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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四小咬(1 / 2)

宝财入伙马帮,就融入了马帮生活,马帮中在衣食住行方面的那些特点,都会呈现在他的面前。许多的特点,他还会亲身经历,从他身上体现出来。马帮人员在生活方面有三个特点较为突出,被称为三多——虱子多;屁多;话多。这里先说说“虱子多”。

生活当中,出门在外,有四种虫子最让人讨厌,让人头疼,它们就是蚊子、臭虫、跳蚤、虱子——这四种虫子是出了名的吸血鬼,专门叮咬人畜和禽鸟,吸血为生,还会传染疾病。人们对这四种虫子非常憎恨,把它们称为“讨厌的四小咬”。

四小咬中,它们的特点、生活方式又各有不同。蚊子和臭虫,一般不以人和动物作为寄主,它们属于昼伏夜出的种类。蚊子大多寄宿在臭水沟、臭水塘等阴暗潮湿,肮脏不堪的角落。白天躲藏起来睡大觉,太阳落山,黑夜降临,它们便成群结队地从那些阴暗角落飞出来,寻找叮咬目标。蚊子是夜晚飞在空中寻找袭击的目标的高手,它们的眼睛对可见光几乎失效,应该是靠红外成像系统来跟踪和辨别目标的。人和动物的体温,和身体散发出的二氧化碳气味,给蚊子提供了目标的方位信息,引导蚊子发动袭击。

在那个时代,马帮歇脚住宿的驿站(马店),一般都没有蚊帐,晚上睡觉,成群的蚊子嗡嗡乱叫,轮番叮咬,大大影响了伙计们的休息。通常的解决方法,就是点上蚊香熏。那时的蚊香跟现代的蚊香大不相同。现代的蚊香,大多为细细的盘状或条状。最早的蚊香,大多是一种形状,长长的,粗细跟一根油条差不多;原料一般用艾蒿叶面、锯末面,适当加点硫磺,混合而成。用白棉纸做成筒状纸袋,把这种混合的原料装进袋子里压实,用时引燃,倒吊在床铺跟前就行。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蚊香的原料有所改进,当中加入了外国进入的“六六粉”,那东西毒性大,熏蚊子有特效。蚊香点着,烟子冒出来,蚊子闻到,嘤嘤叫几声,栽到地上就死球。不过“六六粉”的毒性对人的伤害也不小,蚊香点燃,毒烟冒出,人也得跟蚊子一起“吸毒”,蚊子会死,人不会死,但第二天早上起来,会觉得头昏脑晕,精神不佳,出现轻微中毒症状。

当然,并不是说点上蚊香,熏了蚊子,房客就不受叮咬之苦了。还有一种厉害角色——臭虫,对人的搅扰也不小。臭虫在老百姓的土话里被称为壁虱,顾名思义,就是躲藏在墙壁缝隙中的虱子。这种小咬,也是昼伏夜出的家伙,不单躲在墙壁的缝隙中,连床架的缝隙中,床上垫的草帘子中——只要是近床的一切固定的缝隙,都是它们的藏身之地。

到了晚上,伙计们睡熟之后,臭虫就会从缝隙中爬出来,吸血暴饮,贪婪至极。没吸血以前的臭虫,就像荞壳糠皮,此时它们灵活机警,跑得飞快,伙计们往往把它们比作美国大兵开着横冲直闯的吉普车;而血吸食足了,又胀得圆滚滚,如泡足了水的绿豆,此时它们又笨得像过大年待杀的胖猪,走动起来都非常艰难。

伙计们晚上被臭虫叮咬得睡不着,便点上油灯来捉,看到吸足了血的臭虫跟笨猪一样跑得不快,用两个指头轻轻一捏,很容易就捉到了;然后再一搓,就搓成了一包血浆——有人放狠话骂娘,肯说“我整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臭虫一样容易”,指的就是吃饱喝足跑不动的臭虫。而那些还没有动口的、像糠皮一样的臭虫,见到油灯亮光,跑得比兔子还快,轻轻容易就捉到它——休想!

有的伙计被臭虫叮咬急了,见到它们跑去躲了,不服气,照着灯,用细棍子往缝隙里挑,或是掀开被褥找,或是掀开草帘子翻,结果撞倒油灯,把被褥、草帘子引燃的事常有——不过把马店烧了的事倒还没听说过。马帮伙计住宿的地方,一般都是马店的瓦屋面大客楼,五六间、七八间不等的楼房串通,木板楼面上还糊了一层草筋泥,被褥、草帘子被引燃,很容易扑灭,所以为消灭臭虫引起的小火灾,不会殃及到客楼住房。另外,马店老板的防火防盗意识都特别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叫打更的老头转着马店叫上一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晚上睡觉,防火防盗”。

臭虫饿时难捉,吸血饱了好捉。而跳蚤这种玩意儿,才是饿着也好,吃饱了也好,都难捉。跳蚤的个头太小,才芝麻那么点,永远都长不大。别看它的个头才芝麻那么大,却长得特别结实,而且腿又特长,走路嫌慢了,要跳跃前进——所以叫跳蚤。

说跳蚤走路嫌慢其实不对,应该说它根本不会走路。走路的前提首先得站立,下一步才谈得上走路。爬着也可以走路,但是那种走法只能叫爬行。由于跳蚤的脚长得出奇,站起来就掼跌倒,站起来就掼跌倒,掌握不了平衡,别说走,爬行都十分困难。大概是跳蚤想学走路,走不成,常常跌倒,经常的摔打锻炼,使其身体非常结实强健。要是以人的身体强度来衡量,把跳蚤的身体强度来进行比较,人从十层高楼上跳下来,肯定摔成肉酱。而跳蚤从十层高楼上跳下来,肯定摔不死,掉到地上打个滚,翻起来照样蹦跶——这种比较可知跳蚤的身体有多结实。人们中间有谁长得矮小结实,大伙往往会说他:“你咋个长得跟跳蚤似的!”以这句话来看,很难使人分出它是褒还是贬——把矮小的人比喻为跳蚤,这似乎是贬义;但跳蚤长得结实强健,把矮小的人比喻为跳蚤,等于是“夸奖”这样的人结实强健,这似乎又是褒奖!

不管是褒还是贬,反正跳蚤不好捉。芝麻大一个黑点,你看到了,用手指把它按住,一个不留神,它一弹腿眨眼就跳得无影无踪,让你没个寻觅处。不过,跳蚤不好捉也不等于治不了它,它有长处,也有短处。人始终是聪明的,人们经过摸索,用一个简单的方法,就可以置跳蚤于死地:看清跳蚤停在那里,只要往手指上吐上一点口水(唾液),轻轻把它按住;只要它身上沾上口水,再怎么蹦跶,都跳不起来,只有死路一条了。

有人会问:怎么跳蚤沾上了口水就跳不起来了?跳蚤的腿不是长得出格的吗?站起来就会跌倒,它沾上口水,别说站起来,就是爬都不成,只有横躺着。它横躺着,与接触物就形成平行,再怎么蹬挣,脚脚蹬空,没有支撑的着力点,腿再长,劲再大,也蹦跶不起来,只能在原地挣扎打转,等待领死了。

正因为跳蚤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动物是它的终身寄主。特别像狼、狗、狐狸等皮毛厚实的动物,是跳蚤的最爱,它一经钻到厚实的皮毛里,就像进入了天堂,扎实安逸。不过像马哥头这样走南闯北的赶马人,它是不敢轻易上身的。因为钻到赶马人身上,人家第二天开拔上路,走出去几里地,它不小心蹦跶到地面上,人家走远了,它只好在原地干跳,找不到归路,困在荒郊野地,就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了。

跳蚤不敢把赶马人当寄主,怕“人口丢失”。但是虱子却能寄宿在赶马人身上(凡是人和其他动物,虱子都能寄宿)。臭虫爬得快(饿时),身体暗红色;跳蚤跳得高(远),身体是黑色;虱子爬得慢,是褐黄色。虱子虽然爬得慢,但它善于隐藏。不过它不是隐藏在墙壁的缝隙中,草帘子中,而是隐藏在被褥的皱褶中,或是隐藏在人穿的衣服裤子的线缝中,也隐藏在人的毛发中——以前在人们的生活用具中,有一种梳头的工具叫做“篦子”,就是专门用以消除头发里的虱子和卵的。由于虱子的颜色是褐黄色,很能起到伪装作用,加上它又善于隐蔽,所以它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肉眼看得见的、胆大包天的、敢在人的衣服裤子上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特殊“居民”。

由于赶马人的特殊条件所限,寄宿在他们身上的虱子,几乎都是优良的杂交品种。赶马人的流动性很大,更换住宿地点频繁,今晚上这个马帮的人员住店,赶马人身上的虱子,有的爬到被褥上来不及返回,天亮了,马帮开拔走人,这些虱子就被挪下了。下一晚,另一个马帮住店,赶马人身上的虱子有的又爬到了被褥床垫上来不及返回,而前一次赶马人留下的虱子,又爬到这次赶马人的身上……如此不断地循环,各种品种的虱子就在赶马人身上频频交换。它们要在赶马人的衣服裤子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结果后代都是杂交优良品种。这些优良品种继承了前辈的优点,繁殖快,数量多,善隐藏,生命力强,这就导致了赶马人身上的虱子特多,捉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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