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女婿小说>科幻悬疑>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 第二十三回 以烟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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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回 以烟杀人(1 / 2)

桐庐县有一旅店,居停商旅。湖广有一商,姓朱名德教,至之投宿,恂恂雅饰,如儒生然。主家婢,时时睨客,商怪而不敢问,婢累咨嗟,临去语曰:“烟来伏地。”客不解。夜半烟来极大,扑人口鼻,目迷喉干,不能声唤。忽忆婢语,乃俯伏于地,口鼻就以衣四塞,稍可呼吸。四鼓时,烟方息,商乃出。而归询,前途居人曰:“此家姓魏,名长二,常以烟杀人谋财,屡矣。婢以此客良善,故漏是言。”客以之告于公,一家皆于法,特宥此婢。

告谋人

告状人朱德教,告为杀命谋财事。身系湖广荆州人,贸易度活,年尽归家。昨遇魏长之店,身向投宿,岂恶欲行谋夺财本,夜半三更,用烟将逼身死,幸婢漏言,得救教命。乞天剿除敦风。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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