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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征兵记 五(2 / 2)

不过,由于这一批次明人不是汉唐集团俘虏,也不是犯罪人员,不能像白人那样和一些海盗、小偷之类犯罪分子一样对待……极少数人员可以以违反了规定为借口,大规模,就不太合适了……

金明池技术员坚决反对类似那面世界里黑砖窑式管理。

这个倒不是他想当圣母……但他也不是那些恶狠狠**。

原因很简单,金明池技术员一直认为,矿工,是产业工人早模式……他一定能够培养出合格矿工,那么他就敢汉唐集团所有技术员面前,拍着胸脯说:“我金明池台北地区,真正有自己产业工人了!他们一个人可以比十个农民创造产值还高!不信,你们都来看看!”

到那时,该有多牛逼啊……所以黑砖窑式管理不行。

金明池技术员曾经竖着一根指头,对着吴化龙说:“老吴,你记住,奴隶是建不成金字塔,建不成帝国大厦!”

吴化龙大声说:“是,我明白!”

“……你知道金字塔和帝国大厦?”

“……”

明人工作工地上,还会安排监工,但不会像对另两种人那样凶狠,一样管吃管喝,而且还工钱——这一点虽然不是区别是不是奴隶关键,但是对提高生产积极性作用却是巨大,这帮子人可不是白痴,真给你怠工,光抽鞭子还是作用不大,他们人太多了。

好这帮子人还算明白自己处境,劳动换食物,这个是人之常情,他们还能给马票——这就相当可以了。

后世台北和基隆两地区现慢慢开始有了人气。

这里开始有了商业行为,而且比较固定了,有了一些规律可以遵循——为重要,这里有了非常稳定消费群

来往商人们是一块儿。

他们可不是过去拿着针头线脑来换土特产品小商贩,都是正了八经行商。

台湾北部地区硫矿、煤矿都是他们也看中,另外还有一些鹿皮和山野货之类产品——淡水河两岸木材也是他们看中。

汉唐集团曾经专门为台湾矿产方面出台了一个政策,规定可以承包开台湾任何矿产品。

当然,汉唐集团有按一定比例优先购买权。这一点,去年潘家自己开建盐场,郑家与汉唐集团硫磺方面合作都做了很好表率。

郑家出人出物,台湾北部火山屯地区开采硫矿,采出硫,上交汉唐集团三成作为开采税。

当初这一项合作还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好处:

郑家台湾北部管理此事人认为,他们郑家是光明正大上交了矿产税,所以有权开采,那么,那些三五人成伙来偷采硫矿,不就是小偷了?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自古这个地区就是明大6人来台湾开采硫矿地方,虽然不是大规模,但是大家都这么干——土著们从没有意见,红毛蕃还没有还得及有意见。

但是郑家人却不让了,很用心清理,很用心管理。

说实话,他们做事情,汉唐集团管理者都做不出来。

就算汉唐集团人也抓到了盗采者——骂两句,踢两脚就算了,就那几背篓东西,和整个台湾北部几千万吨可采硫矿没法比,派出专门人员管理——金明池技术员认为太不值得了,都不够那工资——

郑家人却不这样认为,这个地区都是我们郑家交税才能开采,你们凭什么也来开采。

郑家人,手下劳工多,打手也多,就开始任性起来,非得经常清山,非得抓到偷采者不成,他才不管为此生出各项费用——永胜伯那面本来就对他硫矿供应非常满意,哪里有什么成本核算观念?

那打赏是经常大把,大把赏赐下来,汉唐集团人算是看明白了,其实古人才是任性人,越有权和钱古人还越这样呢。

郑家人倒也不傻,他抓到了偷采者也不打不骂,却强制人家劳动,倒是给饭,不能让饿死,但是要工钱那是不可能了——

后来金明池技术员知道这事了,责令郑家人放了那些“小偷”,你们都是明人,别太欺负人了,差不多就够了。

郑家人绝对给金明池技术员面子,嘻嘻哈哈地就给放了。说实话,再也没有人来此地盗采了。

这件事倒是小事,但是引起了金明池技术员思考。几个月前吧,他写了一篇对台湾矿产品开看法,托人把它布到了网上。

他认为,只要明确了明商们开采矿产地区和时间界限,进行合理税收,反而是对矿产品好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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