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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傻瓜,我喜欢你(2 / 2)

白发飘飘的干尸,如同来自地狱的魔鬼,冷漠的收割着在场所有三、四阶丧尸的性命,就连舞爪这个只差一点就步入黄阶的丧尸,也抵挡不住,凄惨爆脑。

张牙见势不妙,立马转身欲逃,哪知白发干尸张嘴吐出一字:“灭!”

本是无形的灵识之刃,竟有幽幽火焰附着于刃,丝毫不惧那些香灰迷烟,直接破入张牙的识海,一击之下,便破碎尸晶,灭杀其意识本源。

片刻之间,在场的四阶丧尸,便全军覆没。数百只三阶丧尸慌慌张张的四散逃离,被李思先射出的漫天灵识之刃,灭杀的七七八八,只有少数侥幸逃离此地。

李思先茫然地抱着语梦,没有方向的往前走,也不知走了多远,到了何地?燃烧的生命之力,终于熄灭,旺盛的精力如潮水般迅速退去,眼前一黑,抱着语梦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李思先不知道昏迷了多久,灵识本源一直都徘徊在梦中。在梦里,出现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有自己的父母,有莫思甜,有张秋旸,有老刘,有赢勾…最后的画面,是那个跟着自己,爱装怪捣乱,喜欢生气的女丧尸,她的名字叫语梦。她一身是血的抱着自己,眼里满是柔情和解脱,嘴里不知呢喃着什么。

忽然间,心头一阵莫名的心悸难受,接着便有一股悲伤涌上心间,紧闭的眼角,有泪流下。

他醒了,却不想睁开眼睛。语梦在生命结束的最后那一刻,说出了她想说的话,可他给不了答案。

他今生爱的人是莫思甜,前世爱的人是张秋旸。万万没想到,这个相处不到半月的女孩子,竟然会喜欢上他,竟然会愿意救他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只能紧紧的搂着怀里的尸体,在心中一遍遍说着:对不起。

……

就在李思先抱着语梦,离开武当山门几个小时后,一只逃跑了的三阶丧尸,悄悄转了回来。几经确认,才鼓起勇气,准备替那些领导们、同事们收尸。当看到一颗颗尸晶摆在眼前,诱惑万分,收尸自然就变成了挖尸晶,有一种满满的幸福感,在它的心间升起。

最后一统计,共挖出四阶尸晶二十六颗,三阶尸晶三百二十一颗,乐的它灵智大开,四阶在望。揣着数量巨大的尸晶,这位幸运儿赶紧离开此地,打算找个偏僻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吸收这些尸晶,争取早日成为像联络使大人那样强大的四阶丧尸。

等到几日后,赢勾派出的第三位联络使,找到那些逃跑的三阶丧尸,来到此处时,只看到满地的三、四阶丧尸尸体,个个脑袋爆裂,尸晶被挖,这位联络使的脑海里便浮想联翩,猜测这是怎样一场大战。听那些逃兵讲述了当时情况后,他赶紧将此事禀告赢勾大人,询问接下来该如何行动。

赢勾在电话那头,听到自己两员大将被杀,数十只四阶丧尸被宰,结果还是没能留下李思先这个祸害,心中一阵肉疼。由于李思先早已离开,尸群搜山无果,赢勾只能无奈的命令那位联络使,撤兵返回。

其实,尸群已经搜到李思先倒下之地的附近,只是李思先晕倒后的状态很是奇妙,丧尸这才无法感应到,与他错过。

而李思先苏醒之日,却是那日大战之后的第七天末,时间上正好是他倒下后的第168小时。

我国有一种丧殡习俗,名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认为,人死后,其魂魄会于”头七“之日,返回家中,而这时候,家人就应该在死者魂魄回家之前,准备好一顿饭,然后回避,待死者魂魄吃完这最后一顿饭,便进入轮回,投胎转世。

李思先点燃的是生命之火,在他燃尽最后一丝生命之力时,便已经死了。所谓生命之力,包括血肉之力、灵识之力、体内灵力、三魂七魄等。但是,李思先的灵识本源却因为躲在意念珠内,没有引火上身。

九只灵识之虫也躲进了意念珠,幸免于难;魂夭这只迷魂蟲,差一点就完蛋了,最后要不是走投无路,跑到鎭魂图底下,受它最痛恨的鎭魂图庇佑,这才躲过这无妄之灾,此刻正被鎭魂图狠狠压在图下,瑟瑟发抖。

用两个字来形容李思先此刻的状态,只能是:糟糕。用四个字形容的话:非常糟糕。

三魂七魄作为每个生灵意识的备胎,是极为重要的。而现在,李思先的三魂七魄,已经焚烧泯灭于此番天地,所以他永远也不可能魂灵合一,成就道魂;甚至于睡觉都不行,一旦睡着,意识进入混沌之中后,身体便无三魂七魄接管,肉身便会快速腐烂,而修真者一睡可千年万年,以他的情况,怕是肉身早就化为尘土,识海破碎,意念珠与鎭魂图暴露在外,任人宰割。

其次,他的血脉之力消耗殆尽,周身滴血不剩,血管收缩消失,体内水分流失严重,所以才会变成这一副干尸模样;周身显现、未显现的经络,尽皆烧毁,灵气无路可循,这大半年积攒的灵力,也消耗一空,不剩半点。

可以说,他现在连一个病毒爆发前的百岁老人都不如,如那末日黄昏,摇摇欲坠。

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滩遭虾戏,他的身体倒在草丛中,无魂无魄,肉身多处伤口腐烂,更受那蚂蚁咬食,惨不忍睹,当真是雪上加霜。

其实,李思先点燃了生命之力,都还能活着,是非常幸运的。若不是他识海内,有那神秘出现的意念珠,护住他的灵识本源,怕是早已本源焚毁,从此这世间,再无李思先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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