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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2)

乐之成,其大端有七:一曰定律吕,二曰造歌诗,三曰定典礼,四曰辨八音,五曰 分宫调,六曰正字音,七曰审口法。七者不备不能成乐。何谓定律吕?考黄钟大吕之本 ,穷宫商徴羽之变是也。何谓歌诗?上极雅颂,下至谣谚与凡词曲有韵之文皆是也。何 谓典礼?郊天祭地,宴饗赠答,房中军中之所宜用是也。何谓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古今乐器是也。何谓字音?一字有一字之正音,不可杂以土音;又北曲有北曲之音, 南曲有南曲之音是也。何谓口法?每唱一字,则必有出声、转声、收声,及承上接下诸 法是也。七者不尽通,不得名专精之士。然七音之学,非一人所能兼,则亦有可分习者 。律吕歌诗典礼,此学士大夫之事也。其八音之器,各精一技,此乐工之事也。惟宫调 、字音、口法,则唱曲者不可不知。然宫调大端难越,即有失传,而一为更换,即能循 板归腔,至字音亦一改即能正其读,惟口法则字句各别,长唱有长唱之法,短唱有短唱 之法,在此调为一法,在彼调又为一法,接此字一法,接彼字又一法,千变万殊,此非 若律吕歌诗典礼之可以书传,八音之可以谱定,宫调之可以类分,字音之可以反切别, 全在发声吐字之际,理融神悟,口到音随。顾昔人之声已去,谁得而闻之?即一堂相对 ,旋唱而声旋息,欲追其以往之声而已不复在耳矣。此口法之所以日变而日亡也。上古 之口法,三代不传;三代之口法,汉魏六朝不传;汉魏六朝之口法,唐宋不传;唐宋之 口法,元明不传。若今日之南北曲,皆元明之旧,而其口法亦屡变。南曲之变,变为昆 腔,去古浸远,自成一家。其法盛行,故腔调尚不甚失,但其立法之初,靡慢模糊,听 者不能辨其为何语,此曲之最违古法者。至北曲则自南曲甚行之后,不甚讲习,即有唱 者,又即以南曲声口唱之,遂使宫调不分,阴阳无别,去上不清,全失元人本意。又数 十年来,学士大夫全不究心,将来不知何所底止,嗟夫!乐之道久已丧失,犹存一线于 唱曲当中,而又日即消亡,余用悯焉,爰作传声法若干篇,借北曲以立论,从其近也; 而南曲之口法,亦不外是焉。古人作乐,皆以人声为本,书曰:“诗言志,歌咏言,声 依咏,律和声”,人声不可辨,虽律吕何以和之?故人声存而乐之本自不没于天下。传 声者,所以传人声也,其事若微而可缓,然古之帝王圣哲,所以象功昭德,陶情养性之 本,实不外是。此学问之大端,而盛世之所必讲者也。 乾隆甲子秋八月既望吴江徐大椿 书于洄溪草堂

乐府传声之源流、元曲家门

源流

曲之变,上古不可考。自唐虞之赓歌击壤以降,凡朝廷草野之间,其歌诗谣谚不可 胜穷,兹不尽述。若今日之声存而可考者,南曲北曲二端而已。北曲之始,金之董解元 《西厢记》,元之马致远《岳阳楼》之类。南曲之传,如元人高则诚《琵琶记》,施君 美《拜月亭》之类。宫调既殊,排场亦异,然当时之唱法,非今日之唱法也。北曲如董 之《西厢记》,仅可以入弦索,而不可以协箫管。其曲以顿挫节奏胜,词疾而板促。至 王实甫之《西厢记》,及元人诸杂剧,方可协之箫管,近世之所宗者是也。若北曲之西 腔、高腔、梆子、乱弹等腔,乃其别派,不在北曲之列。南曲之异,则有海盐、义乌、 弋阳、四平、乐平、太平等腔。至明之中叶,昆腔盛行,至今守之不失。其偶唱北曲一 二调,亦改为昆腔之北曲,非当时之北曲矣。此乃风气自然之变,不可勉强者也。如必 字字句句,皆求同于古人,一则莫可考究,二则难于传授,况古人之声,已不可追,自 吾作之,安知不有杜撰不合调之处?即使自成一家,亦仍非真古调也。故风气之递变, 相仍无害,但不可依样葫芦,尽失声音之本,并失后来改调者之意,则流荡不知所穷矣 。故可变者,腔板也,不可变者,口法与宫调也。苟口法宫调得其真,虽今乐犹古乐也 。盖天地之元声,未尝一日息于天下,《记》云:斯须去身。人生而有此形,即有此声 ,亦即有此履中蹈和之具,但无人以发之,则汩没而不能自振。后世之所以治不遵古者 ,乐先亡也。乐之亡,先王之教失也。我谓欲求乐之本者,先从人声始。

元曲家门

元曲为曲之一变,自元以前,歌已有南北之分,其法不传,而声调大略亦可想见。 至元则分宫别调,独成一家,清浊阴阳,以别其声,长短徐疾,以定其节,宏细幽显, 以分其调。其体例如出一手,其音节如出一口,虽文之高下各殊,而音调无有不合者, 歌法至此而大备,亦至此而尽显。能审其节,随口歌之,无不合格调,可播管弦者,今 人特不知深思耳。若其体则全与诗词各别,取直而不取曲,取俚而不取文,取显而不取 隐,盖此乃述古人之言语,使愚夫愚妇共见共闻,非文人学士自吟自咏之作也。若必铺 叙故事,点染词华,何不竟作诗文,而立此体耶?譬之朝服游山,艳妆玩月,不但不雅 ,反伤俗矣。但直必有至味,俚必有实情显必有深意,随听者之智愚高下,而各与其所 能知,斯为至境。又必观其所演何事,如演朝廷文墨之辈,则词语仍不妨稍近藻绘,乃 不失口气;若演街巷村野之事,则铺述竟作方言可也。总之,因人而施,口吻极似,正 所谓本色之至也。此元人作曲之家门也。知此,则元曲用笔之法晓然矣。 乐府传声之出声口诀 、声各有形、五音、四呼

出声口诀

天下有有形之声,有无形之声。无形之声,风雷之类是也;其声不可为而无定。有形 之声,丝竹金鼓之类是也;其声可为而有定。其形何等,则其声亦从而变矣。欲改其声 ,先改其形,形改而声无弗改也。惟人之声亦然。喉、舌、齿、牙、唇,谓之五音;开 、齐、撮、合,谓之四呼。欲正五音,而不从喉舌齿牙唇处著力,则其音必不真;欲准 四呼,而不习开齐撮合之势,则其呼必不清。所以欲辩真音,先学口法。口法真,则其 字无不真矣。譬之箫管,欲吹尺字,必放尺字之眼;欲吹工字,必放工字之眼,若放工 而欲吹尺,放尺而欲吹工,虽神瞽不能也。所谓其声可为而有定者也。今则口法皆不能 知,而欲其声之真,得乎?又,喉舌齿牙唇,虽分五层,然吐声之法,不仅五也。有喉 底之喉,有喉中之喉,有近舌之喉;余四音亦然。更不仅此也,即喉底之喉,亦有浅深 轻重;其余皆有浅深轻重。千丝万缕,层层扣住,方为入细。其开齐撮合之中,亦有半 开、全开,半合、全合之不同。其外又有鼻音、半鼻、抵腭、抵齿等法。其形亦皆有定 。总之,呼字十分真,则其形自从;其形十分真,则其字自协,此自然之理。若不知其 形,而求其声,则终生不能呼准一字也。

声各有形

凡物有气必有形,惟声无形。然声亦必有气以出之,故声亦有声之形。其形惟何? 大小、阔狭、长短、尖钝、粗细、圆扁、斜正之类是也。古圣作字谐声,皆由天籁,绝 无一毫勉强,其义精微奇妙,不可思议。如大字之形大,小字之形小,阔字之形阔,狭 字之形狭,余数字无不皆然。惟口诀得传,则字形宛肖。不得口诀,则大非大,而小非 小,出声之际已偏,引长其音,遂不知何字矣。能将上数字炼准口诀,则余字尽可类推 。如东钟韵,东字之声长,终字之声短,风字之声扁,宫字之声园,蹤字之声尖,翁字 之声钝。江阳韵,江字之声阔,臧字之声狭,堂字之声粗,将字之声细。潜心分别,其 形显然。其口诀大端,虽不外开齐撮合、喉舌齿牙唇,而细分之则无尽,有张口者,有 半张者,有闭口者,有半闭者,有先张后闭者,有先闭后张者,有喉出唇收者,有喉出 舌收者,有全喉全舌者,有半喉半舌者。以上诸条,互相出入,不可胜计。其外又有落 腮、穿齿、穿牙、覆唇、挺舌、透鼻、过鼻,种种诸法,不可枚举。总在将此字识真念 准,审其字声从口中何处着力,则知此字必如何念法方确。即知其形于长短阔狭之内居 何等矣。然后人之听之,无不知其为何字,虽丝竹杂和,不能夺而乱之矣。此千古未发 之微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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