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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2)

从今天开始,劈柴喂马,当一个菜贩子!

末日里一切从简,一个和营业执照类似的证,不到10分钟就办好了,和末日前求爹爹告奶奶还要几个月简直差太多了,也许只有换一个地方,这些工作人员才会提高他的工作态度吧。

弄好相关的手续以后,卫兰和红瞳两人合力把这张拼凑的破桌子搬了回去,然后放到了帐篷口,恰巧的是红瞳的帐篷就在路边,这让卫兰可以很方便的执行她的摆摊计划。

末日里该卖点什么呢?

说起来最值钱的大概就是食物了吧,不过有些东西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在内城里,对于生活用品,类似牙膏牙刷,洗浴露肥皂这些东西的需求量很大,不过卫兰这里离内城还有一段距离,这几样东西除了自己用,她是不打算卖的。

考虑了很久,卫兰采集了红瞳的意见,打算卖一些干粮,也就是适合在外面吃的东西,卫兰的所在地在外城,每隔一周,冒险队就会出城搜罗物资,那时候在外城就会形成一个集市,那时候很多小摊贩就会出来卖一些手制的干粮,比如大饼这些易于保存的东西,方便探险队在外面食用。

当然,集会时卖的东西自然不只是一些食品,到时候一些自制的刀具,皮甲,甚至还有重武器都会粉墨登场,到时候,整个聚集地都会热闹起来。

而当这些冒险队在回来的时候,也会摆卖一些自己所收集到的物品,这些大多数都是在外面收集的,有政/府收集的种子啊,锅碗瓢盆,护肤品,还有各类药品,甚至杜蕾斯,避孕药都有,东西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红瞳告诉卫兰,这就是聚集地的7小会,三大会。

听到红瞳的介绍,卫兰不得不感叹一下,在她小时候,农村也有这样的集会,她那里称之为赶集,每次集会的时候要走很长的路,所以每到赶集时,妈妈都会给她卖一个白乎乎的热馒头,让小卫兰抱着啃,不过如今她也长大了,甚至女儿都有了,如今是再也吃不到妈妈买的馒头了。

感叹了一会,卫兰也考虑好自己该卖什么了,平时的话也就随便摆摆摊,卖些食物什么的,到了集会的时候,自然是要弄一些高大上的东西,比如泡面啊,罐头啊,特别是罐头这东西,保质期长,而且开袋即食,并且方便携带,简直是冒险利器啊。

看了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快到中午了,看来今天是摆不摊了,不过也好,这也让卫兰多了些准备的时间,今天还有500斤的东西可以画,卫兰打算弄一些罐头存放着,反正这玩意只要没破口,就都可以吃,至于吃了会不会拉肚子,那就不在卫兰的考虑范围内了,毕竟人饿了连树皮都能吃下去,一点过期食品算不了什么。

至于剩下的,卫兰打算卖一些蔬菜水果类的了,毕竟健康嘛。

所以从明天起,卫兰这女大学生,就要开始当菜贩子了,越活越回去了啊!

一个罐头的重量在500克,重量刚好是一斤,卫兰打算先画300斤,也就是300个出来,一个罐头她打算卖个10积分,如果全部卖出去,也就是3000积分,如此看来,要不了多久,她就能卖上末日前努力一辈子都买不到的东西,房子。

说起来,她之前和萌萝所住的那间一室一厅的房子,便是她租的,一个月在3000左右,至于现在?价值人民币10000亿,至于为什么这么贵,因为这1万个亿还买不到一个馒头,而卫兰还在那里囤积了几百斤粮食呢。

看着卫兰修长的手指在空中轻轻的舞动着,划出一条条金色的丝线,看上去耀眼迷人,更让奴奴流口水的是,看着那一圈圈金色线条变成了一个个美味的罐头以后,她那妩媚的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崇拜的光芒,卫兰妈妈太厉害了,居然可以画东西吃,如此高端的能力在奴奴眼里,简直就是神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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