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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前奏(1 / 2)

是两条腿的人快还是四条腿的马快?轩辕公子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昭南郡主府又少了三个人,这三个人的名字也就不用说了.这本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选的日子不好.繁京那边的故事是苏恒叙职出了问题,李真满责令兵部清查苏恒的过失.而文冲带回来的消息就更吓人,文冲本来是去罗源镇赔钱加道歉,没想到看见的是洗劫后的景象,具幸存者描述,是劫匪不满镇里的人报官,返身报复的结果.

姑娘们没有告诉轩辕英罗源镇的事,只是说了句“别乱跑,这两天事挺乱的.”轩辕英对乱跑这个词明显不懂,新年第一天说是出门看看大家好不好,接着就是花儿收到了张纸条“出去逛几天,看个朋友.”

有人说一个时辰前看见这三个人徒步从西门出的城.赵平立刻骑马追了过去.人没有追上,倒是听见一件新鲜事,离云洲三十里有个小村子,说是有人撞鬼了,前后一共撞了三次,受害者是个三十出头的闲汉,他在外面赌了一夜,正在村头的老槐树下放水,突然肩膀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手一抖就滴了几滴在鞋上,闲汉当然不干了,转头就准备骂人,却又硬生生的打住,输了一夜的颓废,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眼前这个人是在笑吗?”闲汉开始问自己,雪白的牙齿,红艳艳的舌头,宽厚的嘴唇弯弯的上翘着,把脸上的肌肉都推挤到了颧骨附近,所有的笑意也就在这嘎然而止.颧骨以上,是一双冰冷的眼睛,和两条倒竖的怒眉,半笑半怒的表情,就如同传说中的鬼笑一般.那张脸,白的就像是家里咸菜坛子里长的那种白毛,“鬼”的身上还披了件宽大的袍子突然眼前的那个“人”飞了起来,那宽大的袍子就像是他的羽翼一般.闲汉傻了,裤子也忘了提,愣愣的站在那里.

接着就撞了第二次鬼,是个黑发兰眼的东西,头上还顶了个歪歪的皮帽,上面沾的又是土又是灰,肩上一前一后搭着双靴子,和他那身洁白的长衫极不相称,更让人惊恐的是,他如同着了魔一般,上上下下的挥舞着手上的长刀,还很专注的看了看闲汉那裸露在寒风中的下半shen.然后说了句“不是很大吗”闲汉心惊胆颤,就在担心自己会少了点什么东西的时候,眼前这个鬼不见了,似乎蒸发了一般.闲汉战战兢兢的提起了裤子,年初一遇到两次鬼,还能好好的站在这里,他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于是我们的第三个鬼出场了.

这个鬼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就是抗了个黑色的棍子,“要不是在冬天你还真看不出来他是个鬼”闲汉事后叙述道“他不但敞着怀,还光着脚,一边跑还一边哼着,看见了我突然裂嘴一笑‘看见我两个兄弟吗?’”闲汉定了定神“鬼的兄弟当然是鬼了,我一句话没说,转头就跑,老天保佑,捡了条命回来…”

赵平简单的计算了一下,大半个时辰,三个人跑了三十多里路,快赶上骑马的速度了.赵平糊涂了,他们这么急是在干什么?再加上穿大袍子的大地英雄,背着靴子的令狐逊,光着脚的轩辕英,这,这到底什么是什么呀?赵平决定先返回云洲跟小姐们说一声,再做定夺…

轩辕英本来是想找令狐逊聚赌,昨夜输的太憋气,得有个地方发泄一下.正好碰上大地英雄也在,小伙子比较勤奋好学,回去问了一下谁是罗裳,竟然被大家嘲笑了一番,连大名鼎鼎的刀王罗裳都不知道.罗裳又名罗青衣,现风云榜排名第三,有传言说他是七风堂的总堂主.轩辕英这才想起来谁是罗裳,搞了半天令狐大侠是要去招惹这么个强人.

于是轩辕英就问了“大哥,你会挂的几率有多少啊?”令狐逊回答“大概七八成啊”

“那要不要一起去啊?”

“好啊,很欢迎.”

“是不是可以提前去下暗手啊?”

“主意不错啊.”….

左啊右啊,三个人一商量,干脆现在出发,打罗裳个措手不及.据说欧阳三郎也会去,因为当时惹罗裳的事也有他一份.至于怎么惹的罗裳,轩辕英也懒的问,不管谁对谁错,兄弟们要打架,那搙袖子上就是了.

三个人出了城,轩辕英突然想起了件事“大哥,你多久没练功了?”这个问题是不用问大地英雄的.

令狐逊一撇嘴“哪个人像你,我天天都在练.”这句话骗别人可以,骗轩辕英还是差了点.

“老大,我看你刀把都锈了,刀能不能拔出来还是回事.”轩辕英的话当然有些夸张,但令狐逊从开豆腐坊起,确实没拔过他的刀.

令狐逊当然不服气“别看我没碰刀,我是在练气冥想.到了我这个阶段,有刀无刀都是一样的”

“拉倒吧,”轩辕英不屑一顾“你看别人一眼,能把人家看死?你那个有刀无刀骗骗水准差你一截的人还不错.你不拿刀和老四对对看.”大地英雄一脸渴望的看着令狐逊,他早就等着这么个机会好痛斩老大.

令狐逊当然不能吃这个亏“好了,我承认这段时间没练过功.”

不过也不算晚,为接节约时间,轩辕英和令狐逊决定一边赶路一边练,先从练轻功开始吧,三个人一起开跑,轩辕英明显吃亏,背着把几十斤重的剑,又穿了件长袍,当然跑不快,再加上脚上那双小皮靴,走路挺好看的,跑起来就不是那回事.为了公平起见,轩辕英逼大地英雄穿上他的长袍,说是兜风可以增加跑步的难度.皮帽子也放在了令狐逊的头上,靴子也就顺便让他背着吧.既然令狐是大哥,当然要增加点难度,轻功刀法一起练,要求他在跑动的过程中挥一千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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