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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桃林(1 / 2)

张信靠在树上,借着桃叶撑起的树荫遮挡着太阳,嘴里啃着一只大桃子,“吶......多吉......”

那吐蕃人听到张信把他的名字简化成多吉,连连摇头,“不不不......五爷,小人可当不起多吉的称呼。”

张信挠挠头,“不就是个名字么......有什么当得起当不起的啊?对了,多吉在吐蕃语中是什么意思啊?”

那吐蕃人虔诚道:“多吉在我们家乡是指佛陀身边的护法,就是指金刚的意思。如果用作人名,那一定是用来称赞一个部落里最勇猛善战的勇士,像小人这种人,是没资格叫多吉的。”

吐蕃人这么一说,张信瞬间想起来那个被自己打死的多吉不就是号称“六牦牛部第一勇士”么。

“好吧,多西。”张信改口道,毕竟也要尊重人家的风俗习惯么,“呃......你是知道的,我的脑袋在凉州挨了一下,现在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说来抱歉,我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你们一样。那么......我能问问你是怎么变成奴.....嗯......怎么来唐朝的么,要是觉得为难,就不用说了。还有默啜,你也是,要是方便的话,跟我说说你们自己吧,让我也好了解下你们。”

多西听着张信的话,沉默了一会,眼睛里露出追忆的神色,“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本来就是吐蕃一个小部落的孩子。其实在赞普统一大吐蕃以前,吐蕃的大大小小部落一直打个不停,大部落去吞并小部落,然后把小部落的人抓去当农奴,可就算赞普统一了吐蕃,也没好多少。大部落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可还是偷偷的去小部落里抓农奴,我们一家就是这么被人家抓走的,我们自己的部落又比较小,头人不敢去得罪抓走我们的大部落,我们一家就只能给别人当农奴。吐蕃哪里特别贫瘠,虽然有很多很多的土地,可是粮食产量比大唐低多了,一亩地一年也就不到一百斤的青稞。那年冬天......”说道这里,多西的眼眶就红了,“那年冬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冷,而且冬天特别长,都快四月了大雪还在封山。去年秋天收获的粮食,绝大部分都交给了我们的主人,只剩下一点能够过冬的粮食......可是......那点粮食在三月份就吃光了,我爸爸想去主人家赊一点粮食......可是主人家不干......还把我爸爸活活打死了,我爸爸一死,我的妈妈跟妹妹也很快就饿死了,我只能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守着他们的尸体......幸好,在我也快饿死的时候,有一支大唐的商队迷了路来到了我们家,救了我,然后我就卖身为奴了......其实在哪里都是奴隶,可是在大唐比在吐蕃还是好多了,起码......不用挨饿......”

默啜听着多西的话,也苦笑了一声,“五爷......其实我也一样,那年冬天草原遭了白灾,无数牲畜都被活活冻死了,牧民们没有了羊羔,只好为了一点粮食自愿卖到大唐来当奴隶......其实说起来,只要有一口饭吃,谁又愿意当奴隶呢......”

张信狠狠的咬了一口桃子,在遥远的一千五百年以后,粮食多的都要发霉了,甚至到了收获的时候粮仓都被以前的陈粮堆得满满的,新粮都没地方放......可是在这个时候,无论是吐蕃还是突厥,饿死人简直就是常态。

“对不起......”张信歉疚道:“我不是......故意问这些的。”

“没事,”多西笑了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早就看开了,况且......老爷对我们真的不错。”

就在三人陷入沉默,张信想着怎么转移话题的时候,突然有一支肥硕的灰毛兔子利箭一般的从三人眼前闪过。张信瞧得眼明,手腕轻轻一抖,那吃剩在手里的桃核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正中那兔头。这肥硕的兔子又往前冲了几步,登时软趴趴的摔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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