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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红丸案(1 / 2)

宋徽宗把自己定义成为了太上老君这样一个即使是神仙里面也是帝王一般的存在的神仙,宋徽宗是不是很疯狂?

在历史上因为帝王追求长生不老结果却是引发了惊天大案的,莫过于红丸案。

红丸案,为明朝三大案件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光宗服后死去。有人怀疑是神宗的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

红丸案,明末三大案之一。三案分别是移宫案、红丸案还有梃击案。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万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继位,改年号为泰昌,所以习惯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基大典上,“玉履安和”,“冲粹无病容”,就是行走、仪态正常,没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发银100万两犒劳辽东等处边防将士,罢免矿税、榷税,撤回矿税使,增补阁臣,运转中枢,“朝野感动”。本来以为新君继位,会有一番作为,不想登基大典后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万寿节,也取消了庆典。《国榷》记载:郑贵妃“进侍姬八人,上疾始惫”。《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内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开的药后,就开始腹泻,用今天话来说可能是得了急性肠胃炎吧。一昼夜泻好多次,有的说一昼夜泻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见内阁大臣,问:“有鸿胪寺官进药何在?”首辅方从哲等回话:“鸿胪寺丞李可灼自称有仙丹妙药。臣等未敢轻信。”这里稍作解释:鸿胪寺是掌管朝会、宾客、礼仪等事的一个机构;鸿胪寺的正卿叫鸿胪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鸿胪寺少卿,五品;鸿胪寺丞又低一级,六品,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泰昌帝命身边太监速召李可灼进宫。李可灼诊视完毕,泰昌帝命快快进药。诸臣再三嘱咐李可灼慎重用药,泰昌帝则不断催促赶快和药。到日午,李可灼进一粒红丸。泰昌帝先饮汤,气直喘。待药入,即不喘。于是称赞李可灼为“忠臣”。大臣们都心怀不安。等候在宫门外。一位太监高兴地出来传话:皇上服了红丸后。“暖润舒畅。思进饮膳”。(《明史?韩爌传》)日晡(bu)(申时,下午3~5时),李可灼又进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驾崩。这时。他继承皇位整一个月。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这件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新帝继位一个月即驾崩,加之朝廷内党派纷争激烈,使得关于此案的议论甚嚣尘上,并且多少带着东林党借机伐异的意味。这些议论围绕着光宗的死因展开,方从哲、李可灼、崔文升等皆成为众矢之的。

吏部尚书张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以及众多言官纷纷弹劾崔、李二人用药、进药错误之罪。其中御史王安舜认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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