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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升堂(2 / 2)

为“杀鸡给猴看”,曾外员一案公审,衙门大开,百姓拥挤不通。

虽然遭受了大灾,这看热闹的兴头还是未减。

一阵鼓声,百姓顿时安静下来,但见两班衙役持仗出列,威风凛凛的站在公堂两侧。

“威——武——”随着衙役雄厚的嗓声,宋玉与王秉德,县丞,县尉从公堂侧门而入,王秉德坐上主位,左右是县丞与县尉,宋玉于堂下龙凤大椅入坐,王虎站在她的身后。

宋玉第一次入公堂充满了好奇,四处张望,抬头便见一张巨大的牌匾“明镜高悬“,字体正气浩然,匾下是一张宽大的案桌,陈列有文房四宝,惊堂木,竹筒里插着数把竹签,黑,红,白三种颜色分明,她知道那是县令行刑的签证,透着一股森寒之气。

堂上鸦雀无声,这般威严的气氛,也让宋玉收回目光,敛下平时玩劣之态。

先生说,公堂三尺之地,可定人生死,宋玉又朝王秉德看去,大燕法律严谨,他要如何审案。

话本里总说起朝官审案,明理不分,昏庸无能,至冤案横生,而曾员外一案,人证物证皆在,该是再明白不过了。

然而,当李达三疑犯上堂时,却频频喊冤,拒不认罪。

抢劫为实,杀人为虚,便是曾员外亲自指证,王秉德下令用了大刑,那三人仍旧咬紧牙关,李达更是当堂辱骂朝官,好不嚣张。

曾员外抱着家人的尸首哭得几乎晕厥,百姓往往同情弱者,纷纷指责疑犯,宋玉也是义愤填膺,那幼儿老者何其无辜,她悄悄拭了眼角,从不认定“刁民”二字,可此刻,真正认为那三人刁得可恨。

三人己奄奄一息,堂外的百姓搌臂高呼,“杀人偿命,杀人偿命。”甚至有人朝他们扔来了石子。

正在这时,突然从人群中冲出一个白发老妇人,衣衫褴褛,瘦骨伶仃。

“饶了他们吧,饶了他们吧……”她一边哭泣,一边大声喊着,又转过身朝着围观百姓不停的磕头,“我的孙儿是为了我这个老太婆才做出了傻事,但是他绝不会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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