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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七章 阿尔撒息(1 / 2)

见长孙冲这家伙老盯着自己的心上人看,三白不乐意了,对着长孙冲呲了一下牙,露出两颗近半寸长的犬齿,不无警告之意。//更新快//长孙冲连忙摆手:“行,某不抢不夺,就看看,就看看还不成么?”说完又用半哀求的口气问王况:“二郎呀,眼见得你家这三红也是某动不得地,不若你帮着想个法子,让某也养一只有灵性的?放心,某必定将其当作伙伴而不是玩物,若有亏待的,天打五雷轰。行不?”

“听说安息人常往他们的西南而去,安息西南三千多里,有一种猴,成年后还不到手掌大小,而且性情温顺,你若将其托在掌心,它则会紧紧的抱住你的手指不放,很是粘人的,平日也很好养,以蝇虫蛾蝶为食,也喜欢舔食笔墨。长乐公主不是喜欢书画么?正好给她搞一只两只的,她的病也正是需要静养,心静了,无所欲求了,则也能好得快些。”王况说的就是儒猴,也叫墨猴,后世叫侏儒猴,这就是以讹传讹的变了名字了。

儒猴传到中原应该是在宋末左右,那时常有文人学士喜欢养那么一两只在笔筒里,儒猴就以笔上和砚上残余的墨汁为食,也不用人去喂的,主人还省了洗笔洗砚的麻烦。因其和笔为伴,所以得名儒猴,又因为喜欢舔食墨汁而被称为墨猴,也有叫墨斗猴的。这种猴在大巽群岛也有,也就是建南那一带,但那一带此时还没有完全的落入大唐的掌控之中,而且还有矮人一族在,王况并不知道矮人一族对其他的灵长类的态度,因此不考虑那里。

仅从矮人族从没有自相残杀这点来看,王况估计它们的处世态度和现在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智人所演变来的人类有很大的不同,在没有搞清楚之前,最好不要去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第一印象很关键。如果一开始就给矮人族留下不好的印象,那么以后想要再接近就比较困难了,后世的阿三都奉猴子和老鼠为神灵呢,谁知道矮人族会不会认为他们的祖先就是儒猴?这可难说。

王况并不否认自己对待矮人族的态度。那真的就是带着点怜悯的,一个智慧种族,最后要沦落到消亡的局面,也不知道到底是人类的福气呢还是悲剧?矮人的消亡,人类或许是少了个竞争者,可也是少了一个兄弟,而且是仅存的兄弟。以前的几支智慧种族,现在只剩下了人类和矮人两支了。

“二郎说的果真?”长孙冲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乖巧的猴子,喜的是如今安息人正有求于大唐,只要自己暗示暗示下,把明明朝廷已经内定可以给的东西,说成自己帮帮忙就可以有希望的,那么还不是手到擒来?

儒猴不好抓。因为其身形小巧不易发现,而且身为灵长类,最擅长的就是攀爬跳跃。从发现儒猴开始,到后世一千多年,多少人眷养但也没对这个物种的存续造成根本性的威胁,原因就在于,人类养他们是当玩伴而不是当食材,有的人可能一生顶多养上一只两只,但是比如说野物,拿来吃的话,有的人一生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了。王况的理念就是,只要是合理的利用。那就用就是。

同样的,人类养儒猴也并没有限制它们的自由,笔筒里住着没有任何的禁锢,它们想出来就出来,真要逃走的话,也还真没有能拦得住它们的房屋。但它们的天性就是温顺,只要一呆在笔筒里,就不大愿意再离开一步,除非主人将他们叫唤了出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儒猴只是换了一个生活的环境而已,在自由上没有任何的缺损。这正是王况心中所追求的人和动物的和谐关系。

就如同江豚,它们也是自由的生活在大江里,你能说它们因为和人类合作捕鱼获得比以往更容易获得且更多的食物而丧失了什么吗?生物的进化,自有其规律,如果说丧失,人类发展到现在,还不知道丧失了多少的身体本能呢。有得,那就必须有失,只要能延续下去,那方向就是对的。

“果真!某原来还打算让国绪今年出海的时候留意一下,等回来的时候带多些来,不过那可也要几年后的事了,没想到安息人就送上了门来,倒是可以狠狠敲他们一笔。”王况笑眯眯的,不再理会长孙冲,招呼高三黄廿等人继续逛去了。

长孙冲呆楞了半响,突然一个雀跃,一跳老高,然后发足狂奔,一下就超过了王况他们,远远的丢下一句话:“某得去告诉丽质这个喜讯。”

高三嘿嘿一乐:“小东家,也就您能让长孙少卿这么甘心打先锋了。”王况想要儒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在房陵,见到王冼拓鱼的时候弄得满桌子的墨汁,一洗就是一大缸的水,丑丑帮王冼洗了一段时间的笔及拓刷等等工具都洗怕了,王况就说了有机会帮王冼搞几只儒猴来。大家当初只以为王况是说笑而已,这天下哪里有那么温顺又喜欢吃墨又小的猴子来?听说就连大小解这种猴子都认地的,只要一教会了它们,连打扫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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