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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叶不败的欲望(1 / 2)

一双芊芊玉手中,两枚血红发紫的长针翻转不停,乌光流转,煞是好看。可是此间旁人却不敢小窥这两枚小小的长针,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两枚长针几乎就是阎王的催命符,因为当他们眼前的这个人再次出现在武林中的时候,就是凭着这两枚长针取走了无数江湖好手的性命。最最让人危局的就是,此人出手往往就在那一息之间立判生死。

是了,他就是回到了《金庸群侠传》世界里的叶不败了,他和郑斌持着从林一那里拿来的两枚圣火令来到了明教。光靠两枚圣火令当然是不足以让这些桀骜不驯的江湖人物臣服,最主要还是靠着叶不败手中的这两枚血神针。

自从他修炼的血影神功之后,原先的迅雷金蛇剑已经被他弃而不用了,全部心思都用来琢磨血神针的用法。血影神功不愧是魔门顶级修真功法之一,果真奥妙无穷,诡异多变。因为他之前所修炼的葵花宝典的特性正好与之有着契合之处,所以修炼起来是事半功倍。

目前的叶不败纯以绝对速度而言,已经稳稳的站在了东洲小队第一的位置上了,相信即使在整个主神空间的所有轮回小队里面,恐怕亦是数一数二的。加之修炼的血影神功之后,身形运转之下,旁人看去只是一片血色红云,极难分辨出他的本体来。血神针又是完全为了配合血影神功所炼制的法宝,即使是那最低级的一种。但也已经有了法宝地一些功效,其作用当然是完全超过了迅雷金蛇剑。

又可能是先前他观察和对战东方不败所得到的经验,现在他手上的两枚血神针可要比当初东方不败手中的普通绣花针来得强悍的多。杀人并没什么可怕的,可怕地是死在他手中的人一个个都变成了干尸,全身的血液不翼而飞。当然这只是外人来看是如此,其实那些人的血液都被血神针给吞噬了。这也是叶不败兑换血神针地原因之一。因为血神针虽然只是最低级的法宝,但是只要吸收足够多的血液,还是可以晋级的。

这会儿在一旁分坐着明教诸多高手和一些天山灵鹫宫的势力,他们早先在林一的安排下。发动了大量地人手在海上寻找的目标终于有了眉目。有一个小岛地模样非常像是郑斌用水镜术所观察到的勃泥岛,上去打探的人员还表示,在岛上有一男一女,那个男的还是高手,就是人长得黑了一些,貌似很符合袁承志的外型。

“嘻嘻。好,很好。立下此等大功地是谁呀?事成之后,人家定会禀明教主,重重有赏。”叶不败轻笑着说道。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他开始修炼血影神功之后,原先因为修炼葵花宝典所带来的副作用越来越明显了。现在的他地行为举止已经非常的女性化,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想是这么想,可示好的举动还是得做。有一人说道:“血玉郎君您过奖了,能为教主办事,我等义不容辞。”血玉郎君是此时叶不败在江湖上所得的称号,血表示了他的武功手段,玉则是形容他的外表。

“咯咯咯……”叶不败笑得很妩媚,看得一旁的郑斌有些无奈了。

小道士郑斌年纪小归小,可又不是傻子。不仅仅是他,其实整个东洲小队的人都对叶不败的情况有所察觉。他们最早想起的就是东方不败,已经可以肯定叶不败也是修炼的相类似的功法。而且他们也察觉到了叶不败对林一似乎有着那么一点暧昧的感情存在,想想都有些寒。有些比较恶意的想法就是:男人太拉风也不好呀,通杀也是一种悲哀……

想到这里,郑斌轻咳了两声,说道:“那除了这个以外,大家还有没有什么发现呀?”

众人可不会因为他小就轻视他的,近来小天师的名号亦是很响亮的。郑斌跟林一混了那么久,而且又有想要成为一代神棍的伟大理想,忽悠起人来也算有模有样。就是因为他年纪小,手上又有真本事,忽悠之下便博得了小天师的美号,可是有不少人想要找他批命测字,算一算自己的运程。加之他人小嘴甜,和叶不败一正一邪的组合在江湖上可是赫赫有名的。

而且貌似他这种小正太的形象让天山灵鹫宫的那些女人母性

对他非常之好,几乎是有求必应,还喜欢时常逗弄他不,他的话音一落,便有一人马上说道:“小天师弟弟,你找的地方不是在大海上就是在沙漠里,你知不知道有多难找呀。不过要是弟弟你敢过来亲姐姐一下的话,或许姐姐我就会更卖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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