间一切的污浊都堆积在了这里,掩盖住其中原本鲜活的生命。

陆为只有一个人,一双手。

每一块石头都被淤泥裹挟,每一条木头上都长着扎手的枝桠。他的一双手很快就被划破,烂泥混着血水渗进他的伤口里,而他全然感受不到疼痛,一心只剩下了挖。

这场大洪灾很快就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在山洪过去的第二天,部队就来到了白水村。他们来抢险救灾,可其实也没什么灾可救,无非就是把一具具尸体从废墟里挖出来,再把泥石块清理了,帮着村民们重建家园。

白水村不小,要挖的地方也不少。村民们见着他们,就像久旱逢甘霖,一个个拉着他们去自家的废墟帮忙。只有一个当兵的,瞧见了山脚一个人挖着泥块的陆为。

那时的陆为落魄得像只野狗,浑身灰扑扑脏兮兮的,满手满脸都是血。他身边躺着个不动了的女人,而他还在埋头一块块砖地挖。

当兵的走到他身边,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异乡口音:“小同志,底下人埋着吗?”

陆为抬起头,看见一个很高大的人。穿着武警的衣服,手里拿着铲子和工具。帽檐下是一张中年人的面孔,但听声音明明他还很年轻。

陆为说:“我亲戚埋在下面。”

当兵的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我来吧。”

陆为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

当兵的来这里,就是来救灾帮忙来的。看陆为这个样子,当兵的怎么会放任不管。他帮着把陆为妈的尸体扛远了些,于是便拿着铲子帮忙挖掘。

两个人的速度比陆为徒手挖肯定快了不少,很快,那来时西装革履的男人也出现在了泥块之中。

忙活了很久的陆为终于送下了一口气,将文化人拖出来,和自己老娘放在一块,坐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抬头望着天。

那大概是陆为第一次意识到,此后的世界里,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部队是来白水村的四天后走的,他们一帮人在卡车下跟村民们依依惜别,还拉着村民们的手以表安慰。全村活下来的人都去村口送他们,陆为原本不想去的,但他还是去了。

当兵的站在卡车下,正要上车的时候,总算见到了在这个村子里还想再见一面的那个少年。

不知为何,当兵的总觉得这少年的身上,有股和自己合得来的劲头。

陆为来了,走到了他的面前。

当兵的问他:“你家里人怎么样了?”

陆为说:“都埋了。”

都埋在了那泥石松动的山头,或许下一次发大水,就会把坟头都冲垮。但能让人短暂地入土为安,这也算是陆为最后为他们做的事了。

当兵的又问:“小同志,那你接下来要做点什么呢?”

陆为说:“回去支个火,弄点东西吃。”

“不是…我是说,你将来的人生,想要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

陆为迷茫地眯起眼睛。

除了种地,娶个媳妇,生个孩子,然后变老等死之外,人生还会有别的选项吗?

当兵的再一次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想不好做什么,就来当兵吧。”

说完这话,当兵的就坐上车走了。卡车从刚经历过山洪的狭窄山路上摇摇晃晃地出去,陆为远远追望着车上的当兵的,他的心仿佛也跟着车开始摇摇晃晃。

直到卡车消失在了山的拐角处,村民们唉声叹气地折返,回去重建自己的家园。生产大队的人看陆为还呆呆站着,过来劝他:“走吧,看不见了。”

“看得见。”

陆为喃喃着,突然往那座前几天刚被冲刷的山头上走。那座山,他走了很多年。白水村多雨,山坡总是泥泞湿滑,根本从来就没有过人走的路。

可偏偏这一回,陆为好像在山坡上找到了路。

他再一次攀登到了山顶。别人看不见,是因为他们在山脚。而他站在山尖尖上,那辆翻出了山头的摇摇晃晃的卡车,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

当兵的走了的第二天,陆为去了自家的农田里。他辛苦种了一季的庄稼全泡了水,死光了。倒是有几条泥鳅从他的裤脚里钻进去,他剖了烤火吃。

当兵的走了的第三天,陆为去了公社。

找到人,他说:“我要当兵”。

白水村很多年没有年轻小伙子去当兵了,要没有洪灾的事,公社正想挨家挨户地宣传呢。正巧了,陆为主动过来了。

这小伙子,体格子绝对没问题。原本政审说不定是个麻烦,正好前段日子传来说,他那城里的爹也平反了,估计这兵能当成。

先报名,再体检,最后政审。

流程走得很快,陆为在白水村压根也没等多少日子,就被生产队的拖拉机带到了县里。文工团的女生载歌载舞,给他戴上了大红花,把他塞进装满新兵的卡车。

这是陆为第一次坐车。如果卡车也算车的话。

他分不清不同的卡车之间有什么差别,总之在他眼里,这辆车和当初当兵的坐着的那辆是一模一样的。他坐着当兵的坐过的车,这样的想法,让他久违地有了种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的感受。

卡车把新兵蛋子们送到了市里的火车站,满满一车厢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大家聊得热火朝天。

有人来跟陆为搭话,可被搭话这种事在陆为身上太少发生,他一开口,生硬又无趣,很快也没人想再和他讲话了。

火车站的广播里放着李双江唱的《再见吧妈妈》,歌词朗朗上口,清晰入耳。

再见吧妈妈,再见吧妈妈

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

陆为以前没听过这首歌,第一次听见,难免咂摸一番这几句歌词。歌词讲得正是军人离家从军的事,与他此时此刻的境地一致。

他知道自己正在告别一些什么。

告别什么呢,他说不清楚。总之应该不是妈妈。

火车行驶的距离很漫长,一路上哐哧哐哧,翻山越岭,行驶了几天几夜终于到了目的地。

大半夜的,有人敲着火车的铁皮,一车子人从睡梦之中转醒,揉着眼睛到了车下。迎接他们的是齐刷刷的手电筒光照,和一位一看就威严的接兵首长。

直到这一天,陆为才知道自己来到的地方,叫作青海。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有记忆以来就一直生活在白水村。青海在哪儿?他毫无概念,可是他来了。

新兵训练,想要三个月。

来的路上陆为听同行人议论,说是刚入伍的三个月往往是最苦的,训新兵的老兵都可凶了,动不动就罚人。

陆为还以为这苦能苦到什么地步呢,等练起来了,他很快发现那些都不过是小意思。无非也就是正课、练兵、半夜起来拉个练,要是这点劳累都不受,他吃着部队里应有尽有的馒头都觉得不心安理得。

陆为从没觉得自己的生活苦过,当然也不觉得这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苦。

尤其是实弹训练,头一回摸到枪的陆为,就爱上了射击的感觉。从前在村子里时,有村民家里有猎枪,但他没有碰过那玩意儿。到了这里,他才第一次感受到子弹从自己手中射出的快感。

他的枪法出人意料地好,训练他的教官每每查他的靶子,都会感慨一句他的天赋。

等到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结束,四面八方来的新兵蛋子们无不被青海高海拔强烈的紫外线晒得脱了层皮。陆为的肤色本就深,明明也才十几岁,被晒得愈发沧桑了。当初敲火车铁皮的那位首长又一次站在了队列前头,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许多肩章上有条条杠杠的人。

长官们一个个地报名字,把这群新兵分配到不同的连队里去。陆为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一位长官叫出自己的名字。

“陆为。”

陆为,父亲给他取名时,是想叫他有所作为。

如今站到了这里,陆为不知自己算不算有了一丁点的作为,总之他来了。

他走到了队列的前边,一抬眼,恍惚间觉得这位长官有点面熟。他盯着看了一会儿,没张口问出来。

直到长官带着新兵到了连队里,第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长官才笑着拍了拍陆为的肩膀。

“小同志,没想到你这么有决心,真的来当兵了。”

哦,他是那个帮忙挖出文化人的那个当兵的。

陆为总算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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