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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神探审案(1 / 2)

北方胡,南方越。

《地理志》注中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将除了汉民族之外的民族统称为“百越”。

岭南,就是百越混居的密集地域之一。大周在此置象、桂林、北海三郡,并设了一位藩王,为当年太祖皇帝的兄长之子靖江王,至今已经传承了五代。

对中原的人来说,对这儿的印象就是文人书写的,“以地图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过寸数,而间独数百千里,阻险林丛弗能尽著。”“夹以深林丛竹,水道上下击石,林中多蝮蛇猛兽”。

每隔三年吏部考核,都能在理事院外看到嚎啕大哭的——没别的,就是发现自己要去岭南当官了。

谁不知岭南的官难当?百越民俗千奇百怪,且穷山恶水,还有更让人无法忍耐的,就是找个能读书写字的人都不容易!

县令沈芳,当年也是在吏部理事院外大哭中的一员。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虽然两磅进士出身,可家境贫寒,座师告老之后,他不慎得罪了某位权贵,被发配到岭南来了。

整个岭南,有大半官员都是被发配来的。不同的是,有些人是以犯官之身,到此处接受刑罚,有些人则是像沈芳这般,没有过错,就是岭南需要官员管理杂乱的百越居民。他没背景、没靠山,不让他来,谁来?

沈芳原打算好歹熬过三年任期,再运作运作回京,谁曾想,发生了人命大案!且死者四品官身,还是太子妃的娘家兄弟!

这下,他彻底没了指望。

连胜英死后,他没做什么。最大的嫌疑犯陆之焕?之前住在听风小筑,之后还住着。只是传信给了桂林郡郡守,然后告知了靖江王府。

剩下的,他估计自己也插不上手,索性就不问了。

停灵第四日,桂林郡郡守潘若旺亲自前来,比邻的象郡郡守也派了师爷。至于靖江王,发生这等大案,听说蜀王也在,他当然到场,参加开堂审理。

沈芳很意外,因为三方面坚持让他审案——按照大周律,县衙管辖之地发生命案,当然是本地县令第一审案了!

他寻思一下,干脆就在听风小筑审理了!

“开堂!”

一拍惊堂木,冷不丁将象郡的刘师爷吓了一跳。沈芳连忙裂开嘴呵呵笑了声示好。

堂下衙役已经“威武”的开始和音了。

“带……带证人。”

没有人犯,只能先带证人了。

连胜英的随从连兴儿上堂,满脸悲愤,忠心耿耿,“我家大人出身显赫,奉了皇上之令来请蜀王次子进京承欢膝下的,没想到,皇天不佑,竟然横死在临尘!请靖江王爷、各位大人,务必给我家大人一个公道。小的才能回去见太子,见太子妃娘娘!”

“三堂会审”中没有蜀王的位置。靖江王再三邀请,也被他拒绝了。此刻,只是作为旁观者观看,眼角瞥到连兴儿,一声冷哼,整个大堂都肃静了,

“证人的证词,一五一十的记录,如果伪证,按律要重责三十大板。”

“小的话句句属实!如果虚假,愿意天打雷劈!”

蜀王没有说话,那位刘师爷则问道,“连兴儿,你说,死者连胜英身负皇命,可有圣旨在身?拿出来让我等一观。”

“呃……我家大人,没有圣旨。”

“没有圣旨,怎么好说‘奉皇上之令’,大堂之上,也是你胡言乱诌的?我看,不如先拉下去重打三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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