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女婿小说>玄幻奇幻>龙象般若功的异世传说> 第二章 天才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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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才云集(1 / 2)

百败带着东方霸天在学院附近找了一家旅店住下,详细问起别后详情。

霸天言道大家都已经搬到淡水河谷去了。百叶利用从家族敲来的10万枚金币修筑城堡,在他离开前已经建好了大半。此外百叶还找到一处隐秘的山谷,那里还有一个很大的山洞,都清理了出来。自山谷里,百叶亲自带着几个可靠的人,按照少爷事先的指点,尝试酿造琼浆玉液酒。这事情霸天不少很清楚,还是因为东方无惧驻守在那里防卫才知晓的。听说已经陆续有了一些出产,全部窖藏在山洞之中。

其实霸天所知不多,因为他一心练武,基本对身外之事不闻不问,百败无奈。

霸天自己是从阿拉山口过来的,还受邀临时加入了一个小佣兵团,护送商队来到魔法之国,顺带赚取了100个金币。由于不知道少爷何时到来,也不清楚要到哪里去找,索性找了一家便宜的旅店后,在马丁学院的门口守株待兔,每天风雨无阻地站在那里。一天…两天…渐渐地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不久之后,马丁学院及其附近的人都知道了有一位等待主人前来的武士。东方霸天对于别人的逗弄一概不予理会,每天从清早来到,天擦黑才离去。

辛迪小姐倒是百败站在学员门口的第一天就找上了他,说是百败在水木学院的导师,告诉他百败早在月前就已经进入了逐天山脉历练去了,估计顺利的话,还需要一段时日才能到来,让他不用每天等着,如果百败来到,一定会来找她的,到时候再通知他过来不迟。但霸天当面答应,第二天依然故我地站在那里。

如此反复几次,辛迪明白了霸天是个死心眼,就息了劝他的心思,只是每天都会过来看看他。在五天前,辛迪突然交给他那两封信,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就离开了空城。

百败感动地在霸天坚实的肩膀上拍了几下。

突然想起那把大剑,取出递给霸天,道:“霸天,我在逐天山中得了这把剑,你看看合用不?满意的话就送给你了。”

霸天接过,把玩了一会,虚劈几下,然后颤声问道:“少爷,真是送给我的?”

百败看他的样子,肯定满意之极了,想来他也能感应得到大剑蕴含的奇异力量,以前自己就猜到恐怕有前主人的毕生经验烙印在内。

看到百败点点头,霸天激动得不能自己,婆娑半晌。良久后把长剑捧在手里,要还给百败,道:“少爷,还是你留着用吧。”

百败摆摆手,故作生气地道:“我已经有自己的剑了,就是族长送给我的那把,不在这把剑之下。你就用吧。”

霸天欲言又止,终于还是跪在地上,给百败深深磕了一个响头。在这个大陆上,磕头礼并不常用,是最高的礼节。非感恩到了极处断不会行此礼节。

从这也可以看出霸天对这把剑的喜爱程度。如果可以汲取剑中历代主人的精神烙印,对霸天的成长帮助之大,不是他人可以想象的。至于其中可能蕴藏的力量,对于志向高远的人来说,反而用处不是常人想象的那样大,虽然得之可以在短时间内功力暴涨,但同时也是一种障碍,使今后的路更加艰难。

这个道理霸天也懂。

趁着离马丁学院招生还有三天的时间,百败带着霸天四处溜达,一来熟悉周边环境,二来是为了买下一处住所。虽说马丁学院可有公寓出租给学员居住,但是不允许学员之外的无关人等住在学院公寓内。百败打定主意租住一间公寓,不过多一处别院总是更方便一些。

之所以让霸天到这里来,主要是想让霸天能够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多学习一些东西。来自地球的百败,比任何人都更加明白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长这么大,霸天来来去去接触的就是自己这几个人,大字也不认识几个,更应该找个学校给他。在这方面,显然东方叔叔和菲丝阿姨都不是好的老师。

好在马丁学院显然也对这种普遍的情况非常了解,在学院不远处就有一座附属的马丁武士学校。

这个学校的最大功用就是给魔法师的守护骑士进修的。

很多的魔法师都有守护骑士,特别是马丁学院的年轻学员,他们的守护骑士大多年纪相当,正值斗气修炼的最好时光。

马丁武士学院虽然比不上大陆最有名的几所武士学院,但实力也是不容小觑,师资力量也非常雄厚。除了斗气之外,还开设有关于大陆通史、贵族/骑士礼仪等相关课程,考虑到不少出身贫寒的武者,甚至还设有初级文化课程。

这些对于东方霸天最是合适不过了。

一处地处偏远的别墅竟然也要两万金币!想想百叶在淡水河谷,10万金币已经可以修建起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堡了。“到魔法之国才知道自己金币太少”的谚语果然名不虚传。

买完以后,清点家当,发现金币已经不多了。离开水木学院的时候大约有八万的样子,分给了妮娜四万,买别墅去了两万,剩下的两万金币,扣除自己学费一万,霸天学费五千,可用的只剩下五千枚金币左右了。以魔法之国的物价之高,百败怀疑这剩下的金币恐怕还不够两人一年的生活费。

百败不由得苦笑。淡水河谷的建设需要金币,恐怕百叶也是捉襟见肘、焦头烂额,琼浆玉液酒的量产还需要一段时间。家族那边更指望不上。看来还得自己想想办法了。

不过也不是很急迫的事情。实在不行,戒指里还是有些存货可以换成金币的。除了猴儿酒之外,还有不少的魔核以及其他杂碎,还有一个……蛋?哦,差点把它忘掉了。

最受百败喜欢的还是那些茶叶。抽了时间试着先炒制了一点,尝了尝,味道虽然比不上前世的那些名茶,但也聊胜于无。

前世自己只是知道炒制工序和一些基本要素,从来没有亲手操作过。现在真正到了实践终究差了不少火候。今后还要反复试验,才有可能做出好茶。

不管怎样,终于不用成天不是喝那些总不太习惯的果汁了。

一杯清茶在手,茶叶的清香在鼻尖飘荡,找回已经逐渐远去的记忆。

看到霸天一大杯滚烫的茶水张口就灌进肚子,百败好笑又好气。看来对于霸天这个武痴来讲,和普通的开水没有任何分别,真是明珠暗投。决定还是留着自己享用,不再给霸天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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