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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章 韩娱“明规则” 上(1 / 2)

韩娱圈表面虽然光鲜,却是整个世界的娱乐圈当最乱、最黑暗的。乐-读-小说.23.c

到底有多乱没人能具体说得清楚,不说各种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肮脏交易,只说摆到明面上来的五大“明规则”,就可以管窥豹,让人汗毛立起了。

韩娱圈五大明规则之一,做艺人先当练习生,管理严酷,几乎没有自由。

韩国的艺人大多在小学或者高,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而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七岁成熟期出道。这个培训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从声、台、体、表,包括化装造型都要学习,而且有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会随时被淘汰掉。而且在训练的过程受到责罚,甚至是打骂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练习生最多的时候需要连续训练二十个小时。如此高强度的训练,经常会导致练习生发生骨折事件。

练习生训练几年之后,如果没有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更甚的,有的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包住,事实上却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韩娱圈五大“明规则”之二,签订“奴隶合同”。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魔鬼般的训练,一些练习生最终被经纪公司选进行包装。签约出道成为艺人。但这仅仅是开始,韩国艺人的生活并不是想象那么光鲜亮丽。而导致韩娱圈“黑幕重重”、艺人不堪重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奴隶合约”。

谁都知道,艺人是个吃青春饭的行当。合约期一旦超过10年就相当于歌手演唱生涯的全部时间,对于歌手的人格上的主体性和经济活动会产生严重的限制。

s.m公司是韩国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之一,其旗下签约歌手的第一份合同几乎都是十三年年限。韩国的艺人多,经纪公司也多,而大型经纪公司只占整个娱乐圈的百分之十左右,其余的都是小型公司。s.m公司的合同尚且如此,那些没有名气的小公司的偶像组合和练习生们的现状会怎么样。很多人都无法想象。对于那些小型经纪公司的练习生们而言。和公司签了合约,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整个人生抵押给了经纪公司。

另外,在所有经纪公司的合约,都明规定有“欲与异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挥监督”这类明显侵犯个人**的条。更过分的还有:交代家庭成员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等条列。

在收入方面,不仅是小公司,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也非常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更甚的,还有一开。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根本是拿不到钱,甚至有的连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买车不要想了,很多艺人连坐公交的钱都不一定有,为了省出那读公交费用在休息期间去市区走走,不少艺人不得不省衣节食,从公司配给的餐费抠出来。

以李孝利还有宋慧乔的名气,在入股和跳槽zx集团之前,都只能开得起一辆韩国产的现代跑车,就知道韩国的艺人们受到的剥削该有多严重了。

还有s.m公司旗下的天团“东方神起”,据说他们的合同,在专辑收入的分配一项上,最开始的合同规定是,单张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的情况下,在发行下账专辑的时候成员每人能得到一千万韩元,折合人民币五万多块。销量在五十万张以下的情况下,一分钱都拿不到。后来东方神起名气起来之后,这一项虽然修改了,然而成员的专辑销售分配利润仍然不过是根据销量每人占0.4%到1%之间而已,其它的,全部都被s.m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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