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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血战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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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敌人阻拦,就把他们杀光!”这是林坦的命令。

很快,圣十字联盟第九暂编军团,开始在各级军官的命令下,对兽人狼骑兵发动的冲击!

好不容易能抓住了这只老鼠,兽人怎么可能轻松的放掉?狼骑兵当然进行了阻拦,而且阻拦的十分投入,完全抛弃了骑兵应有的冲击力,而是靠着座狼这种特殊的坐骑,开始跟人类军团混战。狼骑兵混战也是很有优势的,巨狼的利爪和牙齿,以及狼鞍上兽人骑兵锋利的马刀和狼牙棒,都是能够对人类步兵发动致命攻击的武器。

兽人的步兵队也开始冲锋了,朝着正在跟狼骑兵战在一团的人类士兵的屁股。

“我以为是个英雄豪杰,原来也只是个运气好的家伙而已。”巴洛克自言自语的说道。身体修长却有现精炼的兽人指挥官,正骑在一匹座狼上,呆在兽人步兵队中。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似乎已经胜利在握了,然而下面发生的事情,却让他笑不出来了。

只见正在跟狼骑兵作战的人类步兵队中,突然分出来了将近千名士兵,这些士兵军服五花八门,有利物浦的、有其他各国的、还有红黑两色华汉骑士团的。而这些士兵却有一个相同点:手上都拿着一柄长达十五英尺的长枪!

“人类长枪方阵!?”巴洛克惊呼。人类长枪方阵是人类军队阵型最伟大的一项发明,至少巴洛克是这么认为的。

长枪兵们最重要的是三排。第一排长枪兵蹲下,长枪枪柄末端柱在地上,长枪四十五度朝天。第一排长枪兵的责任是作为一个长枪阵前的人形拒马,斜上天的长枪首要对付的是对方骑兵的战马。第二排士兵站立,十五英尺(四米半多)的长枪向前,负责对抗马上的骑兵。第三排长枪搭在第二排的肩膀上,负责专门的刺杀。

长枪方阵在对抗骑兵上,有着巨大的优势,敌人骑兵的冲锋,首先要经过长达十英尺(三米还要多)的长枪的洗礼。然后要面对两排敌人的长枪刺杀,然后才能真正的用骑枪接触到敌人。骑士冲锋面对这种枪阵,哪怕全部都是正规骑士组成的部队,也完全没办法,那撞上去了绝对是人仰马翻,只有送死一途。

这种长枪阵对抗步兵也十分有效,不过对抗步兵第一排的蹲下的长枪兵就不需要了,他们要站起来负责刺杀。面对十五英尺长的长枪,最多只有五英尺的近战武器根本毫无用武之地。当然,长枪阵也不是没有缺点,反而,缺点大得很。侧翼和后背遭受打击,就很容易瓦解长枪阵,僵硬迟钝的阵型不利于行动,也无法灵活应变,一旦阵型被击破,那只有战败一途了,手持十五英尺的长枪,怎么跟那些拿着短剑的敌人近身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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