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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医生说他不能喝酒(1 / 2)

武荣父母虽然是个典型的山里农村人,但却没有大部分农村人的抠门毛病。

看到烟酒也是问询了一番,听说挣了钱买的,连连夸“有出息,有出息”,也没矫情就收了。

只是老两口背地里商议,多做点糍粑和腊肉,好让小义拿到外边送人情。

毕竟小义家的亲戚基本是城里人,不去买的话没得这东西吃的。

顶着山风,随缘散步的林义两人在小溪边回忆满满。

说起了小时候在河里田里抓黄鳝泥鳅、跳跳鱼河蟹、烤红薯烤黄豆烤玉米棒子,组队偷桔子和梨的事迹。

那些在太阳底下快乐又挥洒汗水的事情仿佛发生在昨天。

但转眼间开裆裤的娃娃一下子到了谈情说爱、成家立业的年纪。

林义问,“你这是真放弃米珈了?”

武荣沉默了。沿着河堤向前走了会,可能觉得烦闷,又用脚把四周的积雪踢到河里才说:

“哪有那、那么容易放得下,只是…”

说到这里,他看了林义一眼,那厚厚的嘴唇嘟了嘟闭上了,怎么撬也不再出口。

在武荣家呆了会,林义算了算时间,感觉大长腿家的事情理顺了才告辞。

外边的天色不早了,武荣说,“我送你到水库边。”

林义有心说不用。

但是想到山拗口那一片荒坟,想到那庙,那棵系满红丝带、白纸人的巨大古树,顿时没了拒绝的勇气。

只是问,“你等会一个人敢走回来吗?”

武荣家和大长腿家隔一座山。

虽然有条大水渠连接,且山两边都有几个生产队,人口不少,各自好几百人。

但这边的山拗口例外,周边400米范围内没人家。

因为那里几十年下来,埋葬了很多年轻人。都是些突然暴毙、吃药上吊自寻死路的、难产的、挨枪子的…

而那庙就更恐怖了。按照当地习俗每死一个人就要第一时间去那里放挂鞭炮,叩庙门,祭拜一番。

按那些法师的神神叨叨,这庙是下村阳间和阴间的连接口,人死后的阳魂都是第一时间从这里进阴间,入轮回的。

武荣胆子很大。从灶膛里找了把缺口的柴刀,抓一把米放口袋里,吹个哨子带上自家的一条灰色土狗就出发了。

他边走还边憨厚着笑,“我、我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

经、经常一个人在那里放牛、扯猪草、摘山萢吃,那时候不晓得那些门堂,一、一点也不怕。

反而大了,知道、知道的事情多了,傍晚不敢轻易去了。”

林义打趣问,“是不是小时候觉得那里的牛草特别多,山里的野果也没人摘,那时一个人独享宝地很高兴吧?”

武荣右手绕道脑后,抓抓,说“儿时把它当秘密,不和人分享的”,说完就一个劲的嚇哧嚇哧笑。

路过古树的时候,武荣说这树四个人都合抱不住。

接着又讲,“自从懂这些污七污八的东西后。我总是想起村里老人讲过的一个故事:

说某一天夜里,有个屠夫肩抗半边猪肉从这里过。

但走到树下时候,肩膀上的肉忽然重了很多。心想不对劲,屠夫转身用手电筒一照,发现猪肉至少有一半变成青色的了。

而且青色的范围在继续扩大。

于是抬头往树上一瞧,有个扎着双马尾辫的红衣服、红裙、红色绣花鞋的小女孩坐在枝头荡秋千

看到手电筒射向她时,还发出来了银铃般的笑声…”

听到这,林义情不自禁往树上一看。

风雪里,满树的红丝带顺风而飘,昏幽幽的光线透过茂密的树叶间隙射下来,伴随着树干上掉落的雪花,簌簌簌的…

太阴森了!

脑瞬间充血,头皮发麻,哦吼一声林义拔腿就跑。

见状,武荣有点莫名其妙,但也跟着跑。

后面的狗子也是懵逼,汪一声,一溜烟后发先至,跑到最前边去了。

霎时,两人、一狗、一柴刀,呜噜呜噜就往山那边的水库狂奔。

在林义看来,冬笋有两种做法最有味道。

一个是下火锅,一个是炒酸菜。

其次是熏干,做烟笋腊肉也是一道不错的下饭菜。

围坐在煤炉边,从火锅里捞了好几块冬笋的林义细致的观察了下这家子人的细微表情,好像没什么变化。

邹老爷子依然咧个老迈牙口,继续“林小子碰一个”“林小子来一口”,叫唤个不停,惹得大孙女频频瞪眼。

邹父邹母也没太大变化。

要是硬说有些许变化的话,根据自己几十年的人生经验来看,就是老两口对自己没以前那么客套了,热情中随意了几分,还喜欢帮他夹菜了,专挑好的夹。

这让他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是苦恼。

碗里菜多是好事,可自己不吃羊筋的啊,那更别说带皮带肥肉的羊肉片了。

吃又吃不下,扔又不好意思扔,就算堆碗里剩着也不好看。

愁。

嚼吧几块,林义看了旁边的女人一眼。

人家在尖着筷子吃东西,么反应。

那又看一眼,又看一眼,又、又看一眼…

大长腿忍不住了,终于弯着嘴皮子笑了起来,也不在乎家人什么反应,很是自然的在他碗里开始挑挑选选。

同时又刻薄说:

“爸妈你们别给他夹了,又不是第一次在我们家蹭饭,要是他自己不敢夹菜吃,饿死了也活该,怪不到你们头上的。”

对女儿的犀利言辞,邹父邹母笑着不接茬。因为有些话女儿随便说没事,自己要是搭嘴就变味了。

对“蹭饭”一词,林义也假装不知道,太了解身边这人了,她越把自己编排的欢,代表她此刻心情越好。

林义的负担没了。可那小屁孩就痛苦了,像羊皮这种女人也不吃的东西,一股脑儿往那里塞。

偏偏小屁孩还被自家姐姐吃得死死的,嘴巴不情不愿搭在碗边,一边往口里扒肉,眼珠子一边在林义碗里乱晃,瓮声瓮气,不敢反抗。

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就嘀咕一句,“早知道我就在堂伯家吃饭了。”

这副不敢大声言语的受气包样子,顿时让众人忍俊不禁。

林义以前也在邹家歇过的,七八年下来次数还不少,不过一般是和小屁孩挤一下。

但今天人家特意在大长腿隔壁给自己收拾了一间房子。里边的被褥也是崭新的,还有股子太阳光和樟脑丸的味道。

洗漱完的林义背身往床上一蹦哒,就对跟进来的女人说,“我这也算是鸟枪换大炮了吧。”

刮了眼,“德性。”

说完女人就不再搭理他,只是从他箱包里开始拿几套衣服出来,然后归置到组合柜里挂着。

收拾完,女人坐在床边问:“你明天要回去?”

“明知故问干嘛?”

大长腿抿抿嘴皮子说:“我明天去帮你搞卫生。”

“必须的啊,还得叫上武荣。”但是林义说完就感觉不对劲,难道是因为那祯在家的原因?

于是侧个身子细细打量了一番。

看啊看,瞧啊瞧,直到女人脸色发红,林义才不声不响吹个口哨打趣:“你要是有本事,就在我家过年。”

次日早上,林义是被电话吵醒的。一大清早的以为是公司出了什么事,没想到把电话接通后,滚圆的兴奋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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