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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途中相遇(1 / 2)

话说荆俊和曲非烟一路前往洛阳。路上,二人一路游山玩水、闲情逸致,真是如神仙眷侣般好不快活。

临行时,荆俊把自己和曲非烟的全身上下来了个鸟枪换大炮。

以前荆俊穷靠着打猎换几个小钱刚够温饱问题,那时候都是穿的最简单粗麻布制的陋服。现如今,荆俊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十足的一幅爆发户的样子,曲非烟没少笑他,按照荆大员外的说法就是,我不要最好的只要最贵的。荆俊现在是荆大员外,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怎么形容他呢?一个字:豪,两个字:土豪,三个字:大土豪。

曲非烟虽然现在年纪还小,但是按照这个故事的尿性来看,长开了也会是祸国殃民的一类型,只见她身着一件浅水蓝的裙,长发垂肩,用一根水蓝的绸束好,玉簪轻挽,簪尖垂细如水珠的小链,微一晃动就如雨意缥缈,上好的丝绸料子随行动微动,宛如淡梅初绽,未见奢华却见恬静。眉清目秀,清丽胜仙,有一份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清新。

荆俊以前都把曲非烟当作一只小丫头,有时候还看做是假小子。当曲非烟换好了锦服对着荆俊露出浅浅的笑容时,荆俊顿时迟钝了,傻了吧唧的一个劲的说好看,真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看到荆俊不停说自己漂亮,曲非烟的心里别提有多美了,这一路上曲非烟说的最多的就是到了洛阳城再去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当时,提款机器荆俊先生二话没说,手一挥:准了。谁叫咱现在是土豪劣绅。

荆俊一路上除了在看风景,顺便调/戏一下曲非烟之外,闲来无事把余下的时间都放在练功上面,武功一途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现在荆俊已经把从山贼手里抢来的那颗千年老参服用了。千年老参是个好东西,这东西给将死之人可以续命吊气,普通人服用了可以延年益寿,武者拿去服用不仅可以增长内功修为,要是到突破的关头,还可以大大增加突破的成功率。

荆俊再把这株千年老参服用后,内功一下子精进了不少。第二层的天王托塔境界已经大圆满,稳稳又要突破到四象合一的状况。荆俊现在的实力可以媲美江湖中二流高手的顶峰和一流高手之间,实战能力更加不用说,一般的一流高手那是绝对打的过。除非来一些**,例如:左大盟主、太/监版岳不群。

这千年老参有如此大的功效,也得益于荆俊现在的实力比较低微,要是他现在是一流的境界,估计也就只能增加一点点功力,而不至于一下子把他送到突破的瓶颈。

荆俊一行人在路上一走就是半个多月。荆俊问了问他雇来赶车的车夫还有多久才到。

车夫姓马,叫马三俐,是荆俊在衡阳城雇佣的一个很专业的车夫。为什么说他很专业,这个马三俐年过五旬,大半辈子都在跑车,走过大江南北,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很是懂得观颜察色。荆俊雇佣他的时候他也没问车里装的什么东西,只是问他要到哪里去,需要多少钱。一路上除了赶车,其他的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也不问。省去荆俊很多的麻烦。马三俐还有个小徒弟叫栓子,大概十七八岁的年纪,平时的话语也不多,很是腼腆。一路上除了五辆马车,就还有他们四人。

马三俐告诉他距离洛阳城大概还有个四五天的脚程。在古代这种没汽车,只能靠牲畜的脚力远行的情况下,荆俊他们还算是比较快了。

荆俊对着马三俐说道:“老马,你知道不知道有什么近路?我这妹子得了魔障,老在我耳边唠叨啥时候到洛阳。咝~~”

话还未说完就被曲非烟揪住腰上的软肉一拧。

马三俐扶了扶头上的草帽对荆俊道:“荆员外,是有一条小路可以过去洛阳城,还可以省下两天多的脚程。但是我们现在走的是官道,太平的很。要是改走小路,速度虽然快,就是怕遇到劫匪什么的,恐怕不太好吧!”

荆俊开玩笑的说道:“不碍事,马老你只管走就成了。至于劫匪,听说衡山的夺命连环十八寨被人一锅端了,其它的劫匪现在都猫在家里不敢动,生怕又出来个大侠行侠仗义,这路上绝对看不到劫匪。要是真碰到,你就先逃把,反正我出发的时候就把你的银子结清了。”

马三俐涨红了脸道:“荆员外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岂是弃主求荣的小人?我马三俐这大半辈子的生意就靠着这信誉,荆员外莫在打趣于我。”

马三俐平了平心情道:“荆员外你是老板,你说怎么走我就怎么走。”

接着回头道:“栓子,咱们走小路。”

说罢,“喔”的一声抽动鞭子,把马车赶向左边一处毫不起眼的小岔口。

入夜,荆俊一行人把马车停在小路边上的一个空地里。

走了一天也是人困马乏,马三俐拴好马后和栓子二人拿出了自备的干粮补充体力。

荆俊和曲非烟当初出发的时候也买了食物,不过由于要走很长时间,都买的是一些不容易坏的食物,比如腌肉、腌肉、还是腌肉······在古代除了用盐腌制能保存食物外没有其他的办法。开始的时候,两人吃还不觉的怎么样。

十几天后曲非烟看见腌肉就想吐,死都不吃了。于是荆俊又干起来老本行,没事路边的林子里打打猎,还好古代的野兽也多,不至于空手而归。

以前荆俊的厨艺谈不上好,在部队上搞个野外烧烤什么的也轮不上他上,自然有炊事班顶上。来到这里后,除了武功长进后,这厨艺也是大大的提高。什么叫花鸡啦(野鸡),烤脆骨啦(狼排骨)等等,现在那是信手拈来。曲非烟对荆俊的好感度又是大大提高,怎么说来着?要抓住男人的,不,要抓住女人的心,先抓住她的胃。吃货的世界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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