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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二十七节(1 / 2)

二十六

完成押解的任务后,回家就看了一眼。我本来也没有和老爸老妈打招呼,怕到时候没时间,再叫他们失望。其实,在二年的时候我回过一次家,当时兴许是太兴奋的缘故,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尝到味道就又回到部队了。这次,我们的车开到楼头的时候,老爸正在把一捆捆冬天要吃的大头葱往晾衣服的线条上挂,他那只残疾的手是那么地使劲儿……他仍穿着最喜欢穿的回力鞋,裤子和棉袄已是我和哥的剩落儿,身为两个小子的爹,经济压力得多大啊!我突然刚开窍似的一下开始心疼他了。他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他的眼角垂了好多,就连一向喜欢拔腰板的他,背也驼了好多。还记得他送我走的那天,天气格外的冷,虽然只下的稀拉的小雪,可落到路面上一点也不融化,使得路面如同镜子面一般的滑。他用老哥的自行车小心翼翼地驮着我去火车站。我不时给他扫一下落到肩和头上的雪,只是向他示好,告诉他别再生我的气了,到部队我会好好的。虽然一切尽在不言中,可我也能在他的沉默中感受到他对我的担心和不舍。那时,他没有一根的白发,出手打我时也很凶狠快捷。

他看见一身戎装的我从车上下来,惊喜地把举起的葱撒了一地,我上前帮他捡葱的时候,他还看着我呢!老子和儿子的关系就是这样,明明心里乐开了花,嘴中也只不过说一句,“不是逃回来的吧!”

老妈这个时候越来越胖,也许是沉迷电视剧的缘故。退休之后整天守着电视,享受在情感的海洋里。我进家的时候,是下午太阳最亮的时候,她正挂着窗帘看香港的电视剧。那时,她超迷温兆伦。

我连饭都没吃,就赶着去看姥姥。她没有什么变化,还在床头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羊。还想去看看老哥,可他在市里的郊区上班,住宿,由于不顺路,只好算了。正经我们整整三年没有见面,虽不时的通信,还互看彼此的照片,可还是不解渴呀!他现在挺野的,留了半长的头发,也学会了抽烟,似乎毕业之前也交了一个女朋友,可惜刚拉了手,就天各一方,各回各家了,按现在的话,他的行动太不给力了。

汽车开出我们区的时候,路过程联合曾经所拥有的那座山。离远看,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来,真不知道,那个石桌和那颗银杏树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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