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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他到底还是不够强大(1 / 2)

火光吞吐于远天,剑锋却近在眼前。

桓梡这一剑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将剑做斧凌空斩下,一击下来,锐气逼人、几不可挡,仿佛在空气里都摩擦出火星溅起,单只一眼便足够令人心悸!可即墨清却只稍一侧身,看似轻巧却暗藏极大的爆发力,使得甲衣下摆都曳起,银甲撞上剑锋,霎时火花四迸。

那使尽全力的一击落空,纵然用剑之人的反应再怎么快,拔剑再起出招亦有空漏。也许那空隙只是一瞬,可在高手之间,一瞬足定成败——

便是此时,即墨清足尖一点腾空而起,寒锋凛凛直直向他的面门劈去,却不想那人撑剑后仰疾步一略,刀意过处尘土飞扬,空中却只留下他断发随风,半滴血都没有。眸光寒彻朝他望去,即墨清双唇紧抿,心下更沉几分。这个人比他想象的更为善战。

几步之间两人已是拉开了距离,是这时候,即墨清才发现,那原本的黄色土地,此时却竟如染血负重猎猎于空的战旗一般猩赤刺眼起来。身后一声冷刃破风,即墨清回首手起刀抵,飞速制住黑甲士卒,寒芒划过杀气肆意,顷刻取下一条人命。

恰时有一道冷光划过眼前,即墨清余光瞥及不远处战马之上那道熟悉身影,只见银甲少将手执同色缨枪抵住对方脖颈,缨枪银芒肃杀苍劲,那冷光映了他满身满面。

没来得及多看几眼,耳边忽然传来锋刃割破空气的声音,即墨清侧闪一步堪堪侧开,可此时愈发多的人朝他袭来,竟是几乎避无可避!

对上来人,即墨清弯身扫腿旋起横踢,身手迅速而矫捷,那一脚正正踢中对方的眉弓骨,将他整个人都甩飞出去!可纵是解决了一个人,他却没有因此而得到喘气的机会,因他那一旋还未来得及收回,背后便已是有长剑刺来。

随手扯过一个人扔向身后挡剑,即墨清侧身,却不防左边忽然飞来一支流箭,将将从他眼前掠过,几乎要碰着他的眼球——

危急时刻仰身弯下,以身边小卒借力向右后一翻,顺手抄过小卒手中银枪一掷,于是身侧热血飞溅,原本举枪袭来的士兵顷刻倒下,砸在身后冲来的人身上。而这一切都只于须臾,即墨清动作极快却分毫不乱,几步站定,旋即再次加入战斗。

覃军对于此战虽是倾尽全军之力,但双方的差距依然摆在那儿,棣军人数众多,便是慌乱,却又哪里是那样好对付的?

更何况此时他们如同认准一般,极有目标的齐齐朝着即墨清袭来,这样密集而猛烈的攻击,便是他再如何善战有经验也难免觉得吃力。而宋歌与胡鼎见状心急,却奈何身边纠缠之刃亦是不少,根本无暇分身!

挥刀挑落一杆银枪,即墨清侧身避开一剑,身后却蓦然传来刺骨寒意,那枪尖已至他后背,便是要去应对也躲闪不及!咬牙侧身避开心口,即墨清做好了挨上这一枪的打算,却不想右后一个力道将他推开,即墨清借力提起一旋霎时脱身于包围圈外——

然后他回眼,只见自己方才站着的地方此时立了一个穿着覃军银甲的小兵。那小兵他认识,原也叫四子,却在即墨清到来之后被叫做阿四,偶尔被拿来和“同名”的他比较玩笑,也总是一副憨憨的模样,道一句自己与校尉比不得。

即墨清与他是有过交道的,哪一场战里认识的却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战车上的他顺手将他从刀下提起,阿四性子极老实,在那之后便总将他当做恩人、连打个招呼都满是敬意。

可此时,他被三杆银枪穿心而过,满面的鲜血尘灰粘在一起,脚边地面一片赭色。

望见校尉似是震惊的眼神,阿四扯出个笑来,眼前昏黑之际,脑海中忽然闪过从前与兄弟们一起玩笑的话。

校尉在他们心中是真正的英雄人物,几乎军中每个人都敬他畏他。他并不是不好交道的人,反之,平易近人得很,但大家总以与他交道为荣,哪怕一句话都可以拿出来做个谈资。

记得那日晴好,午后的太阳晒得人从骨子里懒起来,大家好在院子里擦着自己的兵器,软布极快轮着用,懒得等的就直接拿着衣服擦。在这样的情形下边,他们聊起天来。

军中的汉子,聊得最多的还是女人和战事,这儿美人极少,情形却乱,于是大家纷纷讲起自己在沙场之上的经历。

那时的阿四老实擦着剑,本没有说话,却因为碰上这个话题,又被拿来与即墨清相比。

“我说,都是一样的名字,你看看别人校尉多英勇来着!呵,上次我在他旁边,看得清楚,那叫一个猛啊,一枪一剑的,都没见落空过……”

话里带着满满的豪气,讲到兴处还拍一拍自己的大腿,好像与那个人一同并肩作战已经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而阿四就在旁边坐着,不时随着大家感叹几句。

这里的人说话都少过脑子,不过还好,听的人也都不太会将那些话过脑子仔细想,是以,别人看起来带着讽刺意味的话,于他们来说,讲完听完就过了。

那个讲话的汉子讲起这些来甚是激昂,说书似的,一串一串的词儿扔出来,叫人听得热血沸腾,好像跟着回到了那战场之上,贼爽。

听着听着,阿四跟着搭了个腔,将校尉曾经救过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而那个汉子啧啧几声——

“校尉救过那样多的人,你这算什么?有本事你去救他一次啊!”

血雨滚烫随刀锋枪戟挥起溅下,千军铁马金戈,万丈烽火滚烟之上,负血旌旗猎猎。

几柄银枪穿腹而过,枪尖上挂着不晓得哪里勾下来的碎肉,阿四被血迷了眼睛,却连抬手擦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真他妈的疼啊。

以命换命从不是划算的事情,即便是为着什么所谓大义。

一世为人,一生一命,谁也不晓得人究竟有没有轮回,就是因为这一点不确定,所以死这个字才总被认为总不吉利,连不小心说到都要啐一口当没说过。命是这样宝贵的东西啊,于生死之上,它的意义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没有不同。

不论再是如何心存仁义、满怀抱负,立于生死面前,人类都是很脆弱的、会不自觉变得怯懦起来。这个世界上或许真的有人不怕死,真的有人一心求死,但更多的还是珍惜性命的普通人。对于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死生之大,甚重于天。

阿四一直是个普通人,虽身在战场,却着实不想死,他还惦记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惦记着刚刚出生的娃娃。他的婆娘又懒又不识字,是以,娃娃生了一个月还没得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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