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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往事如烟(1 / 2)

那同学一脸崇拜的看着我,终于她认出来了:“你是叫风翔吧,没想到梅轩还有你这么nb的哥哥。”

我想连我是她表哥都不知道,又怎么会认识我呢,真是奇怪了,便问:“我是叫风翔,如假包换的,敢问小姐芳名,又怎么会认识在下呢?”

“回恩公,小女子名叫车倩,是在上次的经验交流会上认识恩公的。”说着作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姿态。

我和轩轩都被她的言语逗笑了,轩轩啐道:“恶心,肉麻。”

趁着她心情大好,充分利用刚刚英雄救美的事迹,我赶紧发挥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在我的口水几乎全部转化为汗水之后,轩轩终于对我笑了。而在谈笑中也了解到她同学(就是车倩)原是xg市的,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6岁的时候被一单身男人收养,过了几年的幸福生活,可就在她升初中的那一年,那人学会了赌,并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不到一年就把家财输光了,再也养不起她,琢磨着就要再把她卖了,车倩自然不愿,遂在一个晚上离家出走,逃到了z市,这些年一直半工半读,有时候在夜总会,有时候就在咖啡厅,逢寒暑假便做家教或保姆。

“真可怜呀!”这是轩轩听完后发的第一句话。

或许是她的遭遇和我有相似的地方,我对她也起了好感,想要帮她一把,特别是在知道她还租住在一间平房了之后,我毫不犹豫的开了口:“要不你搬来和轩轩一起住吧,反正我也快毕业了,房子闲着也是闲着。”

“那多不好意思,要让人知道了我住在你房里,还不定以为我们什么关系呢。”到底是在夜总会工作过,思想比较前沿,连开的玩笑都这么露骨。

轩轩有点受不住了,“真不明白当初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人的,为免你把我也带坏,现在我把你交给他,让你们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贼鼠一窝,以后在别人面前也别说你认识我。”

“呸,你们两整天在一起才贼鼠一窝呢,我没说你,你反倒说起我来了,再说了,本小姐独立独行,岂是容你随便送来送去的?”车倩显然对轩轩的话甚是不满,反驳道。

看她们你来我往的不知要说到什么时候,不得不冒险一次了,打断道:“两位小姐请暂停一下,先听本人一言如何?”

“什么?”两人竟同时停止了争论,再又同时的问道。

趁着机会,我赶忙把话说完,:“看时间好象也不早了,两位是跟我一起回公寓去,还是先分别送你们回家?”

“一起回去”,轩轩毫不犹豫的答道,然后又补了句,“公寓离学校近,我怕明天起不来。”

“那这位车小姐呢?房子还没收拾出来,去的话就只能跟轩轩挤下了哦。”

车倩看了下我,叹了口气,才下定决心似的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将就一下,勉为其难吧。”

我听着她拖着那长长的音调,几乎没有晕倒,这女孩也太会说话了吧,倒成了她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一样,真是不简单。

一行人回到公寓,融合陈哲的计划没实现,倒同化了轩轩,歪打正着,也算是有个收获吧。

车倩第二天就彻底的搬过来了。之所以说彻底,是因为我看见她的包里还装了双拖鞋。扑通扑通的,一个小房间就堆满了,而我的床则只能移驾于书房。

车倩一边收拾,一边不停的说:“你们的房子真大,要是早认识你们就好了。”我吓了一跳,为了不至于让她产生误想,立马声明道:“这房子只是我租来的,并非在我的所有权之内。”

“那也很有钱了,能租得起这么大的房子。”

真是服了她了,“干嘛非得用钱来诠释我呢,难道除了这个词,你就找不到其他的来形容我一下,譬如玉树临风,譬如英俊潇洒?”

“你?”车倩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这让我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打击,幸好她后面还补了一句话,“也还算一般吧。”才让我没有去找铲子挖坑.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校园生活毕竟是平淡的,没有社会上那么多姿多彩。尤其对即将踏上独木桥的人来说,每天除了上课外,就是到处找最新的试题,充分发扬了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有时候我也担心他们的大脑cpu是否够用,直到一位同胞对我说:大脑的潜能是无限的,人爱因斯坦存了那么多的知识理论,都只占用了百分之几的空间,我这点算什么?我豁然大悟。

陈哲始终不愿意与我言和,尽管我多次找她交涉。男人嘛,虽有大度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还是爱自己的面子的,因此在遭遇了她的几次冷眼之后,我便发誓:以后除非她主动来找我,否则别指望我能再和她说话。当然,这是我自己心里面的,没有任何的外人知道。后来每次我想到这个誓言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潇洒无比。

可潇洒久了,就会有人看不过去,譬如老天爷,这个时候他就又给我找事做了。

这天上完碗自习,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公寓,走进我的书房。

有一封信摆在我的桌上。会是谁的呢,还采用这么古老的方式,打开,却只有一句话:老头病危,速归。没有署名。

当然,我知道这是风氏兄妹留下的。

风杨和风媚,也就是我那同父异母的两兄妹。

昔日的伤痛被再度勾起,一切如历历在目般,我又听到了那来自遥远的声音:“天,你别打了,孩子还小,不懂事,你打我,打我还不行吗?”

那是妈妈声嘶力竭的呼喊,连我那幼小的心灵都被撼动。

可是,风天不是我,他手中的皮鞭也只可能冰冷和僵硬。稳稳的,不会偏一丝的方向,一下一下在我的身上吸收鲜活的血液,这就是我对那双手和那支皮鞭最深刻的印象。

不只一次的怀疑,在妈妈的一生中,风天究竟是不是唯一的男人,不然,他怎么对我比对仇人还要残忍呢?后来妈妈却告诉我,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也很温柔,也会疼她,只是在一个叫胡黎的女人出现后,这一切才改变的。

因而,我很痛恨那两兄妹。

但我对他的痛恨却并未减少。他才是最直接的。

不是我叛逆,也不是因为我调皮,我只是犟。两个性格倔强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过和平日子的,更何况,有一方只想凭着暴力来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仅仅是这些,还不至于让我在流浪十年后,记忆还依然这么深刻,还如此的切齿痛恨他。

我的妈妈。

我伟大的母亲。

因为母亲,我对他的仇恨才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妈妈没有出身名门,但却与生俱来一种高雅的气质,真正的小家碧玉型,温柔,善良,体贴,唯一的缺陷就是书念得太少,不会勾心斗角,自然也就容易遭人算计。

妈妈是弱者,但她忍气吞声。同时她认为,胡黎既然已经为他生了孩子,那么发生这些会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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