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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事一身轻(1 / 2)

新骑兵之争到此结束,算算时间,赵启明已经一个多月没回家了。

一个多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在遥远的两千年后,美军占领巴格达,搞垮了萨达姆政权也就不到一个月时间,而angelababy从宣布婚期到送入洞房,完成从女孩到人/妻的蜕变也就一多月。

这足以说明一个月虽然不长,但却足以发生“国破家亡”和“身不由己”等等可怕的事情。

说起来,赵启明第一次离家这么长时间。这让他有点担心,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东亭侯府是否发生起义,导致自己精神领袖的地位不保;也担心静安公主是否见异思迁,看上了比小侯爷还要帅的男人,从此过上包养小白脸的富婆生活。

于是,怀着种种担心,赵启明在约战结束的第二天向厩令辞行。而老头不仅恩准了他回家平息叛乱以及拯救爱情的请求,还告诉他这次回去可以休息半个月在来。作为领导,这个东北老大爷可谓业界良心。

就这样,赵启明上路了。同行的还有护送他的马建国。

至于为什么需要马建国护送,这倒也简单。因为他身上带着老将们的赏赐,而这些赏赐足以用巨款来形容。就算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如果真的遇到解忧口中那些“夺人钱财还要取人性命”的歹徒,小侯爷身边没有个肌肉男恐怕吓不住对方。

所以说武装押运是必须的,而马建国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因为在过去一个多月中,这个匈奴汉子已经取得了赵启明的信任。这信任不仅是来自于马建国的肌肉发达,可以把不长眼的歹徒打的落花流水。更重要的是,赵启明相信马建国的人品,不会因为见财起意夺走小侯爷的血汗钱,然后把小侯爷的尸体弃之荒野,导致小侯爷被狼叼走的命运。

“对了,我想起个事情。”离开马场的路上,赵启明转过头朝马建国问:“之前我听厩令大人说,马场里的部分罪奴都不能有私产,只有你例外,这是怎么回事?”

马建国骑着马,跟在赵启明稍后的位置,听到这话表情有些麻木:“回小侯爷的话,在下并非罪奴,在下的父亲是归降的‘当户’,当年被先皇封了‘马服君’,并不是俘虏的身份。”

“原来如此。”赵启明恍然大悟,心说原来是被招安的匈奴部落首领的后代:“那既然你的父亲都被封了‘马服君’了,为什么你又成了牧奴?”

“小侯爷有所不知,“马服君”的称号并不世袭,父亲去世之后,在下要养家糊口,却投靠无门,只能来这马场。”马建国说着这话时,心情有些复杂,竟然叹了口气。

赵启明也大概知道匈奴人在长安城中的处境,家有余财,或在军中效力的还好说,这马建国明显是受到了排剂,来马场与那些罪奴一起,估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不过你的情况要比其他人好一些吧,至少你是可以有妻儿家产的?”

“蒙陛下圣恩,在下的确已有妻儿。”

听到这话,赵启明点了点头,又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然后从自己身上的包袱里拿出了个钱袋子,朝马建国说:“这段时间的训练你比谁都刻苦,既然你能有私产,这赏金就有你的一份。”

马建国愣了愣,然后赶紧勒马,朝赵启明行了个礼说:“这赏金在下万万受不得,还请小侯爷收回成命,在下只是听命行事,职责所在,不值得小侯爷如此赏赐。”

“别跟我客气。”赵启明直接把钱袋子扔给了马建国:“就算你参加训练是职责所在,但你教奴儿骑马却不是吧?那这就当是提前给你的学费了。”

“学费?”马建国又愣了愣。

“之前你不是教他骑马吗?”

“可奴儿进步神速,已经学会了骑马。”

“光学会骑马管什么用。”赵启明翻了个白眼:“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孩子志向远大,要学的东西多着呢,你教完骑马可以教骑射,总之尽你所能,把你会的都交给他就是了。”

马建国摇了摇头,把钱袋子又递给了赵启明:“小侯爷的吩咐,在下一定尽力,但在下是牧奴,听候小侯爷差遣同样是职责所在,小侯爷不用给我这些钱。”

“你怎么这么磨叽。”赵启明有点不耐烦了:“是不喜欢奴儿那孩子?”

听到这话,马建国迟疑了一下,紧张表情缓和了一些说:“奴儿志向高远,而且勤奋好学,是在下见过最刻苦的孩子,在下很喜欢他,也愿意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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