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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身世(1 / 2)

罗莱是一个天才。

世上是有很多天才存在的。罗莱是众多天才之中的其中一个。

所谓天才多的是,天才这一个名词其实也只是一种意义上的概括。事实上,天才的确有很多种,但每一种天才的数目却并没有多少。正是因为如此,能在某个领域里排群而出众的天才不是人人都可以当,至少普通而且平凡的人不行。若是到了有很多人都是天才的地步,天才也就变成普通人了。

当然,有时只要你在某方面有出类拔粹的表现,便足以让你被周遭的人冠上天才之名,但大前提所在,却是你必须要与身边大部份的其他人有决定性的不同。而这一个『不同』之处不但非常难以达到,更是必须受到他人认同才可以。说得像是很困难似的。然而,所谓天才,本来就不应该太过容易在这个世上出现。不然,天才就毫无价值。

且不论天才是否难当,罗莱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天才。出身於魔法师家族的他是一个在魔法天才,名符其实。

魔法使用的最基本理论,是指以自身的魔力为媒介,联系到组成这个世界、无所不在的各种不同的元素,从而驱使它们产生不同的物理现象。在联系到元素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两个情况中的其中一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本身拥有的魔力越大,越容易联系到想联系的元素,使其确切地依从自己的思想展现效果。第二种,是作为联系元素的中介语言的完整度,即引发魔法现象的上古语越详细,联系元素过情中所消耗的魔力越少。

尽管有人在以上的两个方面都有杰出的表现,他也只能算是一个出色的法师,并不足以为他人称之为魔法天才。

而罗莱之所以被认为是一个天才,却并不在於魔力潜质和对上古语的掌握。究其因由,是因为他掌握到了这两种情况外的第叁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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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乌云又再次於头顶聚集。依据罗莱的经验判断,大概是面前的这个高级魔族不心息地再次发动其最具威力的魔法--落雷。这已经是第五次了。

罗莱对於这个情境有一种纯熟的感觉。细心一想,倒是想起和弟弟互相切磋魔法时的境况有些相似。这并不是指弟弟长得像这个魔族,而是他们都是同样在脸上挂着不甘和不解的神情,手上做出同样的事情--不服气地不断花耗大量魔力,使用同样的魔法攻击自己。

「这样做,大概对其他魔法师有效吧?」看着天空的雷电击中自己发出的魔防护罩,罗莱如是想着。「对我,却是亳无用处。」

理论上,如此强烈的雷击,只要是两叁道便能击破普通法师的防护。能连续抵挡五道这样的雷击,也只有魔力强大的魔导士所施展的防御才可以做到。而要像罗莱做到的这样轻描淡写,却可是只有如百年前战争时那些传说中的大魔导士,才会有如此的实力。

罗莱自然知道自己当然并没有大魔导士的实力。能够明白自己能力所在,是每一个天才都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不知道自己长短处,又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所限的人,并不会是一个天才。罗莱有自知之明,自然知道这一点,或许将来是可以修到那一份实力,现在的自己却是连边缘也分毫沾不上。

他心中清楚明白,面前的这个魔族其实比自己强大多了。然而,面对只有大魔导士的实力才可抵抗的攻击,罗莱却没有丝毫恐惧。

这是因为,他很了解自己之所以被人冠以天才之名的原因。

忆起自己在五岁时的情境。生长於着名魔法家族,罗莱和族中其他同龄的孩童一样,开始了漫长的魔法学习生涯。那个时间候的罗莱可说是毫不起眼,完全没有任何特出之处。父母、长辈们,自从没对他有过什么期望。魔法天才,一般都会在这个年龄便显示出良好的魔力发展潜质和於上古语方面的卓越学习能力。有无天赋,非常容易便能辨别。罗莱在这两个方面虽然并不至於是差劣,也只能算是普普通通罢了。

在圣法利斯学院入学前,刚巧是家族族长继承人邻选的一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罗莱一一击败备受期望的同辈,获得了继承的资格,甚至於被家族中所有人共同承认他是家族中十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并且能带领家族创造另一次高峰。这是因为,罗莱的能力,有目共睹。

回过神来,罗莱面对来势汹汹的雷系魔法攻击,只是随意施展了一个包括了风系、水系,及地系的小型混合法术,便完完全全将对方的魔法所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降低至零。面前的魔族纵然枯搜肠腹,也不明白这是如何能做到这样吧?

罗莱可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拥有把魔法各系混合同时施展的奇特概念的魔法师。过去也并不是没有人做过类似的实验,然而都只是同时施展不同系的法术,而不曾想过把不同魔法原素混合。能够想出并实行,巧妙地以几种不同类别的元素互相配合,从而产生出比单一系别更具效果的弹性变化及威力,的而且确是前无古人划时代的创新意念。

由来以久,魔法都离不开上古语。对於上古语认识的缺乏,人类在施放魔法时要能完美地同时施放有一定的限制。因为,以上古语引发魔法现象时,前后必须一致。如果其内容有矛盾存在,魔法现象便不会出现。

而基於一切魔法都源自於上古语,魔法创造自发展以来便受到限制。魔法的强弱,很大程度受施术者的想像力左右。而这种想像力,又是和自身所拥有的言语系统互相影响。换言之,在充分掌握到一种语言的时候,人的思想实制上也受到这种语言的规范,使本应无限的想像力变得有限。

这一种情况,正正是魔族与人类於施展魔法的立足点最大分歧之处。

魔族拥有完整的上古语系统这一种知识,对於使用法术是很容易便能保持心中的想像和口中所说作为咒语引子的上古语意义前后一致。这说明了为何魔族的魔法水准可以如此之高的原因。

人类却是不同。对上古语的一知半解,大大限制了魔法使用的精确度,也就是法术失误的机率大大地高於魔族。如此这般,魔族和人类於魔法实力上的差距是十分明显的。

百年前的那一场人类和魔族的战争,人类於战争初期能以魔法取得优势,好像和上述的道理前后矛盾。实制上,人类并不是以魔法的实力,而是以使用魔法的技巧压倒魔族。

那一个时候,人类发现了魔法原素相互排斥的特性,并且利用了这一份认知,大幅度地提高了使用魔法的效率。绪如以水性魔法护盾防御火系法术,或是以风系对地系,光系和暗系等等,只要是物理上相对,魔法产生的效果倍增。人类就是以这一点,拉近了与魔族魔力上的差距,再配以种族数量上的优势,从而於战争初期取得连场胜利。只是后来魔族的魔军统帅亦发现了这种魔法原素的相克理论,魔族才从战争的绝对劣势脱离完全战败的局面。亦幸而魔族於此战初期伤亡惨重,失去了全面反击人类的能力,亦错过了最佳的时机,使人类逃过了被灭族的危机。后来,人类於战后的恢复远度远超魔族,纵使魔族也回复至战前的状况,面对人类倍增的人口,便是想一雪前耻,也只有彷徒叹奈何。

罗莱出身於着名的魔法家族,自少便接触过不少曾参与这一场战争的祖先所遗留下来的纪录。从这些文献中,他得到了和别人不同的启发。正因为如此,罗莱得到了能与魔导士媲美的魔法水准。

集中身边水系和风系原素,再混合脚下传来的大量地系原素,罗莱只用了少量的魔力,便使用了一个法术,又一次把魔族发出的魔法雷电化解於无形。其实,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原理罢了。水和风的联系成为了导电体,如同避雷针般将雷电导引到大地,就是这样。罗莱并没有牵动地系原素,但在魔族的观感中,却是一个大型的地系法术防卫着他那属风系的雷电。

魔族对自己的魔力有绝对的自信,然而自己多次以最擅长、最强大的法术去攻击面前的这个人类,对方却毫发无损。再加上这个人类身后,不久之前莫名其妙地击杀了他所有下属,现在不知道为何晕倒在地上的另外一个人类所带给他的惊讶,本来无畏的他,竟然不自觉地感到惊疑交集。

情绪上的变化,使其以自身魔力聚集的魔法原素亦受到影响。身为魔法师的罗莱,即时感应到这个情况。罗莱之所以一直只是防御而没有任何反击,便是为了等侯这个时机的出现,一个能将对方一击必杀的机会!

在攻击之前的一瞬间,罗莱本能地用自身魔力感应了一下周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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