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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 2)

橙橙前脚刚走,唐可琛后脚就从角落里悄悄地折返回来。却没想到,冷不丁碰上刚喝完酒的赖猴他们三人。

“呦,我当是谁呢?这不是金刚不坏之身唐可琛吗?”,赖猴眯着眼睛看向他。

“是我,猴哥好。”

“怎么?现在落单了知道叫我一声猴哥,打架的时候可是对我一点不留情。来,把他给我拦住,让我打回来。”

“猴哥,是我错了,我那也是被逼无奈,咱俩之间也没过节是吧。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唐可琛一边敷衍他,一边望着远处橙橙的身影。

“猴哥,别跟他废话。他再能打又能怎样,还不是个小毛孩,胡子都没长齐呢。咱们三个把他围住,打他一顿,灭一灭他老大的势头,好好地为躺在医院里的皮三报仇。”,站在赖猴身旁戴着眼镜的男生目光幽深的看了一眼唐可琛。

他上次被唐可琛踹了几脚,一直记着呢。

唐可琛放心不下橙橙,一直伸着脖子望着她。已经八点多了,早黑天了,这个地方又偏僻的很,他放心不下她一个人。

“三个打一个传出去败坏我赖猴的名声,来,唐可琛我和你单挑,不都说你打架不要命吗,我倒是看看怎么个不要命。”

“猴哥,这样吧,您跟我走一段路,回头我任你处罚,”

“什么意思?”

“只要我看到前面那个女孩进了小区,我就任你打骂,绝对不还手,您想怎么打我都行。”

“呦,还是个情种呢,你倒是当面送她去,背后看着她有个屁用,人家也不记你的情。”,赖猴不禁嗤笑一声。

“猴哥,不行啊,回头这家伙要是耍赖溜了怎么办?”,那个戴眼镜的男生提议说。

“不会的,如果我溜了,我自认孙子怂货。”

“这可是你说的?”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唐可琛爽快的回道。

“好,我就姑且信你一回。”

唐可琛脱下校服,遮挡着伤口,蹑手蹑脚的跟在橙橙后面。看着她摇摇欲坠单薄的身子,他就心疼的不行。

幸好雨渐渐停了下来,不然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她在雨中奔跑,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等到橙橙进了小区,唐可琛特意走远了些,走到一个死胡同那里,双手一摊“来吧,我绝对不还手。”

“行,你小子还真有种。”,赖猴话一落地,直接就双手开弓,连着给了唐可琛几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疼,倒也没什么,就是自尊心很强的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胸口被人连着给了几拳也没什么,受伤的左腿被人生生硬踹了几脚,疼得他牙齿都在打颤也无所谓,只要看到她安全的到家就够了。

“猴哥,我觉得咱们这样跟打一条死鱼没什么两样,太没劲了。不如,来点新花招。”,那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唐可琛一眼。

“什么意思?”

“用手扇脸不过瘾,不如用鞋底试试吧。”

“好主意。”,赖猴说着,脱下他的皮鞋。

唐可琛只好用力的攥紧拳头,咬着牙挺下来。赖猴拿着皮鞋朝着还是孩子的他细嫩润滑的脸上就打。

一下,一下,每一下都好像在要他的命。

“我让你跟着孙老大,让你站错队伍。”,赖猴狠狠地用鞋底抽打他的脖颈。

“我没有,我只是为了挣钱不想饿死。”,唐可琛几不可闻的说道。

是不是要死了,从头到脚就没有一处是完好无缺。每呼吸一下,胸腔里都痛到不行。每动一下身子,全身的骨头就像脱离了他的身子,钻心的疼。

不如直接死了算了,反正死了,这世上也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谁又会为他留下流泪,谁又会惋惜他。

或许本来就不该出生,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生命里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爸妈的吵架声,嘶吼声。终于听不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争吵,却又得接受和孤儿并无两样的人生。

谁看得起他?就连便利店卖他烟的老板,在他走后还会指指点点“这孩子,彻底的毁了,将来肯定得混黑社会。”

还有邻居每次看他都像戴着有色眼镜,眼神里尽是对他的鄙夷。还有小区里的人,当着他的面,直接告诫自己的孩子,远离他,别被他带坏祸害了。

他也不想的,如果可以,他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不成问题。如果可以,他要读大学,找份好工作,将来娶她。而现在,他不帮ren打jia,哪来的钱。谁会帮他?真是应了那句话,家里搁了个要饭碗,是亲戚都不是亲戚。

反正都这样了,也无所谓了,还不如破罐子破摔,顺了他们的意。

正巧两个大人经过这里,看到唐可琛被打趴在地上蜷缩着身子,赶忙过来制止。

“走吧,猴哥,回头出事了说不清楚。”

“行,那就走吧,不过今天实在是爽,打的我手都疼了。”

那两个大人扶起唐可琛,要把他送到医院。

唐可琛忙摇摇头,说“谢谢叔叔阿姨,我不去。”

“小孩,这可不能听你的。我看你的左手应该是骨折了,都抬不起来了吧。正好这附近有个医院,来,你坐在后座上我带你去。”,那个阿姨很热情的指了指电动车后座。

“不要,谢谢阿姨叔叔,你们走吧。”

那两个大人说不动他,只好无奈的对视一眼骑着车子回家了。

“如果我今晚就躺在这里,把伤口泡在雨水里,让骨头该断的断,该碎的碎,会不会就这样死去?”,唐可琛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黯然的自言自语。

如果这是临死前,那就让我好好地想一遍你,我的橙橙。

从小我们就认识,甚至是刚出生几个月就见过彼此。那个时候,想来爸爸和妈妈关系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结婚的原因,所以爸爸真的收了手,不去赌博,还好好地做生意。

所以我们很有缘分的住在同一个高档小区里,我对你印象最深的是那次。你穿着一身粉色的裙子,站在远处看我们这些男孩踢足球。

有时候足球滚到你脚边,别人叫你把球捡起来,你只是咬着嘴唇摇摇头。但是我一开口,你就低着头弯着腰,把球抱到我们这边。

当时我就想,你怎么这么乖这么听我的话,所以我就对你很有好感。然后,我就自以为很有资本的欺负你逗你。

我正跟人打闹,看到你慢慢悠悠的下楼,手里还拿着棉花糖。我就很不客气的跑过去一把夺过来,你扁着嘴巴委屈的看着我。我还偏偏故意逗你,嚷着“来,就在我手里,你过来抢啊。”

你没我力气大,抢了几次也抢不到,我还偏偏在那故意手举着棉花糖在你眼前晃悠。你急的直哭,我一看你哭,立刻老老实实的把棉花糖还给你。

现在回想一下,原来你从小就是个爱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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