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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路遇尴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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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山顶虽然已经降下白霜,整个山坡上依然满眼浓郁的绿色。连绵起伏的山峦,高远晴朗的天空,都令金十三神清气爽,心情极佳。他终于走在了下山的路上,穿着他父母留下来的,那个年代地球人类所穿的麻布衣裤,熊皮外套,脚上穿着草鞋,一个麻布包背在背上,在胸口系紧,包里带了些小麦面饼干粮,风干的鹿肉,腰间的牛皮带上挂了一个装水的牛皮囊,手里拿着一个剥去树皮的木棍,木棍前端绑着一个菱形带尖头的石质刃器—原始的长矛。

当然他还带了那把他父亲教他打造的金属折刀藏在兽皮绑腿里以备不时之需,他的智能能量水晶则被他通过程序编制,制作成一个虎骨的材质和样式,挂在脖子上,加上虎骨两侧串着两个老虎的獠牙,倒也很威猛的样子。完全一副氏族部落人类打扮的他,只是因为他在洞穴里呆得时间太长而皮肤过于白嫩显得有点扎眼。

这一带山区、河谷其实都是他比较熟悉的,是当年父母带他来地球时采摘食物、打猎,和氏族部落交易经常往来的地方。他知道只要顺着山涧往下走,就可以到青水河的河边,然后顺河而下,随着两边山势陡然低平,水流渐缓,视野豁然开阔,就可以看见他和父母以前经常去的那个被称作安的氏族部落。氏族部落就位于宽广的河谷平原,平原上有人们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

部落聚居地在河的北岸的一大片缓坡上,那坡地一直延伸到背后山势相对平缓,但绵延很远的山脉。聚居地内层层叠叠的屋舍被一圈接近两人高的鹿砦严严实实围着。鹿砦内还有一圈土石围的高台,在面向河湾的位置有一个缺口,设有可以活动的鹿砦,人畜都从这里出入。他们的屋舍都是以树木为支撑,用黄土和茅草混合的泥饼垒筑墙体,用茅草铺顶,那房子冬暖夏凉。

金十三和父母最后一次去那里时,他还是个孩子,而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在那里许多儿时的玩伴,这么多年不见,他不知道是否还能相互认出对方。

虽然他的体能,不论是力量、速度、耐力还是弹跳水平都高于人类三倍,那是他的母星重力大于地球两倍以上的缘故。出生地的不同对他的基因造成和人类遗传的差异,他甚至可以像猴子一样从一颗树跳向另一棵树,就这样他一路奔跑、跳跃着向山下而来。但由于绝对高度差异和水平距离较远的原因,从山顶的洞穴走到山下河口金十三还是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他沉醉于这种不羁的自由自在,丝毫没有觉得疲倦,他像是被关了很久的疯猴,在山林间上蹿下跳,啸叫声在山谷回荡。金十三已经看见山涧与河口的交汇处。这时候金十三发现一棵橘子树,大概是有点口渴了,他三两下爬上树去吃橘子。他边吃边四处观望着,突然他快速咀嚼的嘴停了下来,原来他看见距离百步之外一群麋鹿正在山涧喝水,至少不下十几只。金十三知道麋鹿是非常警觉的动物,他抑制住内心的兴奋,狠狠地咽了口唾沫,弓着背悄悄从树上溜下来。他掂了掂手中的长矛,在草丛中匍匐着向麋鹿群缓慢地靠近着。

在距离麋鹿群大致三十步远的时候,“啪”的一声,他手肘压断了地上腐烂树叶下的枯树枝。这响动引起麋鹿群的警觉,麋鹿停止了喝水,抬起头惊恐地四处观望。金十三也僵在了原地一动不动,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只听见自己心跳得“咚咚”响。他恨自己怎么如此大意,急得眉头都拧成一个疙瘩。

过了一会儿,麋鹿感觉似乎没有了危险,就放松警惕继续低头喝水,金十三也终于松了口气,庆幸自己还好没有把事情搞砸,老天还留了机会给他。金十三准备再接近一点就动手,刚移动胳膊肘,只听见“嗖嗖”两声,两只麋鹿应声倒下,其它麋鹿则惊慌地逃往密林深处,瞬间无影无踪。金十三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候一个十七八岁,身穿铁锈红色细麻布衣裙,外罩羊皮外套,手拿竹弓,腰别骨箭的姑娘从他左前方一丛灌木后面站起来,并走到灌木前面。姑娘眉宇间透着英姿,双眼清澈明亮,脸颊白里透红,嘴唇线条清晰饱满,身材匀称挺拔。一头黑发用和衣裤一样的铁锈红细麻布拢在脑后。

金十三正望着姑娘的美貌痴迷,却听姑娘平缓却不容置疑的声音道:“出来吧!”金十三一惊,想这姑娘可能看见了自己像狗熊一样匍匐爬行的样子,正脸红羞愧地准备站起来,这时候从右前方一棵树后面则走出来一个和姑娘年龄相当,长相俊朗,身强力壮的青年,一样地手持弓箭,一身虎皮衣裙。金十三一看姑娘估计不是喊自己,松了口气,心想,自己突然站起来别把人吓着,就继续趴着没有挪窝。

青年道:“丹妹,这麋鹿就如同呆子一般,杀着都没有意思了。之前我去河对岸看到一群犀牛,可惜那天没带家伙,哪天组织一些奴隶去猎一只,咱们部落还没有人有犀角杯子呢。”

被叫做丹妹的姑娘道:“河对岸可不是你们族的地盘,你还是少去,听说他们犬族的首领霸道、不讲理,去了小心他们放狗咬你,到时候把你抓去当奴隶,还要你爸去赎。”

青年道:“哪能啊,他们以前打仗还让我们猎谷族派兵帮忙呢!现在去他们那里打个猎有什么不行的?”

姑娘道:“以前那是茉莉爸爸的面子,因为茉莉爸爸的死你们不是和他们还有些过节吗?现在和他们可没有什么交情吧?”

青年道:“我就不信这个邪,哪天我一定要会会他,让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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