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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男人的战争 下(2 / 2)

尤其是趁着四周红彤彤的篝火,不得不说,这首歌实在是应景到了极点!

竹亭内。

林绮梦托着香腮,一边啃着鸡腿,一边瞧着台上,软萌萌的甜笑道,“玉珏哥哥唱的真不错呢。”

冷天桀闻言,手上寒光飞闪,将手上烤兔子片得只剩下一个干干净净的骨架,闷声吐出了两个字,“噪音。”

“有吗……”某萝莉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瞧着某帝王闷闷的样子,唇角露出了一抹狡黠。

这时候,某爵爷已然是表演完成了,他自然不会把自己的丝帕交给那个击鼓的少女,于是乎,在众人极度热烈的欢呼喝彩声中,径直回到了竹亭。

“小梦梦,本爵爷唱的怎么样?”宋玉珏优雅的坐回到位置上,锦瑟般古雅的声音中难得的多了丝急切。

“很好听呢。”某萝莉呆萌萌的点了点头,毫不吝啬的实在道。

这让某爵爷受用之余,眼角微挑的风情道,“那……你有感受到我的……”

我的心意吗?

事实上,宋玉珏的话并没有说完,就被某帝王极度深寒的声音打断了,“下一轮开始了。”

经了提醒,众人才发现,原来下一名少女已然是站在花鼓前,开始击鼓了,而磷火灯还在某爵爷的座位边上,没有传出去。

这让洪冠松和一众长老提醒也不是,不提醒也不是,各种为难。

在关键时刻被打断,某爵爷心情自然不会太美好,抓过磷火灯,想都没想就往旁边一塞。

谁知,就在此刻,少女的击鼓声戛然而止!

这次,磷火灯落在了某财神的怀中!

事实上,不管是之前的那名少女还是如今打鼓的这个姑娘,早就有了磷火选君的人选,但素,谁叫男色误人呢,为了看这几尊大神上台表演,她们也只有舍弃小我,成全大我了。

宋玉珏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把磷火灯塞给了财神爷,似笑非笑道,“抱歉,没注意到把灯塞给你了,裴财神,如果你不想上台的话……”

“不用。”裴少华打断了某爵爷的建议,径直起身,途径某萝莉身边的时候,脚步微顿,步步华贵的登上了高台。

正如某爵爷所说,入乡随俗。

今天的裴少华也穿了一身类似于土家族的服饰,是简洁高雅的香槟色,虽然没有任何奢侈的珠宝玉石,这件衣服在某财神那张宛若希腊神邸的俊颜和金黄色长发的印衬下,也陡然高大上了起来,无端就让人觉得华贵难言。

某财神上台之后,视线定格在了竹亭的方向,面上露出了一个堪称温柔的笑靥,“这支曲子,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救过我三次,我欠了她三次,如果可以,我希望用一生来让她幸福快乐。”

裴少华从衣领处,掏出了一只挂在勃颈上的袖珍口琴。

就算是在月夜里,就算周围都是熊熊篝火,众人还是清晰的看到了那只口琴上反射出来的七彩光芒!

口琴呈淡金色,让人看不出材质,但是那七颗硕大的钻石,当真是晃花人眼!

只能说:土豪就是土豪啊!

洪氏一脉的族人显然被震得不轻,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见某财神已然是将口琴放至唇畔,随着呼吸动荡间,华丽的音色轻灵的流淌下来。

明明是音调单一的口琴,却愣是被某财神吹出了小提琴的优雅,大提琴的低沉,华丽中交织着动人的情怀,让台下的少女听了,皆是怦然心动。

于是乎,裴少华的表演结束之后,整个台下的少女立马分出了两个阵营,这厢说爵爷唱得好,那厢说财神的曲子棒,各种争论不休。

一曲终了,某财神却是没有理会下面的呼喊,直接回到了竹亭。

“小梦,你……喜欢这首曲子吗?”裴少华暗金色的眸子起起伏伏道。

“嗯嗯。”林绮梦点了点头,呆萌萌的恍然道,“原来少华哥哥指的人是我呀,我有救你那么多次咩?”

裴少华闻言,嘴角抽了抽,酝酿了许久的话似乎有些说不出去了,“当然有……”

可惜,某财神刚说了三个字,就被再次响起的花鼓声打断了。

磷火选君还在继续当中。

尽管某财神并未像某爵爷那般露骨,某帝王的周身的气压仍旧越来越低,听着激越的鼓点,冷寂如渊的双眸冰雪翻覆,似乎在酝酿着什么。

眼见错失了良机,裴少华掩下暗金色双眸中一闪而逝的懊恼,将磷火灯递给了离他最近的司空谨翔。

果然,磷火灯刚到某教授的手里,鼓点就停了,跟前两次一样。

这让洪冠松和一众围观的长老皆是满头黑线,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很明显,现在这个乞火祭台,分明变成宋玉珏等人展示风采的地方了!

他们真不知道是该荣幸,还是该无语了!

接到了磷火灯的某教授也预料到了这一点,并没有什么惊讶,当下步履从容的朝着高台走去。

不过,他没有直接上台,而是走到了那堆花鼓旁边,勾唇浅笑道,“不知道能不能借花鼓一用?”

“啊!……”

“当然,当然!”

那些少女显然是激动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满脸潮红的点头如捣蒜。

为了以防万一,每年都会准备五只花鼓,但事实上,仅仅会用到一两个,某教授借走两个,当然没问题。

因为恢复了功力的缘故,司空谨翔轻巧的连出两脚,花鼓就被轻轻松松的带上了高台。

某教授今天穿了一身温润的水绿色,趁着粉红的花鼓,倒真是人美景美,色彩妖娆。

站在花鼓前,手握鼓棒,司空谨翔的唇瓣动了动,可终究没有吐出一个字,只是飞身而起,用激越的鼓点,却宣泄新生,宣泄感恩,宣泄埋葬……

可能是因为感情太过深沉复杂的缘故,鼓乐这种音调浑厚的乐曲愣是让某教授奏出了一种起伏跌宕的细腻,让人深受震撼。

于是乎,刚刚台下的两方对峙,变成了三足鼎立,又有一部分少女成为了某教授忠诚的脑残粉。

眼见某萝莉看的津津有味,冷天桀冷若冰山的闷闷道,“宝宝,喜欢鼓乐?”

“嗯嗯,也不是呀,我不喜欢鼓乐,但是谨翔哥哥的这个表演,有鼓舞的成分在里面呢,桀知道的呀,我最喜欢跳舞了呢。”林绮梦勾出了一个甜腻腻的笑容,双眸却是有些迷蒙。

不得不说,司空谨翔的鼓乐让她想到了靡华哥哥曾经跳过的鼓舞。

那是靡华哥哥最擅长的舞种,刚柔并济,倾国倾城……

“舞……”冷天桀闻言,**的声线若有所思的喃喃。

很快,在一路掌声中,司空谨翔走下了高台。

台上换人了,台下花鼓前的少女自然也被推搡了下去,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一个体态彪悍的姑娘,脱颖而出。

只是,这一次,冷天桀没有等到花鼓再次响起,也没有等到某教授将磷火灯传给别人,直接冲着刚刚坐下的司空谨翔,霸气的伸手道,“拿来。”

------题外话------

呜呜~欢欢今天发烧了,明天晚上还要讲课的说,实在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欢欢今天精神状态不佳,留言可能会不能及时回复,亲们多多谅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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