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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杀人趋利今日事 下(1 / 2)

外面漆黑,凭着印象,向左方逃跑,一口气跑了有三五里路。天上零星地下起了雨,虽是中秋时节,晚上的气温还是很低的,再加上丝丝细雨,云郎感到了晚秋的寒意。

又走了有半柱香的时间,一条河挡住了道路。云郎一来走得急,天黑看不清楚;二来下着雨,地面湿滑。当他发觉河流时已经晚了。整个人滑进了河里,刺骨的河水让他不在淡定了。正在他手忙脚乱之际,一个声音在他头上方响起。“要不要老子帮忙啊?”

那人说话时,云郎已经抓到了一根木头,虽不能帮他掏出河水,但一时半刻也沉不下去了。镇定后,云郎分辨出说话的人正是想要杀他的那人。

“你到底说话啊,要不要老子帮忙?”那人问。

“用不着你。”云郎道。

“好啊,用不着我那你就自己上来吧。”那人道。

“你让我上去我就上去?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云郎道。

“不出来也好,我看你能在里面坚持多久。”那人道。

“坚持不住我就是淹死也不让你出手救我。”云郎道。

“为什么?”那人问。

“我要天下人都知道你是忘恩负义的小人。”云郎道。

“你奶奶的,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人,等你死了,我不说谁会知道。”那人道。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就是……”

云郎的话还没有说完,手一滑,掉了下去。那人抓了抓头皮,骂道:“奶奶的,你想死老子还就不让你死了。”说着,也跳进了水了,把云郎拉上来。

云郎哆哆嗦嗦地道:“我可告诉你,我没有求你救我,这次不算你对我的报恩。”

“你虽没有求我,但我帮你的事实无法改变了。”那人道。

“好,那我就在跳河。”说着,云郎做了一个往下跳的姿势。那人一把拉住云郎,急切地道:“好了,好了。老子服你了。是你自己上来的,老子没有救你。”

云郎得意地笑了笑,黑暗中,那人没有看出来。雨渐渐地大了,一阵风刮来,两人都打了个寒颤。“在这么下去非冻死不可,得找个地方把湿衣服换掉。”云郎心道。那人也和云郎的心思差不多。他对云郎道:“老子知道一个地方,你去不去?”

“不去。”云郎道,“我反正是要被你杀了。在哪里死都是一样,你现在把我杀了吧。”

“不去也得去。”

那人伸出手,夹着云郎,大步走去。行了不多久,前面有一个破庙,那人夹着云郎,进了破庙。然后,把云郎放下,在房间内摸索了片刻,找到火镰,点着蜡烛。

云郎这才看清他们进来的是一间庙,庙正中是钟馗的坐像。由于年代久远,或者是早就被人遗忘了。坐像表层的颜色脱落了,一片一片的,像长了皮肤癣。那人从坐像后面抱出一堆柴火,生起了火,云郎看了看那然暂时没有恶意,再者身上穿着试衣服确实很不舒服。他放宽了警备心,脱下外面的长衫,架在的火堆上。那人看了云郎一眼,心有所藏地笑了笑。

经过这一夜的接触,云郎已有所了解这人并不是无恶不作的坏人。如果与他好好谈谈,或许能感化他。云郎面带笑意,和善地问:“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老子没名字。”那人道。

“怎么会。”云郎道,“名字是父母起的,人人应有名字的。”

“老子说没有就是没有,你小子在那么多废话,老子我现在就杀了你。”

那人做了一个拔刀的姿势。云郎苦笑地摇摇了头,不再说话。两人相互沉默了片刻,云郎偷眼看了那人一眼,但见他神情落寞,眼角处有丝难言的苦衷。

云郎绝对想不到,坐在他对面,扬言要杀他的这个恶人现在正回想着他那悲凉而又坎坷的一生。

此人从出生来就没见过父母,是一个老人把他捡来,养活。论理,那老人养了他,就是他的恩人了。可要他承认养他之人的恩情,是比杀了他还要困难。自他记事起,养他的人就没有让他舒服滴过一天,不,哪怕是一中午的舒适日子。养他的那个老头有个怪癖,依折磨人为乐。每天他都在那老人的皮鞭和棍棒下生活,像个狗一样祈求那老人。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当他十三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机遇,一个改变他一生的机遇。养他的那个老头病了,并且病的还不轻,躺在床上三天三夜。实在熬不下去,那人叫过他来,让他下山买药。忘了说了,他跟着那个老人是生活在山上的,至于是什么山,他不知道。只知道那座山也和老人一样古怪,看着就让人心惊。养他的老人把他带到山上,十三年从没让他下过山。现在,养他的老人让他下山买药了,他有些惊喜,还有一些害怕。惊喜是自己可以逃离这个孤僻老人了,害怕这是孤僻老人一场阴谋。

孤僻老人自然明白他要逃跑的心思,在他下山之前,孤僻老人喂他吃了一个药丸,说是如果他半天回不来,就要毒发身亡。孤僻老人的提防让他逃跑的计划差点就要成泡影了。不过,后来,更确切地说,是在买药的路上,他想到一个更绝方法。如果把这个孤僻老头毒死,他不就自由一生了?想到做到,买完药,他又买了一包砒霜,并把砒霜放进药里。当他把煎好带有砒霜的毒药端到孤僻老头跟前时,老头给了他解药,因为老头压根不想让他死,就像现代人养了一个宠物,折磨他的快感是比杀死他要强得多。还有,在他把药端到孤僻老头跟前时,孤僻老头也从未怀疑过他会在碗里下毒。因为,在老头眼里,他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不禁是他的身体,连他思想都要受老头控制。对于他对他多年的了解,他是不敢在里面下药的。

按常理,他是不敢在孤僻老头药里面下毒的。我只是说按常理,孤僻老头也是按常理认为的。只是有些事情是不按常理发展的。如果孤僻老头知道“兔子急了还咬人。”这句话,他就会对这个对自己服服帖帖的孩子心存戒心了。当时的他,确实就是红了眼的兔子,完全不考虑如果事情败露了会是怎样的后果。结果,他的冒险行事成功了。孤僻老头被他毒死了。没有了限制,他下山,来到了俗世红尘中。生活了三天,他发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就是没有了孤僻老头,他连最基本的一日三餐都搞不到。

有人这么说过,人生有三种追求:其一,基本的温饱;其二,尊严的维持;其三,精神的建设。这三种关系是层层递进的。也就是说,尊严的维持是在基本的温饱基础上。当一个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都不能解决,何来尊严?比如当时的他—这个不知道自己姓名的人—饿了三日,实在不行了,就混入了丐帮。只是他没想到丐帮也不是随便什么人想加入就能加入的。他一没有武功,二没有权势,丐帮也不收留他。万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偷。刚开始,手法不熟练,经常被人发觉,之后就是一顿毒打。几次三番,他学会了反抗,在反抗中,他杀了一个人,用一把牛儿刀。

说起那件事情的详情是这样的:当地有个财主,家底雄厚,并且为富不仁。在一个无月的夜晚,他翻墙进了财主家。他之所以选择头财主的东西,一不是劫富济贫,二不是看不惯为富不仁的人。实际原因是这样的:在此之前,他到农村偷了几家,结果一无所获。几经失败,他把目光放到了财主家。也就是在那个无月的夜晚,他带着牛儿刀进了财主家院落,还没等他走近财主的房间,就被打更的护卫发觉了。五个人,都拿着长枪大刀,把他包围住。他拔出牛儿刀,与打更的护卫对峙了半柱香。其中一个护卫耐不住了,举起大刀向他砍来。还未等那护卫的刀落下,他的牛儿刀已经插进了啊护卫的心脏里。就这样,那个护卫死了。其他的护卫大吃一惊,不止是护卫,连他自己都很纳闷。他不明白,方才那个护卫的动作是如此地慢,就好像与他开玩笑,作势要砍他一样。其实在他人眼里,那护卫的动作已经足够快了,只是比他的慢了些。又一个护卫举着长矛朝他刺来。同样,那护卫的长矛还未接触他的身子,他的牛儿刀就刺穿了护卫的肚子。事已至此,他忽然明白了,或许他本身有一种特异功能,就是他的眼睛很犀利,任是再快的招式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发觉了这个特点后,他开始走向了杀手的道路。在接到杀死云郎的任务之前,他已经杀死了八十三人。

看着那人落寞的样子,云郎同情道:“来到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应该有名字。名字不止是别人嘴里的代号,它还是一个记号。至少在你死了后,会有你的名字来证明在某一段时间,某一个地点存在存在着你这么一个人。要不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什么名字?”那人问。

云郎想了想道:“名字本应有自己的父母起,既然你的父母没来的及为你取名字,那你就叫无名吧。”

“无名?”那人喃喃地道,“这不是还没有名字。”

“这个名字好。无名胜有名。”云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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