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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1 / 2)

祖孙自父而上之皆曰祖,《书·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汤”是也。自子而下之皆曰孙,《诗·宫》之篇曰:“後稷之孙,实维太王”;又曰:“周公之孙,庄公之子”是也。

高祖汉儒以曾祖之父为高祖。考之于传,高祖者,远祖之名尔。《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曰:‘我高祖少挚之立也。’”则以始祖为高祖。《书·盘庚》:“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康王之浩》:“张皇六师,无坏我高祖寡命。”则以受命之君为高祖。《左传·昭公十五年》:“王谓籍谈曰:‘昔而高祖孙伯,司晋之典籍。”则谓其九世为高祖。

艺祖《书》:“归格于艺祖。”长。注以艺祖为文祖,不详其义。人知宋人称太祖为艺祖,不知前代亦皆称其太祖为艺祖。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义堂颂》曰:东西南北,无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宁,实惟艺祖储福之所致。”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艺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谓唐高祖。张说作《享太庙乐章》曰:“肃肃艺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剑,作镇金门。玄王贻绪,後稷谋孙。”此谓高祖之高祖讳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後汉高祖乾元年,改元制祠:“昔我艺祖神宗开基抚运,以武功平祸乱,以文德致升平。”此谓前汉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册文》曰:“仰艺祖之开基,佳江神之效灵。”此谓金太祖。然则是历代大祖之通称也。

唐武宗会昌三年,讨刘稹制曰:“顷者烈祖在藩,先天启圣。”是以玄宗为烈祖。宋王旦《封祀坛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经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致升平,业成而中罢。”是以太祖为烈祖,太宗为神宗,亦古人之通称也。《左传·哀二年》:“卫太子祷曰:‘曾孙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书·文侯之命》:“汝克昭乃显祖、烈祖。”显祖皆谓其始封之君,此古人之通称。

冲帝幼主谓之冲帝。《水经注》:“汉冲帝诏曰:‘翟义作乱于东,霍鸿负倚芒竹。’”以孺子婴为冲帝。

考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书·大诰》:“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养其劝,弗救。”《康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酒诰》:“厥心臧,聪听祖考之彝训。”尹伯奇《履霜操》曰:“考不明其心兮听谗言。”自《曲礼》定为生曰父,死曰考之称,而为人子者当有所讳矣。

伯父叔父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则是字之而已。《诗》所谓“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类,皆字也。

今之天子称亲王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义。《礼》:“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叔父,称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传·昭九年》:“景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谓籍谈曰:‘叔父唐叔。’”称其先君为伯父、叔父之证也。故《礼》有诸父,无诸祖。

族兄弟《书》:“克明俊德,以亲九族。”郑康成谓:“九族者,据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左传·襄公十二年》:“凡诸侯之丧,同宗临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注:“同族谓高祖以下是也。”故晋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贾谊《新书》:“人有六亲。六亲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为从父昆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子从曾祖而昆弟,故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是同高祖之兄弟即为族,族非疏远之称。《颜氏家训》:“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兹以往皆云族人。河北虽二三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理未通。亲戚《史记·宋世家》:“箕子者,纣亲戚也。”《路史》谓:“但言亲戚,非诸父昆弟之称。”非也。古人称其父于兄弟亦曰亲戚。《韩诗外传》:“曾子曰:‘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此谓其父母。《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封建亲戚,以善屏周。”此谓其子弟。《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谓其弟员曰:‘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三国志》:“张昭谓孙权曰:‘况今奸宄兢逐,豺狼满道,乃欲哀亲戚,顾礼制。’”此谓其父兄。

哥唐时人称父为哥。《旧唐书·王琚传》:“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传》:“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而称之为四哥、三哥,亦可谓名之不正也已。玄宗《与宁王宪书》称大哥,则唐时宫中称父、称兄皆曰哥。

妻子今人谓妻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韩非子》:“郑县人卜子使其妻为裤。其妻问曰:‘今裤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毁新令如故裤。”杜子美诗:“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称某经传称某有三义。《书·金滕》:“惟尔元孙某。”史文讳其君,不敢名也。《春秋·宣公六年,公羊传》:“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传:“失其名也。”《礼记·礼》:“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仪礼·士冠礼》:“某有“子某。”《论语》:“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

周人以讳事神。《牧誓》之言“今予发”。《武成》之言“周王发”,生则不讳也;《金滕》之言“惟尔元孙某”,追录于武王既崩之後,则讳之矣。故《礼》:“卒哭乃讳。”

互辞《易》:“斡父之蛊,有子,考无咎。”言“父”又言“考”。《书》:“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言“予”又言“台”。“汝猷黜乃心。”言“汝”又言“乃”。“予念我先神後之劳尔先。”言“予”又言“我”。“越予冲人,不印自恤。”言“予”又言“”。《诗》:“岂不尔受,既其女迁。”言“尔”又言“女”。《论语》:“吾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言“我”又言“吾”。《左传》:“尔用而先人之治命。”言“尔”又言“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记·张仪传》:“若善守汝国,我顾且盗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诗》:“王于出征,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鲁公,俾侯于东。”言“公”又言“侯”。《梁传》:“言君之不取,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传》:“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记·齐世家》:“子我盟诸田于陈宗。”言“田”又言“陈”。皆互辞也。

豫名《诗》:“鸟乃去矣,後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为後稷也。“为韩吉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为韩吉也。皆因其异日之名而豫名之,亦临文之不得不然也重言古经亦有重言之者。《书》:“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遑”即“暇”也。《诗》:“无己太康”。“已”即“太”也。“既安且宁”。“安”即“宁”也。“既庶且多。”“庶”即“多”也。《左传》:“一薰一获,十年尚犹有臭。”“尚”即“犹”也。“周其有[a18f]王,亦克能修其职。”“克”即“能”也。《礼记》:“人喜则斯陶。”“则”即“斯”也。

後《白虎通》曰:“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称妃,周始立後。”今考帝喾四妃,帝舜三妃,以至周初太姜、太任、太姒、邑姜,皆无後名。而《诗》、《书》所云後,皆君也。《春秋·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後于纪。”《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後于齐。”于是始称後。《曲礼》:“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後。”而宣王晏起,姜後脱簪,见于《列女之传》。此周人立後之据。惟《左传·哀元年》:“後缗方娠。”是夏时事,疑此後人追称之辞。自《春秋》以下之文,则有以君为後者,有以妃为後者,杂然于书传矣。

人君之号,唐虞曰帝,夏曰後,商曰王。然帝王,天子所专,後则诸侯皆得称之。故《书》言“肆觐东後”,“群後四朝”,“禹乃会群後,誓于师”。《伊训》之祠先王,“侯甸群後咸在。”周王大告武成,亦曰:“呜呼群後。”而後夔、後羿、伯明後寒之称,皆见于传。《胤征》之篇亦称胤後。康王作《毕命》曰:“三後协心,同底于道。”穆王作《吕刑》曰:“乃命三後,恤功于民。”然则禹之降帝而称後,是禹之谦,禹之不矜也。

诸侯谓之群後,故天子独称元後。

汉时郡守之于吏民,亦有君臣之分,故有称府主为後者。汉《武都大守李翕西狭颂》云:“赫赫明後,柔嘉维则。”《桂阳太守周憬铭》云:“懿贤後兮发圣英。”晋应詹为南平太守,百姓歌之曰:“侥幸之运,赖兹应後。”《兰亭宴集》有郡功曹魏滂诗云:“明後欣时丰,驾言映清澜。”

王三王之名,自後人追称之;而禹之为王,未尝见于书也。《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胤征》:“胤後承王命徂征。”而《夏小正》言:“十有一月,王狩。”夏之王见于书者始此,然无称禹为王者。经传之文,凡言夏必曰夏後氏。

周人之追王止于太王,而组绀已上至後稷则谓之先公,《诗》:“礻龠祠尝,于公先王”是也。通言之则亦可称之为王。《书·武成》:“惟先王建邦启土。”《周语》:“太子晋谏灵王:‘自後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是也。

王而尊之曰帝,黄歇《上秦昭王书》:“先帝文王、武王、王之身三世,不忘接地于齐,以绝从亲之要”是也。王而等之曰诸侯,汉王告诸侯曰:“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是也。

君古时有人臣而隆其称曰君者,周公若曰“君”是也,篇中言君者四,但言君者六。而成王之书王若曰“君”,陈穆王之书王若曰“呜呼!君牙”,皆此例也,犹汉时人主称丞相为君侯也。《礼记·坊记》云:“大夫不称君,恐民之惑也。”故《春秋》传中称君者,皆国君。然亦有卿大夫而称为君者,《庄十一年》:“楚门廉语屈暇曰:‘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襄二十五年》:“郑子产对晋士庄伯曰:‘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至家臣则直谓其主曰君。《昭十四年》:“司徒老祁虑癸谓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二十八年》:“晋祁盈之臣曰:‘使吾君闻胜与臧之死也以为快。’”《哀十四年》:“宋司马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从吾君之命’”是也。《仪礼·丧服》篇:“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传曰:“君谓有地者也。”郑氏曰:“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丧大记》:“大夫君。”孔氏曰:“大夫之臣称大夫为君。”《周礼·调人》注:“主,大夫君也。”此则上下之通称,不始于後代矣。

人臣称君,自三代以前有之。《孟子》:“象曰:漠盖都君。”

《汉书·高帝纪》:“爵或人君,上所尊礼。”师古曰:“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曰人君也。上谓天子。”

汉时曹掾皆称其府主为君。至苍头亦得称其主人为君,《後汉书·李善传》:“君夫人,善在此”是也。女亦得称其父为君,《汉书·王章传》:“我君素刚,先死者必我君”是也。妇亦得称其舅为君,《尔雅》:“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淮南子》:“君公知其盗也,逐而去之。”《列女传》:“我无樊、卫二姬之行,故君以责我”是也。

《丧服》:“妾为君。”郑氏注曰:“妾谓夫为君者,不得体之加尊之也,虽士亦然。”

主春秋时称卿大夫曰主。故齐侯唁昭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而南唐降号江南国主,亦以奉中国正朔,自贬其号。若刘玄德帝蜀,谥昭烈,葬惠陵。初无贬绌,末帝降魏,封为安乐公,自可即以本封为号。陈寿作《三国志》,创立先主,後主之名,常璩《蜀志》因之。以晋承魏统,义无两帝。今千载之後,而犹沿此称,殊为不当。况改汉为蜀,亦出寿笔。当时魏已篡汉,改称昭烈为蜀,使不得附汉统。异代文人不察史家阿枉之故,若杜甫诗中便称蜀主,殊非知人论世之学也。昔刘知几论《後汉书·刘元列传》:以为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後来所修理宜刊革。今之君子既非曹氏、司马氏之臣,不当称昭烈为先主矣。诸葛孔明书中亦多有称先主者。本当是先帝,传之中原,改为先主耳。主者次于君之号。苏林解《汉书》“公主”云:“妇人称主,”引《晋语》:“主孟啖我”。

陛下贾谊《新书》:“天子卑号称陛下。”蔡邕《独断》:“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执兵陈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于,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义也。”上书亦如之。乃群臣士庶相与言曰殿下、阁下、执事之属,皆此类也。据此,则陛下犹言执事,後人相沿,遂以为至尊之称。

足下今人但见《史记》秦阎乐数二世称“足下”,遂以为相轻之辞,不知乃战国时人主之称也。如苏代遗燕昭王书,乐毅报燕惠王书,苏厉与赵惠文王书,皆称“足下”。又如苏秦谓燕易王,范睢见秦昭王,苏代谓齐王,齐人谓齐王、孟尝君舍人谓卫君,张丐谓鲁君,赵郝对赵孝成王,郦生说沛公,张良献项王,亦皆称“足下”。《汉书·文帝纪》:“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军臣武、御史大夫臣苍、宗正臣郢、朱虚侯臣章、东牟候臣兴、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

《宋书·西南夷传》载诸国表文,诃罗陀国称“圣王足下”,义称“天子足下”,阿罗单国称“大吉天子足下”,阎婆婆达国称“宋国大王大吉天子足下”,天竺迦毗黎国称“大王足下”。《梁书·诸夷传》表文,盘盘国称“常胜天子足下”,干利国称“天子足下”,狼修牙国称“大吉天子足下”,婆利国称“圣王足下”。

阁下赵《因话录》曰:“古者三公开阁,郡守比古人之侯伯,亦有阁,故世俗书题有‘阁下’之称。前辈呼刺史太守亦曰‘节下’,与宰相人僚书往往称‘执事’,言阁下之执事人耳。刘子玄为史官,《与监修宰相书》称‘足下’,韩文公《与使主张仆射书》称‘执事’,即其例也。若记室本系王侯宾佐之称,他人亦非所宜。执事则指其左右之人,尊卑皆可通称。侍者则士庶可用之。近日官至使府、御史及畿令,悉呼阁下。至于初命宾佐,犹呼记室,今则一例阁下,上下无别。其执事才施于举人,侍者止行于释子而已。今之布衣相呼尽曰阁下,虽出于浮薄相戏,亦是名分天壤矣。”

谢在杭《五杂俎》言:“阁,夹室也,以板为之。《礼记·内则》:‘天子之阁,左达五,右达五。’盖古人置此以度饮食之所,即今房中之板阁,而後乃广之为楼观之通名,如石渠、天禄、麒麟之类。或以藏书,或以绘像,或以为登眺游览之所。阁者,门旁小户也。因设馆于其旁,即谓之阁。”《汉书·公孙宏传》:“开东阁以迎贤人。”师古曰:“阁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宾客,以别于椽吏官属。”如今官署角门旁有延宾馆是也。故《萧望之传》言:“自引出阁。”而《隽不疑传》:“暴胜之为直指使者,不疑至门,胜之开阁延请。”是凡官府皆有阁,不独三公也。《韩延寿传》:“行县至高陵,入卧传舍,闭阁思过。”如今之闭角门,不听官属人也。《朱博传》:“召见功曹,闭阁数责。”此又是闭角门不听出也。东晋太极殿有东西阁。唐制仿之,以宣政为前殿,紫宸为便殿。前殿谓之正衙。天子不御前殿而御紫宸,乃自正衙唤仗由阁门而入,百官候朝于衙者,因随以入见,谓之入阁,盖中门不启而开角门也。《尔雅》:“小闺谓之阁。”而室中之门亦或用此为称。是则二字之义本自不同。《汉旧仪》曰:“丞相听事门曰黄阁,不敢洞开朱门,以别于人主,故以黄涂之,谓之黄阁。”今代以文渊阁藏书,而大学士主之,故谓之阁老,盖亦论经石渠、校书天禄之遗意尔。然西京但有阁,而未以为官曹之称。至後汉始谓之台、阁。《古诗为焦仲卿作》云:“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陈寿《三国志》评曰:“魏世事统台阁,重内轻外,故八座尚书即古六卿之任也。”裴松之《三国志注》引《魏略》曰:“薛夏为秘书丞,尝以公事移兰台。兰台自以台也,而秘书署耳,谓夏为不得移。推使当有坐者,夏报之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阁一也,何不相移之有?’兰台屈,无以折。自是之後,遂以为常。”《唐书·职官志》:“光宅元年九月,改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然则今之内阁实本于此,而非取三公黄阁之义。其言入阁办事,谓入此内阁尔,而与唐之随仗入阁不相蒙也。阁下之称犹云台下,古今异名,亦何妨乎。

相《管子》曰:“黄帝得六相。”《宋书·百官志》曰,“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然其名不见于经,惟《书·说命》有“爱立作相”之文。而《左传·定公元年》薛宰言:“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礼记·月令》:“命相布德和令。”注:“相谓三公相王之事也。”正义曰:“案《公羊·隐五年》传曰:“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是三公相王之事也。”至六国时,一人知事者特谓之相,故《史记》称穰侯范雎、蔡泽皆为秦相,後又为丞相也。杜氏《通典》曰:“黄帝六相,尧十六相,为之辅相,不必名官。”是则三代之时言相者皆非官名,如《孟子》言:舜相尧,禹相舜,益相禹,伊尹相汤,周公相武王,《礼记,明堂位》:“周公相武王”之类耳。《左传·桓公二年》:“太宰督遂相宋公。”《庄公九年》:“鲍叔言于齐侯曰:‘管夷吾治于高,使相可也。’”《昭公元年》:“祁午谓赵文子曰:‘子相晋国。’”按当时官名皆不谓之相。是相矣。《哀公十七年》:“右领差车与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马,以伐陈。”又是相二官,而非相楚王。惟《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立景公而相之,庆封为左相。”则似真以相名官者。《定公十年》:“公会齐侯于夹谷,孔丘相。”杜氏解曰:“相,会仪也。如‘愿为小相焉’之相。”《史记·孔子世家》乃云:“孔子为大司寇,摄相事。”是误以“傧相”之相为“相国”之相。不知鲁无相名,有司寇而无大司寇也。将军《春秋传》:“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是已有将军之文,而未以为名也。至昭公二十八年,阎没女宽对魏献子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正义曰:“此以魏子将中军,故谓之将军。”及六国以来,遂以将军为官名,盖其元起于此。《公羊传》:“将军子重谏曰。”《梁传》:“使狐夜姑为将军。”《孟子》:“鲁欲使慎子为将军。”《墨子》:“昔者晋有六将军,而智伯莫为强焉。”《庄子》:“今将军兼此三者。”《淮南子》:“赵文子问于叔向曰:‘晋六将军,其孰先亡?’”“张武为智伯谋曰:‘晋六将军。’”又曰:“鲁君召子贡,授之将军之印。”而《国语》亦曰:“郑人以詹伯为将军。”又曰:“吴王夫差黄池之会,十行一嬖大夫,十旌一将军。”《礼记·檀弓》:“卫将军文子之丧。”《史记·司马穰直传》:“景公以为将军。”《封禅书》:“杜主者,故周之右将军。”《越世家》:“范蠡称上将军。”《魏世家》:“令太子申为上将军。”《战国策》:“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汉书·百官表》曰:“前後左右将军,皆周末官。”《通典》曰:“自战国置大将军,楚怀王与秦战,秦败楚,虏其大将军屈丐。至汉则定以为官名矣。”相公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称之曰相公,若封王则称相王。自洪武中革去丞相之号,则有公而无相矣。即初年之制,亦不尽沿唐宋,有相而不公者胡惟庸是也,有公而不相者常遇春之伦是也,封公拜相惟李善长、徐达,三百年来有此二相公耳。魏王粲《从军行》:“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羽猎赋》:“相公乃乘轻轩,驾四骆。”相公二字似始见此。

司业国子司业,以为生徒所执之业,非也。唐归崇敬授国子司业,上言:“司业义在《礼记》‘乐正司业’。正,长也。言乐官之长,司主此业。《尔雅》云:‘大版谓之业。’按《诗·周颂》:‘设业设虚,崇牙树羽。’则业是悬钟磐之n虚也。今太学既不教乐,于义无取,请改国子监为辟雍,祭酒为太师氏,司业一为左师,一为右师。”诏下尚书集百僚定议以闻。议者重难改作,其事不行。按《灵台》之诗曰:“虚业维枞。”即此“业”字。传曰:“业,大版也。所以饰为悬也。捷业如锯齿,或白画之。”《尔雅》:“大版谓之业。”《左氏·昭九年》传:“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礼记·檀弓》:“大功废业。”并谓此也。悬者,常防其坠。故借为敬谨之义,《书》之“兢兢业业”,《诗》之“赫赫业业”、“有震且业”是也。凡人所执之事亦当敬谨,故借为事业之义。《易》传之“进德修业”,“可大则贤人之业”,“盛德大业”;《礼记》之“敬业乐群”是也。然三代《诗》、《书》之文并无此义,而“业广惟勤”一语,乃出于梅赜所上之古文《尚书》。

梁刘勰《文心雕龙》谓:《沦语》以前,经无“论”字,《六韬三论》後人追题,今《周官篇》有“论道经邦”之语,盖梅赜古文之书,其时未行。然即此二字,亦足以蔡时世言语之不同矣。

翰林《唐书·职官志》曰:“翰林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争。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辞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燕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後,始号北门学士。玄宗之代,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继以诏敕文告悉由中书,每多窒滞,始选朝官有辞艺学识者人翰林供奉,然亦未定名制。开元二十六年,始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至德以後,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以独当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以後,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而其官不见于《唐六典》,盖书成于张九龄,其时尚未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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