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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百八(2 / 2)

闰月,丙午,制:“太平、长安、安乐、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公主并开府,置官属。”

武三思以敬晖、桓彦范、袁恕己尚在京师,忌之,乙卯,出为滑、洺、豫三州刺史。

赐閺乡僧万回号法云公。甲戌,以突骑施酋长乌质勒为怀德郡王。

二月,乙未,以刑部尚书韦巨源同中书门下三品,仍与皇后叙宗族。

丙申,僧慧范等九人并加五品阶,赐爵郡、县公;道士史崇恩等三人加五品阶,除国子祭酒,同正;叶静能加金紫光禄大夫。

选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委之察吏抚人,荐贤直狱,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进退之。易州刺史魏人姜师度、礼部员外郎马怀素、殿中侍御史临漳源乾曜、监察御史灵昌卢怀慎、卫尉少卿滏阳李杰皆预焉。

三月,甲辰,中书令韦安石罢为户部尚书;户部尚书苏瑰为侍中、西京留守。瑰,颋之父也。唐休璟致仕。

初,少府监丞弘农宋之问及弟兗州司仓之逊皆坐附会张易之贬岭南,逃归东都,匿于友人光禄卿、驸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疾武三思及韦后所为,每与所亲言之,辄切齿。之逊于帘下闻之,密遣其子昙及甥校书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赎。三思使昙、悛及抚州司仓冉祖雍上书告同皎与洛阳人张仲之、祖延庆、武当丞寿春周憬等潜结壮士,谋杀三思,因勒兵诣阙,废皇后。上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监察御史姚绍之按其事,又命杨再思、李峤、韦巨源参验。仲之言三思罪状,事连宫壸。再思、巨源阳寐不听;峤与绍之命反接送狱。仲之还顾,言不已。绍之命挝之,折其臂。仲之大呼曰:“吾已负汝,死当讼汝于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斩,籍没其家。周憬亡入比干庙中,大言曰:“比干古之忠臣,知吾此心!三思与皇后淫乱,倾危国家,行当枭首都市,恨不及见耳!”遂自刭。之问、之逊、昙、悛、祖雍并除京官,加朝散大夫。

武三思与韦后日夜谮敬晖等不已,复左迁晖为朗州刺史,崔玄为均州刺史,桓彦范为亳州刺史,袁恕己为郢州刺史;与晖等同立功者谢思行等皆以为党与,坐贬。

大置员外官,自京司及诸州凡二千馀人,宦官超迁七品以上员外官者又将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还,为相,不复强谏,惟与时俯仰,中外失望。酸枣尉袁楚客致书元忠,以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当进君子,退小人,以兴大化,岂可安其荣宠,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择师傅而辅之,一失也。公主开府置僚属,二失也。崇长缁衣,使游走权门,借势纳赂,三失也。俳优小人,盗窃品秩,四失也。有司选进贤才,皆以货取势求,五失也。宠进宦者,殆满千人,为长乱之阶,六失也。王公贵戚,赏赐无度,竞为侈靡,七失也。广置员外官,伤财害民,八失也。先朝宫女,得自便居外,出入无禁,交通请谒,九失也。左道之人,荧惑主听,盗窃禄位,十失也。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谁正之哉!”元忠得书,愧谢而已。夏,四月,改赠后父韦玄贞为酆王,后四弟皆赠郡王。

己丑,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致仕。

处士京兆韦月将上书告武三思潜通宫掖,必为逆乱;上大怒,命斩之。黄门侍郎宋璟奏请推按,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侧门,谓璟曰:“朕谓已斩,乃犹未邪!”命趋斩之。璟曰:“人言中宫私于三思,陛下不问而诛之,臣恐天下必有窃议。”固请按之,上不许。璟曰:“必欲斩月将,请先斩臣!不然,臣终不敢奉诏!”上怒少解。左御史大夫苏珦、给事中徐坚、大理卿长安尹思贞皆以为方夏行戮,有违时令。上乃命与杖,流岭南。过秋分一日,平晓,广州都督周仁轨斩之。

御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诋尹思贞于朝,思贞曰:“公附会奸臣,将图不轨,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贞,出为青州刺史。或谓思贞曰:“公平日讷于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思贞曰:“物不能鸣者,激之则鸣。承嘉恃威权相陵,仆义不受屈,亦不知言之从何而至也。”

武三思恶宋璟,出之检校贝州刺史。

五月,庚申,葬则天大圣皇后于乾陵。

武三思使郑愔告朗州刺史敬晖、亳州刺史韦彦范、襄州刺史张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与王同皎通谋。六月,戊寅,贬晖崖州司马,彦范泷州司马,柬之新州司马,恕己窦州司马,玄白州司马,并员外置,仍长任,削其勋封;复彦范姓桓氏。

初,韦玄贞流钦州而卒,蛮酋宁承基兄弟逼取其女,妻崔氏不与,承基等杀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上命广州都督周仁轨使将兵二万讨之。承基等亡入海,仁轨追斩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杀掠其部众殆尽。上喜,加仁轨镇国大将军,充五府大使,赐爵汝南郡公。韦后隔帘拜仁轨,以父事之。及韦后败,仁轨以党与诛。

秋,七月,戊申,立卫王重俊为皇太子。太子性明果,而官属率贵游子弟,所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屡谏,不听,珽,璹之弟也。

丙寅,以李峤为中书令。

上将还西京,辛未,左散骑常侍李怀远同中书门下三品,充东都留守。

武三思阴令人疏皇后秽行,榜于天津桥,请加废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穷核其事。承嘉奏言:“敬晖、桓彦范、张柬之、袁恕己、崔玄使人为之,虽云废后,实谋大逆,请族诛之。”三思又使安乐公主谮之于内,侍御史郑愔言之于外,上命法司结竟。大理丞三原李朝隐奏称:“晖等未经推鞫,不可遽就诛夷。”大理丞裴谈奏称:“晖等宜据制书处斩籍没,不应更加推鞫。”上以晖等尝赐铁券,许以不死,乃长流晖于琼州,彦范于瀼州,柬之于泷州,恕己于环州,玄于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岭外。擢承嘉为金紫光禄大夫,进爵襄武郡公,谈为刑部尚书;出李朝隐为闻喜令。

三思又讽太子上表,请夷晖等三族,上不许。

中书舍人崔湜说三思曰:“晖等异日北归,终为后患,不如遣使矫制杀之。”三思问谁可使者,湜荐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为五王所恶,贬嘉州司马,乃以利用摄右台侍御史,奉使岭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彦范于贵州,令左右缚之,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得晖,呙而杀之。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利用还,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贬儋州司马。饮药死。

三思既杀五王,权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间何者谓之善人,何者谓之恶人;但于我善者则为善人,于我恶者则为恶人耳。”

时兵部尚书宗禁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太府卿纪处讷、鸿胪卿甘元柬皆为三思羽翼。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仆丞李俊、光禄丞宋之逊、监察御史姚绍之皆为三思耳目,时人谓之五狗。

九月,戊午,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薨。

初,李峤为吏部侍郎,欲树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员外官,广引贵势亲识。既而为相,铨衡失序,府库减耗,乃更表言滥官之弊,且请逊位;上慰谕不许。

冬,十月,己卯,车驾发东都,以前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车驾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丙辰,以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从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怀贞,避皇后父讳,更名从一,多谄附权贵。太平公主与僧寺争碾硙,雍州司户李元纮判归僧寺。从一大惧,亟命元纮改判。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此判无动!”从一不能夺。元纮,道广之子也。

初,秘书监郑普思纳其女于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听。普思聚党于雍、岐二州,谋作乱。事觉,西京留守苏瑰收系,穷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于皇后,上敕瑰勿治。及车驾还西京,瑰廷争之,上抑瑰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献忠进曰:“请斩苏瑰!”上曰:“何故?”对曰:“瑰为留守大臣,不能先斩普思,然后奏闻,使之荧惑圣听,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状明白,而陛下曲为申理。臣闻王者不死,殆谓是乎!臣愿先赐死,不能北面事普思。”魏元忠曰:“苏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于儋州,馀党皆伏诛。

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寇鸣沙,灵武军大总管沙吒忠义与战,军败,死者六千馀人。丁巳,突厥进寇原、会等州,掠陇右牧马万馀匹而去。免忠义官。

安西大都护郭元振诣突骑施乌质勒牙帐议军事,天大风雪,元振立于帐前,与乌质勒语。久之,雪深,元振不移足;乌质勒老,不胜寒,会罢而卒。其子娑葛勒兵将攻元振,副使御之中丞解琬知之,劝元振夜逃去。元振曰:“吾以诚心待人,何所疑惧!且深在寇庭,逃将安适!”安卧不动。明旦,入哭,甚哀。娑葛感其义,待元振如初。戊戌,以娑葛袭嗢鹿州都督、怀德王。

安乐公主恃宠骄恣,卖官鬻狱,势倾朝野。或自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从之,竟不视也。自请为皇太女,上虽不从,亦不谴责。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景龙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

春,正月,庚戌,制以突厥默啜寇边,命内外官各进平突厥之策。右补阙卢俌上疏,以为:“郤谷悦礼乐,敦诗书,为晋元帅;杜预射不穿礼,建平吴之勋。是知中权制谋,不取一夫之勇。如沙吒忠义,骁将之材,本不足以当大任。又,鸣沙之役,主将先逃,宜正邦宪;赏罚既明,敌无不服。又,边州刺史,宜精择其人,使之蒐卒乘,积资粮,来则御史,去则备之。去岁四方旱灾,未易兴师。当理内以及外,绥近以来远,俟仓廪实,士卒练,然后大举以讨之。”上善之。

二月,丙戌,上遣武攸暨、武三思诣乾陵祈雨。既而雨降,上喜,制复武氏崇恩庙及昊陵、顺陵,因名酆王庙曰褒德,陵曰荣先;又制崇恩庙斋郎取五品子充。太常博士杨孚曰:“太庙皆取七品已下子为斋郎,今崇恩庙取五品子,未知太庙当如何?”上命太庙亦准崇恩庙。孚曰:“以臣准君,犹为僭逆,况以君准臣乎!”上乃止。

庚寅,敕改诸州中兴寺、观为龙兴,自今奏事不得言中兴。右补阙权若讷上疏,以为:“天、地、日、月等字皆则天能事,贼臣敬晖等轻紊前规;今削之无益于淳化,存之有光于孝理。又,神龙元年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岂可近舍母仪,远尊祖德!”疏奏,手制褒美。

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薰热入贡。

夏,四月,辛巳,以上所养雍王守礼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赞普。

五月,戊戌,以右屯卫大将军张仁愿为朔方道大总管,以备突厥。

上以岁旱谷贵,召太府卿纪处讷谋之。明日,武三思使知太史事迦叶志忠奏:“是夜,摄提入太微宫,至帝座,主大臣宴见纳忠于天子。”上以为然,敕称处讷忠诚,彻于玄象,赐衣一袭,帛六十段。

六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姚巂道讨击使、监察御史晋昌唐九征击姚州叛蛮,破之,斩获三千馀人。

皇后以太子重俊非其所生,恶之;特进德静王武三思尤忌太子。上官婕妤以三思故,每下制敕,推尊武氏。安乐公主与驸马左卫将军武崇训常陵侮太子,或呼为奴。崇训又教公主言于上,请废太子,立己为皇太女。太子积不能平。

秋,七月,辛丑,太子与左羽林大将军李多祚、将军李思冲、李承况、独孤祎之、沙吒忠义等,矫制发羽林千骑兵三百馀人,杀三思、崇训于其第,并亲党十馀人。又使左金吾大将军成王千里及其子天水王禧分兵守宫城诸门,太子与多祚引兵自肃章门斩关而入,叩阁索上官婕妤。婕妤大言曰:“观其意欲先索婉儿,次索皇后,次及大家。”上乃与韦后、安乐公主、上官婕妤登玄武门楼以避兵锋,使左羽林大将军刘景仁帅飞骑百馀人屯于楼下以自卫。杨再思、苏瑰、李峤与兵部尚书宗楚客、左卫将军纪处讷拥兵二千馀人屯太极殿前,闭门自守。多祚先至玄武楼下,欲升楼,宿卫拒之。多祚与太子狐疑,按兵不战,冀上问之。宫闱令石城杨思勖在上侧,请击之。多祚婿羽林中郎将野呼利为前锋总管,思勖挺刃斩之,多祚军夺气。上据槛俯谓多祚所将千骑曰:“汝辈皆朕宿卫之士,何为从多祚反?苟能斩反者,勿患不富贵。”于是千骑斩多祚、承况、祎之、忠义,馀众皆溃。成王千里、天水王禧攻右延明门,将杀宗楚客、纪处讷,不克而死。太子以百骑走终南山,至鄠西,能属者才数人,憩于林下,为左右所杀。上以其首献太庙及祭三思、崇训之柩,然后枭之朝堂。更成王千里姓曰蝮氏,同党皆伏诛。

东宫僚属无敢近太子尸者,唯永和县丞宁嘉勖解衣裹太子首号哭,贬兴平丞。

太子兵所经诸门守者皆坐流;韦氏之党奏请悉诛之,上更命法司推断。大理卿宋城郑惟忠曰:“大狱始决,人心未安,若复有改推,则反仄者众矣。”上乃止。

以杨思勖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内常侍。癸卯,赦天下。

赠武三思太尉、梁宣王,武崇训开府仪同三司、鲁忠王。安乐公主请用永泰公主故事,以崇训墓为陵。给事中卢粲驳之,以为:“永泰事出特恩,今鲁王主婿,不可为比。”上手敕曰:“安乐与永泰无异,同穴之义,今古不殊。”粲又奏,以为:“陛下以膝下之爱施及其夫,岂可使上下无辨,君臣一贯哉!”上乃从之。公主怒,出粲为陈州刺史。

襄邑尉襄阳席豫闻安乐公主求为太女,叹曰:“梅福讥切王氏,独何人哉!”乃上书请立太子,言甚深切。太平公主欲表为谏官。豫耻之,逃去。

八月,戊寅,皇后及王公已下表上尊号曰应天神龙皇帝,改玄武门为神武门,楼为制胜楼。宗楚客又帅百官表请加皇后尊号曰顺天翊圣皇后。上并许之。

初,右台大夫苏珦治太子重俊之党,囚有引相王者,珦密为之申理,上乃不问。自是安乐公主及兵部尚书宗楚客日夜谋谮相王,使侍御史冉祖雍等诬奏相王及太平公主,云“与重俊通谋,请收付制狱。”上召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萧至忠,使鞫之。至忠泣曰:“陛下富有四海,不能容一弟一妹,而使人罗织害之乎!相王昔为皇嗣,固请于则天,以天下让陛下,累日不食,此海内所知。奈何以祖雍一言而疑之!”上素友爱,遂寝其事。

右补阙浚仪吴兢闻祖雍之谋,上疏,以为:‘自文明以来,国之祚胤,不绝如线,陛下龙兴,恩及九族,求之瘴海,升之阙庭。况相王同气至亲,六合无贰,而贼臣日夜连谋,乃欲陷之极法;祸乱之根,将由此始。夫任以权则虽疏必重,夺其势则虽亲必轻。自古委信异姓,猜忌骨肉,以覆国亡家者,几何人矣!况国家枝叶无几,陛下登极未久,而一子以弄兵受诛,一子以愆违远窜,惟馀一弟朝夕左右,尺布斗粟之讥,不可不慎,《青蝇》之诗,良可畏也!”

相王宽厚恭谨,安恬好让,故经武、韦之世,竟免于难。

初,右仆射、中书令魏元忠以武三思擅权,意常愤郁。及太子重俊起兵,遇元忠子太仆少卿升于永安门,胁以自随,太子死,升为乱兵所杀。元忠扬言曰:“元恶已死,虽鼎镬何伤!但惜太子陨没耳!”上以其有功,且为高宗、武后所重,故释不问。兵部尚书宗楚客、太府卿纪处讷等共证元忠,云“与太子通谋,请夷其三族。”制不许。元忠惧,表请解官爵,以散秩还第。丙戌,上手敕听解仆射,以特进、齐公致仕,仍朝朔望。

九月,丁卯,以吏部侍郎萧至忠为黄门侍郎,兵部尚书宗楚客为左卫将军,兼太府卿纪处讷为太府卿,并同中书门下三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于惟谦罢为国子祭酒。

庚子,赦天下,改元。

宗楚客等引右卫郎将姚廷筠为御史中丞,使劾奏魏元忠,以为:“侯君集社稷元勋,及其谋反,太宗就群臣乞其命而不得,竟流涕斩之。其后房遗爱、薛万彻、齐王祐等为逆,虽复懿亲,皆从国法。元忠功不逮君集,身又非国戚,与李多祚等谋反,男入逆徒,是宜赤族污宫。但有朋党饰辞营救,以惑圣听,陛下仁恩,欲掩其过。臣所以犯龙鳞、忤圣意者,正以事关宗社耳。”上颇然之。元忠坐系大理,贬渠州司马。

宗楚客令给事中冉祖雍奏言:“元忠既犯大逆,不应出佐渠州。”杨再思、李峤亦赞之。上谓再思等曰:“元忠驱使日久,朕特矜容,制命已行,岂宜数改!轻重之权,应自朕出。卿等频奏,殊非朕意!”再思等惶惧拜谢。

监察御史袁守一复表弹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犹如昭宪;元忠非勋非戚,焉得独漏严刑!”甲辰,又贬元忠务川尉。

顷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则天昔在三阳宫不豫,狄仁杰奏请陛下监国,元忠密奏以为不可,此则元忠怀逆日久,请加严诛!”上谓杨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岂有主上小疾,遽请太子知事!此乃仁杰欲树私恩,未见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楚客乃止。

元忠行至涪陵而卒。

银青光禄大夫、上庸公、圣善、中天、西明三寺主慧范于东都作圣善寺,长乐坡作大像,府库为之虚耗。上及韦后皆重之,势倾内外,无敢指目者。戊申,侍御史魏传弓发其奸赃四十馀万,请置极法。上欲宥之,传弓曰:“刑赏国之大事,陛下赏已妄加,岂宜刑所不及!”上乃削黜慧范,放于家。

宦官左监门大将军薛思简等有庞于安乐公主,纵暴不法,传弓奏请诛之,御史大夫窦从一惧,固止之。时宦官用事,从一为雍州刺史及御史大夫,误见讼者无须,必曲加承接。

以杨再思为中书令,韦巨源、纪处讷并为侍中。

壬戌,改左、右羽林千骑为万骑。

冬,十月,丁丑,命左屯卫将军张仁愿充朔方道大总管,以击突厥。比至,虏已退,追击,大破之。

习艺馆内教苏安恒,矜高好奇,太子重俊之诛武三思也,安恒自言“此我之谋”。太子败,或告之;戊寅,伏诛。

十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是岁,上遣使者分道诣江、淮赎生。中书舍人房子李又上疏谏曰:“江南乡人采捕为业,鱼鳖之利,黎元所资。虽云雨之私有沾于末类;而生成之惠未洽于平人。何则?江湖之饶,生育无限,府库之用,支供易殚。费之若少,则所济何成!用之倘多,则常支有阙。在于拯物,岂若忧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视,钱刀日至,网罟年滋,施之一朝,营之百倍。未若回救赎之钱物,减贫无之徭赋,活国爱人,其福胜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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