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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真正的武圣(1 / 2)

浪人剑亦名浪剑,历史名剑。

古人记载:“郁刃,铸时以毒药并冶,取迎跃如星者,凡十年乃成,淬以马血,以金犀饰镡首,伤人即死。浪人所铸,故亦名浪剑。”

此剑在江湖闻名遐迩,因残留剧毒毒素,为武林人士所不齿,只受宵小之辈垂涎。

“算你识货,此剑正是浪人剑,也叫浪剑。你有太宗皇帝的‘白驹过隙’,我有进贡给太宗皇帝的浪剑。”武圣横剑于胸,垂首细察剑身。

“此剑不是在太宗皇帝驾崩后失踪了么?你是如何得来?”

“在你们诬蔑我是突厥派在我主子的刺客,力图剿杀我时,我奋战逃出神宫,千里驰回长安,到太宗的陵墓走了一圈,顺便也拿走这把宝剑。遗憾的是,未能从陪葬的六座石驹身上获得太宗皇帝的绝技‘白驹过隙‘。”武圣悠游悠哉地侃侃而谈。

“乱臣贼子,竟敢扰乱圣安,冒渎圣灵。今日不斩杀你于刀下,我枉为大唐臣子。”歌舒夜说得斩钉截铁,不是有十成把握战胜对方,而是怒火填膺,愤忾不已。

私闯皇陵,盗取陵中陪葬品,那是对大唐尊严的践踏,对大唐威信的挑衅。此等谋朝篡位的奸佞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于中国人传统观念而言,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挖人祖坟是最不道德和坏心的事。道德跟法律的博弈,让专挖坟墓的考古专家进退维谷。在道德面前,他们就是没人性没道德的人;在法律面前,他们是合法的专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在现代社会,挖坟开棺都要经过家属的同意才能进行,古代距离现代社会历史久远,难以有合法的继承人,只能划分为国家财产。

这样就有一个很有趣的历史现象。古人的坟墓被现在的考古专家挖掘,肆意践踏人权,那末,改朝换代后,另一个国家法律允许后代人挖掘现代人先烈的坟墓,不知道现代政府作何感想?

“嘿嘿!后人对我主子评头论足,肆意辱之,鞭笞成狂,丧心病狂地准备挖掘我主子的陵墓,干扰圣安。还厚无廉耻地说保护历史文物,你太宗皇帝不也是遭此厄运?我也只不过走在后人的前面罢了。”武圣针锋相对,严正反驳肆意嘲讽不在话下。

“太宗皇帝彪炳史册,丰功伟绩,岂是妖后扰乱朝纲,诛杀朝臣,背叛李唐所能比拟。”

“太宗老儿杀兄弑弟,又算什么好皇帝。”

“不得无礼!”歌舒夜怒喝道。

“你也休得无礼!”武圣不甘示弱,高声喝道。

“歌舒刀,诛杀乱臣贼子更待何时!”歌舒夜一个箭步,冲过去。

“浪剑,今日不除李唐走狗,他朝必埋回太宗老儿那里。”武圣步伐穿云流水,剑随人走。

观战的二人一直静观变化,对场中二人的激烈辩论,一时瞠目结舌。后世之人当然不明白前世之人的思想定位,也就感觉是对牛弹琴了。

刀剑一接触,星花四溅。

短刀长剑,各有所长。

一寸短,一寸险。歌舒夜挥舞歌舒刀,身形疾若闪电,意图很明显地欺近缠斗。

武圣虽身怀异能,实力明显高出对方一筹,但刀剑不是拳脚,稍有差池,刀过躯体,非伤即死,血溅当空。他持剑游走,交织剑网,力避刀锋夹势*近。

刀剑相拼,目的不是摧毁兵器,而是取人首级。

主体毁灭,刀剑就失去了意义。再好的刀,再好的剑,一旦不为人所用,就是一件废铁。

人乃血肉之躯,潜意识促使人极力避开刀芒剑锋。这就要考究一个人的神经反射能力与身体的协调灵活性。

歌舒刀势如狂风卷落叶,刀刀凌厉无匹,挥洒得华光一片,声势夺人,充分展现了歌舒夜完美的躯体协调性。而在闪避快若闪电的剑锋时,恰似闲庭散步,剑往哪处招呼,哪处就几乎沾着避开,彷似剑招呼该处时骤然止步。如此险过剃头的身法,着实让人捏一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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