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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资本的碾压(2 / 2)

华人,还是非常现实的,除非是关系到自身利益,没几个人会为他人鸣不平。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国内的战乱已经危及到国计民生,前清皇室的行为更是类似于盗窃,这总是关系到自身利益了吧,于是舆论焦点马上就开始转移。

外籍军团会不会回来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从来没有回来过,国内军阀的混战和前清皇室的盗窃行为才更值得声讨。

几乎是第二天,就有人聚集在紫金城门前要求那个已经退位的皇帝滚出紫禁城。

嗯嗯,看来“滚出去”有成为国骂的趋势。

其实这时的抗议就是零零星星的,一旦失去推动力,不管是学生还是商人,真心没有几个人要去和政府对抗,真当他们都“爱国”爱傻了不成,当群体行为变成个人行为,华人一向是“惜身”的。

一月底,北洋政府出台《新闻管理条例》,规定了报社准入制度,新闻审核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毫无疑问,民国境内只有《每日新闻》一家拥有完全的资质,因为单单一个十万大洋的保证金,就已经抹消掉百分之九十九的报社。

这十万大洋是不退的,如果报社在经营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新闻管理条例》的行为,这十万大洋将全部没收,报社并不会因此关停,但想要重新开张,那好,再拿10万大洋来。

看看《新闻管理条例》的规定吧:

不准出现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不准出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不准出现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以上仅仅是摘录,全文共有九章,七十三条,违反任何一条,保证金将立即没收,报社则是暂停出版进行整改,等主管部门认为合适,才会重新给予出版权。

当看到这个《新闻管理条例》时,绝大多数媒体人心里凉了半截,别的先不说,先搞清楚《宪法》内容再说吧。

于是这个《新闻管理条例》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学者、大师“公开批评这是自由的倒退,这是文明的悲哀。

北洋政府对待这帮文人确实优容,于是国会都已经通过的《新闻管理条例》变成试行,试行周期为半年,半年之后再决定是否正式实行。

好吧,现在是一月份,半年……

对于秦致远来说,发生在民国的事情并不需要秦致远亲自去安排,秦致远只是吩咐一句,自然由兰斯和菲利普去执行。

兰斯和菲利普是秦致远的老朋友,这两位从两年前就和秦致远认识,都是资深的媒体人,关键是总能和秦致远保持一致。

现在,兰斯和菲利普都已经加入兰芳。

兰斯是《每日新闻》的主编,菲利普则是兰芳首相府新闻办的主任。

他们俩的职务并不是固定的,今年兰斯是《每日新闻》主编,菲利普是新闻办主任,明年就会调过来,菲利普担任主编,兰斯则是升为主任……

不对,在兰芳,不存在升降一说。

秦致远对官本位思想非常反感,对那些“只能上、不能下”、“一日为官,终生为官”等等怪现象可以说深恶痛绝。

因此在兰芳,哪怕是首相,只要遭到国会反对,秦致远也要把首相撤掉,然后再重新任命一位国会选举出来的新的首相。

连首相都是如此,下面的人就不用说了。

所有的公务员,能干就干,不能干趁早走人。如果被人赶走,那还要等待高鸿仕领导的内务部门的调查。

至于薪水,实在是不怎么高,基本上和普通工人差不多。

社会特权更是几乎没有,因为兰芳正在逐渐地完善法律系统,任何事都有规可循,想要找个熟人开个后门也不是那么好找的,而且还要避开内务部门的眼线。

看上去是不是几乎没有什么好处?

这就是秦致远想要的结果。

官员队伍不同于军队,********什么的根本就是扯淡,那只会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泛滥的华人削尖了脑袋往官僚队伍里钻。

如果不想干,那么请走。

在华人世界,从来就不缺少想做官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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