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与圣上有母子之情免死,宜废为庶人。“惠帝未及对,贾后命即草诏下金墉,废杨太后为庶人。
贾后又使有司启惠帝,言昨诏原杨骏妻庞氏之罪,以慰皇太后之心。今皇太后既废为庶人,请以庞氏付廷尉行刑。惠帝从之。廷尉奉旨来金塘城,押庞氏入市曹。临刑,皇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于贾后,称:“妾当请全母庞氏之命。”
贾后不省,反趋廷尉行刑。贾氏之恶如此,当时公卿无不归罪于贾氏者。天人之理既灭,宜乎大乱之作矣!
却说贾后欲干预政事,乃召黄门董猛、孟观等曰:“吾欲总专朝政,须得一能臣辅佐之方好,汝等试举之。”观曰:“汝南文成王亮,字子翼,宣帝第四子也。又有尚书卫瓘,字伯玉,极善草书,人皆仰慕。此二人皆先帝###,可服群臣。娘娘若委用之,朝政安定,可使天下太平。”贾后闻言大喜,即从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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