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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比蒙的丰碑(1 / 2)

(感谢书友们的鼎力相助,加更一章)

穆利.何塞,一百多年前的比蒙天才!当时兽人比蒙王国十二主祭中的天王祭祀、凤凰祭祀!也是不到三十岁就出任了强手如林的斯迈族族长,是仅次于当时比蒙王和红衣大祭祀的存在!

更可怕的是,他几乎一手导演了魔法史上最大的奇迹。

众所周知,比蒙的体质和人类、精灵等种族不同,与魔法元素的亲和力极其低下,说比蒙是魔法沙漠并不为过。人类一直把比蒙死死压制在兽人大荒原,靠的就是魔法这个战略武器的威慑。但就是这个穆利.何塞,首开了用比蒙战歌召唤魔法元素的先河!一首“大风歌”颠覆了人们流传万年之久的只有魔法元素亲和力较高的人才能学习和使用魔法的固有概念!

从此之后,魔法不再是人类和精灵的专利。尽管有资质有能力使用这种战歌的比蒙当时只有穆利.何塞一个,但无疑指明了魔法元素还可以用其它形式来利用的可能。这对人类的魔法理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那之后,无数人类魔法学者,苦苦探索新的魔法之路。

穆利.何塞,自那之后多了一个外号:“魔力鸟”。

更有甚者,穆利.何塞不仅是一位祭司,同时还是一位武技超凡的近战高手。据说即使巅峰的上品斗宗,对上单独的穆利.何塞,也不敢轻易言胜。

不仅如此,他还是第一个实验成功制作战歌卷轴的祭祀!从此,比蒙拥有了与人类魔法卷轴一样的常规消耗类魔法武器。

这样一个可以召唤攻击魔法的歌武两栖祭司,怎么不可畏可怖!任何溢美之辞都不足以形容。在当时的比蒙王国,他就是仅次于战神的存在。

他是无数比蒙祭祀心中的丰碑!

但在一百年前,他神秘地消失了。各种各样的传说尘嚣甚上。不管怎样,他的威名直到百余年后的今天,仍然在智慧种族中广泛流传。

虽然比蒙(兽人)和人类的关系并不亲密。两族还不时有摩擦甚至战争。但并不妨碍大家对穆利.何塞这个比蒙天才、绝代强者的景仰。

随着妮娜描述,百败也渐渐地投入,遥想当年比蒙天才的英姿。只是百败怎么也无法把看到的鸡皮鹤发,手足已去其三的残疾人士与妮娜所说的英俊无匹的比蒙联系在一起。

这样的一个天纵之才,竟然在百年后的今天,间接地死在自己的手里,而自己竟然是见到他的最后一人。际遇之奇,怎能不令人感慨万千。

百败回想起每一个细节,特别是那时来自灵魂深处的痛楚,原先模糊的一些东西逐渐清晰起来。部分关于战歌的知识浮现在自己的脑海。

料想穆利.何塞研究成了一种类似于“夺舍”的方法,在治疗好自己的伤势,取得自己完全的信任并开放心神之后,先是用“通灵战歌”对自己进行智慧启蒙,把他的智慧与经验转移到自己身上,然后再用“海克斯咏唱战歌”置换自己的灵魂。如果成功,他将借助自己的身体换体重生。想到这里,百败不寒而栗。

只是穆利.何塞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拥有两世的经历,精神力是何等的怪异与强大,以致功败垂成,还把毕生的异种能量----现在百败已经明白了就是比蒙祭司特有的歌力----留在自己体内,陪了夫人又折兵。

自己之所以知道他在骗自己以及认识“星云连锁闪电链战歌”,都拜他所赐,因为是仪式突然中断,没有完整地进行下去,才导致传到自己脑海里的记忆模模糊糊的,当时自己也只是闪念间得到的只鳞半爪才得以明白而已。

自己虽然得以逃脱,但身上的歌力也成了大麻烦,不停地与龙象般若争夺身体的主导权,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妮娜就在自己的身边,又拜龙蛟所赐相互吸引,捅破了男女之间的窗户纸,阴阳和合,真气及时得以进化并在关键时刻击垮了歌力,后果不堪设想。自己反而因祸得福,融合吸收了部分歌力的真气更上层楼,隐隐有向十二层突破的迹象。

如果龙象般若功到了前无古人的十二层甚至十三层,又会是怎的一番景象呢?还会像现在一样,只能使用两成吗?百败心中有了无限期待。只是下一次的机缘不止何时才能到来。

又想,不知道为何他会在这里出现。联想到接天岭看到的年代久远的非自然景物,最大的可能是那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旷世大战,穆利.何塞相必也正是为此,才变成残废,多半与自己一样从悬崖上坠落而困在悬崖下的洞窟里。

还有一个疑问不能释怀,按照妮娜的说法,穆利.何塞是凤凰祭司,那应该有一个凤凰魔宠,它又到哪里去了呢?如果它在身边,把他带离那个地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凤凰是传说中有着无限循环生命的不死鸟,是这个世界可以匹敌巨龙的存在。

想到这里,百败长舒了一口气。摇摇头,把它抛在一边。

一切顺其自然吧。

倒是当时顺手取来的大剑,恐怕也经历了百年时光,依然光亮如新。握在手中,仿佛能感受得到来自远方的呼唤。

尝闻神绝代强者的常年浸淫的随身武器能形成所谓的魂----放之剑称剑魂,放之枪则称枪魂----恐怕这把剑正是有了剑魂。很可能这就是这把剑的主人与穆利.何塞之间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战斗。

这把剑虽好,对自己却不会比黑剑更加合适自己,就留给应该已经在魔法之国等待自己的东方霸天吧。

由于百败和妮娜都有些舍不得这么快就离开两人定情的这片河谷,在原地多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自是亲怜蜜爱,说不尽的旖旎风光。

利用了爱恋的闲暇时光,两人砍下了一颗巨树,挖出了一个独木舟,配上两支桨和一根长蒿。

一叶扁舟,载满甜美的爱情顺流而下。

虽然经常有水中魔兽前来骚扰,尽管现在的百败也只有两成多的真气何以使用,但已何等厉害,自不会给它们造成多大的麻烦,更像是一个悠闲甜蜜的假期。

唯一不足的是定星盘已经给了萧衍带走,没法再与小精灵联系。萧衍不知道自己与妮娜已经脱困而出,多半以为已经葬身接天岭崖下。无法想象露西知道后会怎么样,也不知道萧衍等人能否安然返回。但这些自己现在都无法顾及,只能抛开不想。

妮娜看着站船头的百败,偶尔挥动长蒿,点向水中礁石,校正小舟的方向。一袭白衣,在风中衣裾飘拂,宛然若神。两岸风景如画,但怎么也比不上爱郎的勃勃英姿。妮娜不时在想,是否自己是在梦中?如在梦中,为何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清晰、那么动人?

忽然间,妮娜内心非常惶恐,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这美妙的梦境便偏偏碎裂,不复存在。我的心,好痛!

一日,相依偎坐在船中的妮娜轻轻地哼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茫茫的黄沙掠过……”虽然这首歌本是男声,但此刻妮娜唱来,在娇柔的歌喉中依然可以听出苍凉之意。百败感同身受,若有所思。

歌毕,妮娜叹道:“当日在逐天城内听到卢卡诺唱的这首歌后,所有的佣兵一致推崇,尽道这首歌唱出了自己的心声。还说,以后见到狼以后如非必要,尽量不再杀之。相比帕瓦罗蒂也没有想到他此歌一处,泽被狼族一致于此吧?听说卢卡诺悬赏寻找创作此歌之人,意欲一见而不可得。据我的推想,此人当也是一位佣兵吧,否则何来如此韵味?相公,你说呢?”

百败嫌妮娜喊他名字百败与前世的“bye-bye”谐音,很不吉祥,而前世的通称“老公”源自于太监,也不喜欢,便让妮娜叫他“相公”这个起源宋代的很小资的对丈夫的称呼。妮娜开始不解其意,百败也没有多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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