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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1 / 2)

余旸眼里涌起一阵欣喜:“什么啊。”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你说说嘛,看看跟我许的愿望一不一样。”

远处传来一阵悠长的钟鸣声,‘咚——咚——’,沉寂又岿然,震得飞鸟悉数起飞,几点了,山脚下寺庙在撞钟了。

结婚前,郑栖听说余旸专门找人算过他们俩的生辰八字。

“求一段好姻缘。”

郑栖语气很淡。

余旸趴在他背上,像一只渴望逃离羊圈的羊,向往外面的世界又害怕被吃掉:“那我求到了吗。”

“求到了。”

“谁答应的。”

郑栖说:“佛祖。”

“那……佛祖问你可否心甘情愿。”

郑栖侧过脸,发现余旸也在瞅他,他不自觉低头笑了:“你说呢。”

撞钟声还在继续,余旸的手臂有些颤抖,他好像找到某种共振——郑栖是真的可以跟他同频。

飓风之所以惊心动魄,不是因为威力十足,是它会在热带低气压,风力不超过62公里/小时,不能再低——再低不是飓风了。

每当看见郑栖坚实的背影,余旸总觉得他不会累,就算累,他也不会说。

如果生活让人窒息,郑栖总比他多一口气,要是余旸缺氧,郑栖肯定会匀半口气给他。

——这是余旸从郑栖身上感受出来的‘婚姻的意义’。

休息片刻,众人继续上山道,余旸也不自觉加快步伐,尽情享受沿途风景。

汗流浃背也无须担心,山风会带走热意,吹得浑身每个细胞自由呼吸。

他也会递矿泉水给郑栖、帮他擦汗,但郑栖通常大口灌完水,用衣袖蹭额头就完事。

如果余旸非要给他擦,郑栖就木着脸让他擦——虽然他觉得真的没必要。

遥望前方,凉亭在山顶冒尖,云层遮掩住部分建筑,显得山顶缥缈又神秘。

是的,既是爬山哪有不见山顶的一说,人生奋力前行才有意思。

领略过疾风,已经不能满足于柔风了。

没有亲尝‘披荆斩浪’,怎知勇敢为何物。

跟肌肉抗衡,跟意志握手言和,不再做无畏消耗,专注脚下每一步,如果觉得累,余旸也不要郑栖扶——要爬上去!靠自己的力量爬上去,领略群山英姿,我看千山,千山亦看我。

不知走了多久,余旸喘着气,真觉得平时该积极健身,小腿有轻微的抽搐感,还好不怎么影响走路,就在他想要停下脚步时,面前忽然开阔起来——整座山尽收眼底,树林葳蕤,层层叠叠遍布山野,真想蹿到林间,撞击树叶,任凭细微荆棘划伤皮肤,如果还有蜇伤,找一味叫做‘车前草’的药,碾碎糊在伤口处。

不要畏惧撞击,相比起疼痛,更难以承受的是未曾尝试。

跟郑栖结婚也是这样,余旸不知道郑栖会不会喜欢自己。

试试吧,万一呢,如果郑栖也没有异议的话。

他问自己,如果结婚对象不是郑栖,他要怎么度过余生——不知道,好像很难发自内心地快乐,他就爱郑栖那样的,觉得他特别帅,特别有趣,像吃田螺需要牙签,像红毛丹有刺。

田螺鲜美,肉却少,水质不好容易掺沙,更别提工业水用重度污染河流。

但郑栖有很多田螺,长在山泉边,压在大石底下,需要余旸用牙签一个一个挑。

有时也会觉得累,弄得满手都是伤口不说,田螺还是空的!就很气!但是气消了,余旸有办法收拾郑栖,把他放火上烤,串成风铃,迎风而荡。

郑栖的态度是随便吧,想怎么弄怎么弄,反正我就这样。

臭德行。

好的感情不单需要磨合,比磨合重要的是合适,彼此愉悦。

相比余旸的开朗,郑栖感情更内敛一些,他轻易不笑,一笑起来特别耀眼,在人群中熠熠生辉,像火烈鸟畅栖湖泊,炫目又肆意,火烈鸟喜浮萍,爱水草,也食贝壳类生物。

看见火烈鸟,余旸脑子里只有一件事——不做浮萍,它漂泊不定;不要做水草,它茂盛却很常见;也不要做贝壳类,它太渺小。

要做湖泊,倒映蓝天白云,以强大的生态吸引火烈鸟驻足。

不过郑栖稍微冲余旸笑笑,他就想冲过去,就像现在,郑栖朝余旸招手,余旸仰起脸笑,张开双臂,郑栖矜持地笑,他张开手指,近乎遮住余旸的脸,就这么按住他的脸庞不让他靠近自己。

余旸要挥开他的手,郑栖松手,余旸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抱他了,谁知郑栖手腕游离,环住余旸的腰,稍一用力,将他固定在自己心口前,下巴抵在他脑袋上,另一只手撑在围栏处,把余旸彻底困在怀里。

他的呼吸沉下去,用脸颊贴住余旸的,嗓音有点低哑,像是有点缺水:“风景怎么样。”

说话间,郑栖蜷起两只手,留出空洞,放在余旸眼睛附近,像是人造望远镜,带着他慢慢转动视线——群山渐渐明晰,天空依然没有那么明朗,但那也好,不至于太晒。

心跳好快,还好风大,郑栖应该听不见。

山顶视野绝佳,风极尽慷慨,让人全身心放松,往后靠,‘嘣——嘣——嘣——’郑栖的心脏正在有力跳动,那绝对是、是这世间最滚烫的心脏。

他像太阳,唯一可与之媲美的只有月亮。

日月同辉,除非公转出现巧合,太阳和月亮永远不会同时出现。

余旸只记得一点,没事千万别招惹郑栖——小心日全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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