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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马艳艳和程小雪在同一家店干了一段时间,因嫌薪水低,跳槽去了别家店。s市女孩脑子活路子广,人往高处走,一发现有薪水高的店她们就削尖了头往里钻。

程小雪对所在的这家店倒还算满意,薪水低些,客人的素质却较高,是所谓的“清店”。来店的客人当中一半以上是奔着漂亮迷人的韩国人妈妈桑来的,除了韩国人妈妈桑,还有一个小妈妈,是台湾人。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丰满,风韵卓约,待人热情周到,工作起来风风火火,劲头十足。她姓廖,小姐们都称她‘廖妈妈’,她和妈妈桑一样是会赚钱的那一类型的女人。廖妈妈带着s市的、tj的、大连的、hen的、hlj的、jl的九个大陆女孩迎客、陪客、送客。

程小雪新来,廖妈妈教她做事,洗杯子,加冰块,做酒,插生花,切摆果盘。写账单……每一样都细心教过,程小雪用心的学,廖妈妈见她人长的标致,脑子也够用,就待她格外的关照些。

有一次,廖妈妈问程小雪妈妈桑给她开多少薪水,程小雪如实回答说妈妈桑开始是说给她开一个小时一千二百日元,后来又改了口说一个小时一千四百日元,廖妈妈点点头道:这就是了,因为你长得漂亮,光当花瓶摆着也招客人,其它新来的小姐,日语好些,也不过就是这个价钱,你努力些,往后她还会给你加薪。

廖妈妈说这个街区有上百家这样的店,每家店都有一两位月薪两百万日元的小姐,可我们店里只有妈妈桑能赚到两百万。你年轻漂亮,这就是最好的资本,先在店里干些杂活,过一段日子我会带你去街上“抓客人”。

程小雪才不会自甘做“花瓶”,她边学边做很努力,不止在店里坐台陪客,就是让她去街上招徕顾客,她也没有羞怯。她是铁心的无所谓,既然脚趾沾了水,就不怕水没到脖子!

这里是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能约束她的只有自己的良知和良心。但这向来就不重要,从来就没有影响过她步向“出人头地”这一目标所作出的任何一个选择。程小雪不相信《圣经》上说的“神拯救穷乏人”她对自己说,神不会眷顾穷苦人,人就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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