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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判刑(1 / 2)

接下来的好几天,非必要的话,我都足不出户。

论坛上的文章没几个小时就被撤下来了,然而这并不代表事情能够船过水无痕。

有几间媒体做了小幅的报导,让这件事情又持续延烧了一阵子。虽说他们秉持最低底线的职业道德并未公开我的资讯,但在这些新闻的底下,总会有人留言着「求上车」,随后也总会有人贴出连结,让那些照片被更多人看见、被存入更多人的电脑硬碟之中。

我虽然偕同家人去报了警,可是换来的只是更多的失望。

「如果是偷拍的话,就触犯了《妨害秘密罪》,散播的话又触犯了《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的散播猥褻物品罪,再加上你未成年,适用《儿少性剥削条例》,因此抓到犯人的话他肯定会被判刑跟重罚……」

我在一旁听着,胸口却愈来愈沉闷。

乍听之下,就算能抓到犯人、能没收他手上的原始资料,最迫切希望能解决的问题却不可能根治。

因为即使去除了源头,这些照片也不会消失,只会一直被复製再复製,永永远远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犯人的刑期有时限,重罚也总有个数字。

我却感觉自己才是被判了无期徒刑的那个人,甚至没有任何假释机会。

而且,也或许是我太鑽牛角尖,当我听见犯人会因为「散播猥褻物品」而受到惩罚时,我不禁感到有些刺耳。

我的身体,在法律标准之下,居然被判定为「猥褻物」,彷彿是在宣告着我是什么脏东西一般。

此外,我的个人社群帐号也被搜了出来,许多陌生的私讯涌入,有人问我什么时候要释出下集,有人问我花多少可以跟我做更进一步的事情……在这些纷纷扰扰之下,我毅然关闭了所有社群帐号,先前使用过的一些交友软体帐号也全数删除,将自己与外界彻底隔绝。

我知道这么做并没有实质的意义,就连现在,那些照片的份数或许都还在某个地方,凭藉着好心人的「分享」而不断增生。

但我知道,如果不这么做,我可能会先精神崩溃。

我感觉自己今后无论穿着多少衣服,旁人看着我的时候,都会像是戴了透视眼镜一般。从我身体的曲线,一直到连我自己都看不见的背上有几颗痣,随便一个与我擦身而过的陌生人或许都能够轻而易举地说出口。

思及此,我就没有办法再面对人群。而一想到未来都必须在这样的恐惧之中度过,我甚至想过是否要乾脆自我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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