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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雪雁都没时间去实地问问,这些消息都是从顾客嘴里拼凑出来的呢。更别说接送孩子上课了。

也是赶巧了,一个巷子里住着隔了三家的邻居,房主姓霍,叫霍兴家,是光复路上国营二商店的主任,女主人是居委会的,家里三个孩子,最小的是计划生育前一年出生的,比小风大一岁。人家孩子在少年宫学围棋,家里老人都退休了每周接送孩子上下学。霍家人不错,很和善,也是老主顾了,特别是雪雁开始卖粥之后,每天都是趁着雪雁没出摊之前来买几份粥。本来就是邻居住着,一来二去的,都处得不错。听说雪雁给孩子报了武术班,就说顺便帮着接一下就行。

他们住得这一片儿,离着哪里都不远,是整个c市最繁华的地方。少年宫就在得胜公园里面,走路也就二十分钟。

有人帮忙,可是省了心了。

雪雁只在头一天上课的时候,抽了半天的时间,跟着一起去交了报名费,顺便看了一下学习环境。就没在操过心了。

之后霍家一个月一坛子咸菜,每天早上半盆子粥,直接给送上门。她就是做这个生意的,说起来,这些个东西,也不值什么,粥就是做的时候多放两舀子水的事儿。咸菜就更不算什么了,都是胖姐摊子上剩下的菜,歪瓜裂枣卖不掉,不要钱的。自己就是搭上点儿盐和调料,最大的成本就是咸菜坛子。但是霍家人很领情。雪雁给送了两回咸菜之后,就不好意思了,人家也不说不要了,而是自家买了坛子,买了菜,说老人就爱吃那两样儿,便自家不会做,让雪雁帮着做。

那就做吧。人家不用觉得欠的人情太大,自家也不费事,挺好。

雪雁自己都没想到,本来是为了卖粥搭送的小咸菜,居然帮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起因也是在霍家。

别看霍兴家人家只是一个商店的主任,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干部。时不常的也要去区里开会的。他们这一片儿是得胜区,繁华嘛,gdp高,人多,事儿也多。又是这么个历史转折的时期,会也就挺多。这会儿的政府食堂,那还是相当的节简的。工作餐最常吃的就是面条儿。就这,对好些个人来说,都是改善生活了。可这面条儿再好吃,老吃也腻。

有一回开会,霍兴家就从家里带了一小罐咸菜,这不是夏天了嘛,青菜就下来了,黄瓜是最不值钱的时候,他们家这个月就买了二十斤黄瓜让雪雁给腌上了。他就拿着那黄瓜去开会,就着面条,下饭。那黄瓜是酸甜口儿的,盖子一打开,清新味儿飘得同桌得都闻得流口水。都跟着分享。

其中就有得利饭店的经理,就留了心了。过后就跟霍兴家打听这咸菜,问出来是雪雁做的。就找上门了。开口就要雇雪雁到得胜饭店做咸菜师傅,一个月工资八十六。如果咸菜卖得好,还能有奖金。

那雪雁是肯定不会干的。一个月八十?还得每天绑个死身子上下班?就图个稳定啊?她现在一个月小一千的挣着,不好吗?又不傻。

经理一看说不动雪雁,脑子里一算,大概齐也就有数儿了。都是业内人士,就凭雪雁这个手艺,那一个月怎么着也不会挣得少于三百块钱。人家这是看不上那点儿工资,可是员工工资就那么些,他权力范围内,给不起更高的价儿了。

“那这么着,小丁儿,你看这么样行不行,你一个礼拜给我送二百斤咸菜,我也不挑品种,你做什么就给我送什么就行。一斤咸菜我给你按一块钱算。成不?还有你这个茶叶蛋,每天给我送两百个,我按一毛钱一个的价格给你。怎么样?”请不起人,买东西的权力还是有的。

这个可以有!

第21章

夏天什么最便宜?

你要是让农村大爷大妈回答, 那一准儿就是菜。

七八月份,家家园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菜。最最大众的几样,黄瓜、茄子、豆角,要是有人收, 自家吃不完的东西还能卖钱?那可是真正的外块。给钱就卖的, 还会觉得捡着钱了似的。

文强从六月园子里的菜能吃了开始,每次往省城送鸡蛋送小米, 就顺带着给他姐送菜, 自家的三十多亩地,今年一半种菜, 另一半全是种的小米。一棵玉米没种。

雪雁接了得胜饭店的活儿, 就不好再占胖姐的便宜, 而且那是国营的大饭店, 接待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 再给送烂菜叶子做的咸菜,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就让文强给她收菜,也不挑是什么,能收上来什么就要什么, 什么便宜就收什么。今儿黄瓜便宜,就收黄瓜,明儿茄子便宜就收茄子。家里的小卖店也开起来了,一家三口搬到后院住,把三间前门房都改成了小卖部。文强来回着往县里跑进货, 孙兰英在家看店, 种地的时候忙不过,老两口也能帮着照看。雪雁说要收菜,文强都不用再各处跑着收, 直接把话头儿传出去,让往家里送就行了。小卖店开起来之后,鸡蛋都不用跑着收了,直接比公销社高一厘钱收,每天都不少收。有那脑子活的,自己骑个自行车下屯收货,回来再卖给文强,一个月也能挣上十块二十块的。这可是农闲时候的外块,不少了。

零零散散,十里八村的都往文强小卖部送菜送鸡蛋,一天也能收上个二三百斤的菜,二三分钱一斤,有的是人愿意卖。菜不能久放,最多三天就得往省城送一趟。总不能一直用手扶拖拉机来回的送货,太慢了。孙兰英也是难得大方一回,出了血了,拿钱给文强买了个能拉货的大三轮车。花了三千多块。

菜送过来,别管多少钱收的,雪雁给按一毛钱一斤结账。就这,她一个月光是给得胜饭店送咸菜送茶叶蛋,也是保底七百块钱的收入。

文强光是给他姐送菜,一个月就是小一百的收入。再加上他折腾着往县里送菜,还有小卖部的收入,林林总总的,二百块钱是稳的。

老丁家的日子,那是眼见的过起来了。

原来都知道丁大哥家日子过得好,现如今,满兴隆镇的,提起来,谁心里没个小九九儿,别看文强没工作,人家那日子,比他哥家过得还宽裕呢。还有那离婚的闺女,光是文强一车一车的送过去的菜、米和鸡蛋,人家那买卖能差得了?哪个不羡慕。然后大部分的人,就都骂老李家祖上没积德,把个金笸箩生生给推出了家门。

钱是赚到了,可雪雁也是越发的忙。每天都得做二三百斤的咸菜,不光是要给得胜饭店送,日常自家还得用呢。

得胜饭店那是c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是清朝的时候就有的老字号。在c市人心里面,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个存在。连得胜饭店那样的地方,都订雪雁的咸菜,那说明啥?说明她那咸菜是好东西。好些个人就想单买咸菜,也要享受一下大饭店的待遇。

雪雁还就不单卖,还就送。准备了一个小碟子,一碗小米粥送一小碟。一斤咸菜,能装四五十碟子。就为了那点儿咸菜,每天早上市场门口都排队买她的小米粥。顺带着,茶叶蛋的销量也上去了。也不用再往火车站跑了。早上就能卖三锅粥,一大锅鸡蛋。回到家,还来得及送孩子上幼儿园,然后再回家做同样份量的粥,下午到学校门口一摆,很快也能卖完。还能接孩子放学。

这量一大,雪雁自己越发的忙不过来。还有两个孩子要带。每天忙得团团转。

就跟高叔高婶商量着,能不能雇他们老两口帮忙。高婶帮着看孩子,有活儿也帮着干一点儿。高叔帮着送货。每天早上六点钟,往得胜饭店送一趟货。还不耽误他白天帮人看摊的工作,一个月雪雁给老两口二十块钱。比房租还高两倍呢。老两口都挺乐意的。不累,还不少挣。

每个月雪雁都会抽出来一天的时间,把小风小雪交给高婶,她赶早车回县里,文强到县里送菜,正好能接上她。回到镇上再骑家里的自行车,到李家沟看小言。再忙,再累,也从来不会落下一趟。并且每次回来,吃的喝的都不少给老人带。

小言淘气,爬树上房的都敢,胡香秀忙不过来,那衣服基本上都是苏玉梅给缝的,可她也不是见天儿有空。他们家那么多地,也是忙得很。所以,小言那衣服裤子,有时候就那么破着穿。雪雁就碰上过两回。

每次回屯子里,小言都是造得跟个泥猴子似的。到是没见瘦。见着雪雁也亲,知道他妈每回来看他,就有好吃的。小风回不来,还给他弟弟写信,说是信,就是画儿。画的跟天书似的,谁也不知道人家表达的是啥,小言能不能看懂的,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说秘密,不说啥意思。也不知道是没看懂啊,还是真的要保密。反正每回雪雁回来,人家小哥俩儿的信,是必须给捎上的。

胡香秀开始还每次都劝上两句,让雪雁回来。后来也不劝了。那钱收的到是利索的很。老爷子有雪雁每个月给的十块钱,伙食那是相当不错了,夏天鱼多,差不多一两天就能吃上一顿,再来上二两小白酒儿,养的红光满面的。据说他那鱼,李四公两口子是一口都没得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

“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

“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

“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

“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

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

两个月之前,刘全跟砖瓦厂后身屯子里的一个媳妇勾搭在一起,那媳妇儿是个给钱就行的,被那媳妇的爷们儿给堵在了玉米地里,那人拿着菜刀要砍他,刘全拿着那媳妇借口锄地出来时拿的锄头反击,错手将人杀了。杀人偿命,又正好赶上yd开始,他被拿了个典型,一个星期不到案子就结了。当庭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到这个时候了,金素英的身份也暴了光。都知道了她是被刘全用一箱方便面换回来的。可她已然生下了女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本人又拒绝回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加上那边儿确实对偷渡过来的人处罚非常严重。可能也有同情的成分吧,给她落了户口。刘家也没啥人了,剩下不是直近的亲属人家也不接收她们娘俩儿。最后那户口就给落在了砖瓦厂的集体户口里。成了砖瓦厂户口本上仅有了两个人。连那户口本都是为了她这个事儿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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