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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陆小凤传奇(1 / 2)

思考了一会,章云风决定还是写古龙的,因为古龙是他的偶像,从小他就爱看古龙的武侠,里面的智、里面的侠都是他所爱的,所以这一本书他决定写《陆小凤传奇》,因为除了《多情剑客无情剑》之外,这是他在古龙小说中最喜欢的第二本书,里面的陆小凤多才多智,近乎于妖。

甚至在前世时他看到写陆小凤的一句,至今也忘不掉:翩翩人中凤,遨游九重天,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齐名楚留香,不逊探花郎,情义是无价,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得友若如此,此生复何求。

这句话,说的就是陆小凤,甚至在前世中章云风也想得此朋友,可是在现代这物欲横流社会,这种朋友已经很少很少了,大家只是看看钱多钱少,而不是看互相的友情。

在《陆小凤传奇》这本书中一共有七个故事,分别是:《金鹏王朝》、《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剑神一笑》。

章云风在大脑中回忆了一下这七个故事,最终决定不按以前的章节发放,而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的发放出去,但是这样的花销就大了,挣的银子就少了。

他想了一下,最终想出一个计策出来,就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用出版社出版成书,弄成前世的珍藏版本,每个故事卖五万两银子,第二部分,还是决定每一章一章的发放而出,而为了所有人都能看到,他决定一两银子一章这样卖出去。

之所以这样卖,在越国很多有钱人,肯定不屑与这些穷人为武,肯定人卖珍藏版本的,而那些贫困的人没有多少银子,但是一两银子总能拿出来的,所以这样的话贫困的人和富人都能拿到各自所需的,章云风想到这样,心中就不由感觉自己穿到这个世界后,脑子越来越好了这样的办法都想能出来,如果前世的人看到这样肯定吐他一口盐气水,他这还是盗窃前世的方法作的。

既然把一切都想好了,那就开始写书,章云风决定写《金鹏王朝》,这本书的故事说的是神秘帮派“青衣楼”在江湖上掀起血雨腥风,陆小凤查办“青衣楼”之际,西域的丹凤公主突然有要事相求………………

想到这里,章云风就奋笔急书,把这本书用炭笔写在纸上。

三天过后,章云风没日没夜的把这一个故事写完了,章云风不由的感叹道:在古代就是不好,没有电脑,你看在前世时那些写手,一个小时就好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现在在纸上写还是用炭笔写竟然用了三天的时间,实在是太费时间了。

不过看了看面前的成果,章云风露出了微笑,他好像看到了无数信仰之力向他大脑飞来的情景。

章云风拿着《金鹏王朝》的稿子来到青风社,看到这时他们仍然正在印刷着《多情剑客无情剑》,虽然章云风不想继续写这一本书了,但是不防碍继续印刷赚取钱财和信仰之力。

刚来到这里,采莲就看到了章云风的到来,连忙走过来,充满幽怨的说道:“章掌柜终于盼着你来了。”

章云风听到这一句话,一愣,随之苦笑的说道:“这几天事情太忙了,所以到现在才来看看,顺便拿来了一个稿子,让你看看。”

听到稿子,采莲顿时欣喜了起来,章云风竟然又拿来了稿子,这次会是什么小说,他拿到这个稿子,这上面的笔法和《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模一样,看似是写的类似的故事,采莲心里想道。

可是当看到里面的故事时,他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着迷了,他好似进入了这个世界,可是没看一会的时间就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采莲姑娘怎么了,这本书写的怎么样。”

“你这本书写的太好了,比之前一本也不逊色丝毫,你简直是天才,能写出如此的小说,甚至和圣人比肩了。”采莲当看到是谁叫他时,看着章云风担心的目光,心中一暖,随之听到章云风的话,便说道。

听到这一句话,章云风苦笑了起来,可惜这不是我写的书,是古龙大神写的,是古龙坎比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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