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女婿小说>科幻悬疑>飘玫> 第四章 司机的一天,与第一个刺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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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司机的一天,与第一个刺客相遇(2 / 2)

他明白我的意思,转身溜进漆黑的夜色,被房屋的暗影完全遮掩起来。

那是在第十二层楼的一个大厅,小伙子依旧身穿黑色的衣服,他站在窗户上,但他直直的指着小胖子的嘴唇。

“我要杀了你。”

“为什么?”我问他。

“我要杀了你,”

我明白了那仿佛天经地义,和爱一个人一样,恨一个人也没有原因。

他不过想跳楼罢了,还要在离开这里的一切的时候,与这里的一切再上演一幕滑稽的戏剧。

枪响之后,他掉在了倒数第十二层,即门前的十字路口上。

也许子弹根本就没打中他,打中他的概率为一百分之一百。

居然没有人惊讶,舞会照常举行着,一切恍如没有发生过。

第二天,我坐在车上看一份重庆日报,上面出现了他离开这个世界的面孔,我没有在意图片旁边报道性的文字。翻到背面,我却找到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

题名叫《天才梦》,竖着写的,作者署名:张爱玲。一听就知道是个小姑娘的名字。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辉煌,壮丽),“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我认真的读了一遍,莞尔一笑,想必是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顽皮而有些倔强的姑娘写的。

我想了想,觉得可笑,也许很久以前,当我再年轻一点的时候,也和她一样,喜欢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喜欢阅读一些乱七八糟的书刊。

幸好所有的一切,三十六岁以前的东西,我都不记得了。我之所以知道我三十六岁了,其实也只是假设而已。我假设自己三十六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

我将报纸又翻回去,这时注意到图片左侧一句有趣的话:从死者身体里取出的子弹,是金黄色的,不是纯金的,据说这是一位老将军的手枪里的子弹。

我是个冷酷的人,或者假装冷酷的人,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这样。会不会,那女孩的爷爷年轻的时候也这样,我一不小心穿了他的衣服,还不想脱下,就变得这样子。

我退下枪里的子弹,一边数着,一边漫无边际地在众多思绪纷纭当中希望找到一块平稳的立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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