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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莫利的爪子(1 / 2)

凌晨;2:16:33

m市居民区某小巷。

路边的街灯泛着白芒,其中有盏路灯一眨一眨的,像是被无公德心的路人损坏掉的,晚风冷冽,肆意吹刮着地上的报纸跳起了圆舞曲刮过冷清清的街道,忽然,小巷深处幽幽地传来了一声狗吠,不一会儿,另一个狗吠声响起,紧接着,更多狗吠声纷纷响应,它们向着某处地方渐行渐远......

两个人影模样的物体行走在人行道上,至少在远处能模糊地看出是人来,因为街上除了他们俩基本见不到有什么会动的活物。

钻石耳坠像风铃一样随风摇摆,嘴唇如同紫魅妖精一样淡雅迷人,一双洁净漂亮的大眼睛却透露着一股雄狮般剽悍的煞气,以书法形式篆刻的“金”字字样样的护身符佩戴在颈项上,丰满的酥胸总感觉要撑破里边那件白色衬衣,醉倒万千男人的修长美腿下是一双黑水晶高跟鞋,此时她正踩着稳健的步伐在...东歪西倒......

扎着一头金色美发的金蓉充当着领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身后的“小跟班”雷斯在紧紧地跟着她,街上的店铺均已经打烊关门,而几栋居民楼上面只能依稀看见几处地方有灯光...

雷斯的打扮好像一个市井混混,虽然不是很邋遢那种,但也颇有“犀利哥”的气概在里面,雷斯走路时候很自然;他看着前面的妹子用貌似比较平衡的方法走路,突然一不小心,金蓉好像脚崴到了似的摔了一跤,不过当她快要贴在地上的时候又奇迹般的“弹”了回来!可是不一会儿又突然要摔趴下,但却又奇迹般的扭腰把离地仅一厘米的上半身收回来...如此反复,雷斯看在眼里,无语在心里,真担心这位喝得醉醺醺的大姐头会一不小心把给自己摔残咯。

“我说,你能不能换个正常的姿势走路啊,被人看见了岂不笑话你?”雷斯说。

金蓉几乎只穿了两件衣服,他将白领制服当成风衣披在外面,同时,她的嘴巴叼着一支好似手指饼干的棒状物:“少罗嗦!啊哈哈哈哈~!姐难得有时间出门一趟,不好好玩一把的话以后就很少有机会跑出来玩了,嘻嘻嘻~”

确实,金蓉平时很难有时间出来玩,如果不是工作原因他肯定得好好放纵一下自己,碰巧今天遇上以前的死党·雷斯,出了医院大门的瞬间便拉着他说带自己去玩,其实雷斯一开始是拒绝,无奈在金蓉的“软磨硬泡”下勉强答应了她。

m市是雷斯见识过的城市中第二大城市,又是一个商业繁荣的城市,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凡,开始雷斯还担心金蓉会花光他的积蓄,女人可是最爱花钱的一种生物,和她们一起去购物,钱包比它主人还要不安全呢,可没想到的是,金蓉说和他去游乐园玩,大大小小的游乐设施基本都被他们转过一圈,玩累了还不忘去看演出,看累了就带着雷斯去吃好吃的...

原来金蓉真的是拉着他一起去玩的,从头到尾她并没有购得一衣一包。

雷斯一脸陌生地望着耍酒疯的金蓉;本想性格彪悍,一身正气的她比自己还要流氓相,用带刺玫瑰来描述她也不毫不夸张,但没想到现在的金蓉竟让他有了不同的看法,果然这个女孩也是有一颗少女心的,在他面前的不是霸气的女汉子,而是一位温柔可爱的淑女,就跟从前第一次相遇时候的那样......

忘记最初那份纯真的人只有他一个而已么?

“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吖哈哈哈哈!”金蓉仰头喝下一口酒,接着学起黄文那样卖弄他那三流文化,虽然看起来好粗鲁,可一点也不破坏、践踏她身为一枚美女的形象...

雷斯说:“不会喝酒就别学人家喝那么多,看看你,连站都站不稳。”

金蓉说:“谁说我不能喝的!告诉你,别说区区一瓶,来一打也不是问题!老娘照样能应付,嗝嗯~!”金蓉打了一声短促清晰的嗝,酒的香醇气味从她口中飘了出来,也许是动气的缘故导致胃里的酒给不小心呕了出来,所幸金蓉很快又咽了回去,不然可真够难看的。

“你看看!叫你不要喝那么多你偏不听!老老实实听人说话会死呀你?”雷斯气急败坏的跑了过来,嘴上责备着,一边扶起金蓉来好让她好受些。

“你走开,别碰我,我不需要你扶。”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些,你以为老子乐意给你当保姆呀!”

“给—我——放手!!!”

金蓉怒吼一声,小胳膊一甩,小雷仿佛是被霸气从金蓉身上甩飞出千里之外,这情节,好像一个弱女子走夜路时被流氓盯上以及逮到时侯反抗的场面,又或者,一只有眼不识泰山的家伙不巧惹到了一位漂亮剽悍的女汉子因调戏未遂反被暴揍,要不是街上就他俩,肯定会有路人误以为是其中一个。

“你想谋杀我呀——!暴力女!”

“闭嘴——”

咄咄逼人的气势,把定在墙上雷斯给镇住了,只见金蓉突然两手叉腰,小蛮腰一伸,上身前驱伏低,臀部翘起,用凶巴巴的眼神看着对方。

这是金蓉训人时的金牌动作。

“啰里吧嗦的烦死人了!雷斯你还像个男人吗!?老娘说没喝醉你偏要说我喝醉了!告诉你!老娘还清醒着呢!十个你一起上也不是老娘的对手,地铁那会儿要不是老娘出手你和吉尔那两个逗逼早就被那个黄毛二货打趴下了,叫你保护好莉莉你有尽一个大哥的责任吗?你个小偷小摸坏事做尽的小混混,老娘做什么你管不着,要不是临时有事情要办,我才懒得把莉莉交给你照顾呢,瞧你这副德行还和以前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让你做成一件好事真尼玛难balabalabala......”

...

雷斯:“你...你到底在跟谁说话呢?”

已经过去十秒钟了,金蓉仍旧保持着这个姿势不为所动,可是,金蓉的对面,却是一根孤零零的灯柱呀!反倒是雷斯,分明是被囧到不能动弹了好吧!

估计患有近视眼的金蓉又不晓得把隐形眼镜落哪儿了。

金蓉猛然转头恶狠狠地盯着雷斯看,而雷斯也因为战栗解开了“定身符”。

“过来。”

雷斯乖乖的走了过去,其实心里却暗叫着:我怎么就过去了!?

“看到这个瓶子了吧?”金蓉微笑着高举手中的洋酒瓶子,上面标注有某企业的著名品牌,十分显眼。

“额。”

“看到了是吧?”

“?”

duang!

金蓉二话没说就把酒瓶子朝雷斯的脑阔(壳)招呼过去发出“duang、duang的特技,奇怪的是酒瓶子竟然没有被砸碎,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力么?

......

凌晨的夜街异常黑暗,好在明月高悬,雷斯和金蓉两人只能循着这微弱的亮光寻找回家的路。

金蓉两手插在短裤口袋中,口里还衔着半截没吃完的手指饼干,百无聊赖的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她的酒已经醒了一大半了,虽然脸蛋上还泛着红晕,但比起之前正常了许多。

“喂,你也听那家伙说了吧?”

“嗯。”

雷斯低着头,听见金蓉问他便作了声回应。

“如果真的回到了从前那个时代,恐怕大乱会再次发生。”

“你是说冒险时代?”

金蓉点了点头。

所谓的冒险时代,又称为大破坏时代,那时候世界迎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当时怪物、罪犯横行,人类的生活环境遭到了严重的威胁与破坏,因此在冒险时代,诞生了一种以捕捉、猎杀以上两种为乐的职业——赏金猎人,猎人们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获得悬赏,而怪物和罪犯们则和猎人们斗智斗勇,竞争十分激烈,也因为这样而引发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战争,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雷斯说:“那样不是很好么?也许人类即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也说不定。”

金蓉反驳道:“不,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假想一下,若历史重演,我们重新回到了冒险时代,不知有多少人要遭殃了。”

雷斯:“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反正我只是个小混混,什么拯救世界的还是交给其他人去做吧。”

金蓉:“唉,我开始有些羡慕你们这些无业游民了,不像我。”

不知走了多久,金蓉感觉有些累了,便无所顾忌地坐在了路边的地上,雷斯先是愣了愣,然后走过来坐到金蓉身边。

金蓉双手抱着膝盖,显得十分轻松的样子,并用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雷斯小心翼翼地望向他;忽然发现,她红红的侧脸很美...

“雷子呀,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吗?”

“必须记得。”

冒险时代,某个小村庄的早晨,阳光明媚,公鸡鸣叫,农家的烟囱上飘起缕缕青烟,晨露趴在绿油油的青草上晒太阳.....

一个小女孩走来,她每天上学总会路经这户人家,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穿着邋遢的小男孩偷偷摸摸在别人家的鸡窝里捣鼓什么。

喂,你在做什么?

小男孩吓得缩了回去,以为是被主人发现了,结果回头一看,原来是个相貌可爱的小女孩,不由得一脸不屑。

我拿几个鸡蛋而已,关你什么事啊!?

骗人!你是小偷!小女孩气呼呼的说。

胡说!是‘拿’,不是‘偷’,真的小偷是不会被人发现的,那才叫‘偷’好人是‘拿’,我可是好人。

狡辩!你分明就是小偷!

算我倒霉,我分你一个,你能不能当作没看见?

来人呀~~~捉小偷啊~~~

小女孩扯开嗓子就叫,那小男孩怕被大人捉到急忙堵住了小女孩的嘴。

呜~呜呜~~

别叫,再叫打你。

这时,小男孩发现小女孩手上还拿着一把零食,还是最新款的,于是开始恐吓对方。

把你手上的零食给我。

小女孩两眼泪汪汪,呜呜地摇头。

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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