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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一个贼王(1 / 2)

刘菲咬着牙,冲着早已经关好的铁门瞪了一眼,快走几步,钻进一辆黑色轿车里,她对着司机气哼哼的说道:“带我去一品茶楼,我要找我爷爷谈谈。”

刘菲很清楚秦云手里那些酒的价值,只不过跟秦云不同,她想的是长远利益,比如和秦云合作,利用酿酒的配方,开一个大酒厂,做大做强,赚更多的钱,不过这件事她做不了主,想跟自己的爷爷谈谈。

此时的秦云觉得很无聊,不能用院子里的小酒瓶分装白酒了,一时间秦云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算起来,自己已经一周左右没回家了,不如回家看看。

有了这个想法,秦云当即走进厕所里,从墙角的一个编织袋里摸出两捆钞票,塞进怀里,随后又走回屋里,拿出一个礼品袋,把那几瓶分装好的酒塞进袋子里,锁好房门,匆匆的向市区走去。

秦云打算去市区买点东西,比如老爸最爱吃的酱猪蹄,烤鸭,老妈最爱吃的鸭脖,鸭肠等等。

把那几瓶酒带上,则是为了让父母也喝一些这种酒,这样一来,父母的身体肯定会越来越好,想生病都难。这是大事,不能忘。

半个小时之后,秦云就站在了济北市最大的购物广场门口,秦云要买的各种熟食,在二楼开设的各种熟食窗口能买到,都是一些老字号,秦云的老爸老妈也最喜欢这里的口味,要买就买合适的,这是秦云的一贯作风。

顺着人流,秦云走进了购物广场,他左顾右盼,眼睛不停的扫向身边的漂亮姑娘,他很恼火:这是哪儿来的不要脸的男人,都四五十岁的人了,要看美女,你也别挡着我看呀,活该你年纪一大把还是单身,不懂分享。

一路推推搡搡的,秦云就到了购物广场的一楼,他踱着步子,在一个个的店铺里出来又进去,一件衣服五千块?吓死人了,一块手表十几万,一根皮带要三四千……秦云翻着白眼:哼,我有的是钱,我就是不买,有本事你们鄙视我啊,我等着你们鄙视。

就这样,秦云连续进了七八个奢侈品店,那些服务员,包括店长,都特别有礼貌,根本就不是都市小说里说的那么回事。

没有一个狗眼看人低的服务员赶我走,也没有一个有钱人骂我是穷鬼快滚出去。秦云憋着气,在心里暗骂那些都市小说害人,说好的装逼打脸的情节都没有,这让秦云很受伤,想顺路装个逼都这么难。

当然,秦云并不知道,服务员对他恭敬有加,完全是他口袋里的钱引起的,他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他还一副怕贼偷的样子,不停的用手摸一下,只要不是瞎子,只要稍微瞄一眼,就能从开着的口袋缝隙看到红彤彤的票子,那些服务员才不会甩脸色给他看呢。

其实关注秦云的人不只是这些服务员,还有一个贼头贼脑的家伙,他叫王三,是个小偷,不过王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这个职业很高尚,劫富济贫,别人是富,他自己是贫,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购物广场就是王三上班的地方,他的要求不高,每天能到手五百块钱,那就知足了,如果能发现一只肥羊,偷个三五万的,他就决定金盆洗手。

从五岁开始夹肥皂,到十岁之后夹钱包,到现在为止,王三已经从业三十五年了,他永远忘不掉夹肥皂学徒的时候吃的苦。

什么叫夹肥皂?说起这个王三就浑身打寒颤,用小刀把肥皂切成一小片,扔进装满开水的水盆里,再用两个手指伸进盆子里,把那片肥皂夹出来,肥皂片不能碎,这要求眼力,手速,手指的灵活度达到完美的统一,需要从小练习,天天练这个,双手满是水泡,王三用了五年才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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