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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石头记 下(1 / 2)

来时秋暮,到时春暮,归去又还秋暮。丰乐楼上望西川,动不动八千里路。青山无数,白云无数,绿水又还无数。人生七十古来稀,算恁地光阴,能来得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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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一走,弘昼和纪昀也随着众百姓散去,曹雪芹眼睛尖赶上几步道:“两位兄台慢走,我还没向两位兄台道谢呢。”

不知道为什么,弘昼不大想让曹雪芹和纪昀这么快见面,见老曹上来了,弘昼无奈的冲他一使眼色道:“小事一桩,还要书生谢什么,何况人还是您老砸中的。呦,原来是曹兄啊,兄弟艾五有礼了。”

老曹就是有点看不惯世俗,人却不傻,看弘昼这副模样,大概也知道怎么回事了,笑道:“啊,是艾兄弟,愚兄多谢了,对艾兄弟来说是举手之劳,对老曹来讲可是大事,这书袋里可是老曹数月的心血啊。这样吧,离此不远有个茶楼,我请艾兄和这位兄弟喝茶如何?”弘昼知道曹雪芹现在在宗学教书,到是不穷,吃他杯茶也无所谓,又对曹雪芹这副珍而重之的书稿甚是好奇,便点头应了。

三人到了茶楼,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曹雪芹因为要配合弘昼演戏,也不客气,就坐在正中,弘昼纪昀二人两侧对面而坐,老曹向茶博士要了壶好茶,便向二人再次道谢,弘昼见他客气,忙道:“老曹客气了不是,这是我义弟纪昀,我兄弟二人在街上闲逛,不过凑巧遇见此事,老曹就不必客气了,对了,你这书稿是什么内容啊?”

曹雪芹听说是纪昀,也是一愣,笑道:“原来公子就是河间第一才子纪昀纪晓岚,在江南之时候就知道公子大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哦对了,本应早通姓名,适才人多眼杂,多有不便,还请公子见谅,在下曹雪芹。”

纪昀正在端着茶碗喝茶,听得曹雪芹三字,扑的一口茶水喷到弘昼脸上,惊讶的看着老曹,曹雪芹似是见惯了这种惊讶的目光,只是微笑的看着纪昀。少顷,纪昀回过神来,忙起身施礼道:“可是当初的曹家小公子,在下河间纪昀有礼了。”

曹雪芹苦笑一声,向二人摇了摇头道:“家都破败了,还哪来得什么曹家小公子。”纪昀这才坐下,四周茶客向这边看了看,不见有什么古怪,也便低头喝茶。

弘昼心下激动,他刚才一直在那算日子,终于得出结果了,这书稿八成就是《红楼梦》,这可是小爷回到清朝后见过的第一本名书啊,而且是大大的有名,初稿啊,处女稿啊,可不是摊儿上十块钱一本那种,这要是要过几张来,将来有机会回去,把这稿子弄到潘家园一卖,我就发了。正琢磨呢,忽然觉得场面中气氛不对,再一看纪昀跟老曹俩人正练对眼呢,弘昼就是怕出这事,自古文人相轻,何况是这么两位经历和人生观大相径庭的boss级别的文人,别在挨着拎着茶壶打起来。

弘昼看那意思不对,也不敢随便插话,就在边上喝茶看着,终于曹爷跟老纪稳定了情绪,不再对眼了,老曹这才将事情经过婉婉道来,原来他现在是刚刚要开始写《红楼梦》,自去年定计划后,思来想去,总觉得书中有些情节构思不妥,便想再做些修改,最近几个月来,每天到哪都拿着个本子,想到内容随时借来笔墨记下,天长日久,这本子边角都已磨破。今日上宗学教书的时候,又被几个宗室学生气了,回到家中心情郁闷,便换了便服,自己出来闲逛。走到街心,见路边摊上有一书袋制作精美,遂买了下来,将那本子装了进去。不想没走几步,就遇见那贼,那贼看书袋内鼓鼓囊囊,估计可能是黄白之物,趁曹雪芹不防,几步上前抢了就跑,曹雪芹数月心血都在那本子里,怎肯让他抢走,遂奋起直追,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幕经典的追逐场面。

弘昼这厮向来爱好广泛,一听果然是大名鼎鼎的《红楼梦》最初版本处女稿,顿时感了兴趣,对曹雪芹道:“曹爷,不知稿件可否让兄弟我一观?”

曹雪芹知道弘昼在市井厮混于礼法不和,但在心中却对这王爷甚是欣赏,再加上上次那事,对他也是有了些好感,微笑道:“五爷对这也有兴趣,还请五爷指教。”便将那书袋递了过去,弘昼双手接过书袋,连说不敢。将书袋放在桌上,恭恭敬敬的打开,拿出那本子来看。但见那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蝇头小字,但字迹却甚是清楚,曹雪芹做事向来严谨,便是草稿也不肯敷衍了事。弘昼大概看了看,估计这还是了老曹写的大纲之类,还有一些诗词,将本子合上放回书袋,还给曹雪芹,道:“老曹果然是才情,兄弟佩服。兄弟有点不成熟的意见不知当讲否?”

曹雪芹知道弘昼对这类东西很是有点研究,笑道:“五爷有话但讲无妨,老曹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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