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女婿小说>都市言情>重生之时代宠儿> 第一章 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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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干一场(1 / 2)

李浩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是一片昏暗的地方,一阵由汗味、烟味和脚臭味组成的味道直冲口鼻,让人欲呕。

李浩赶紧坐了起来,只听砰的一声轻响,他摸着头顶发出一声轻哼道:

“哎哟,痛死我了。”

原来是起来得太快,没有注意到头顶是床板,因此头正好撞在床板上。

由于他这一撞,上铺的人翻了个身,扒在床沿往下看着他道:“耗子,你干嘛呀,发疯了。”

李浩见这人是自己曾经的朋友金少平,有些意外,这金少平与自己好像是在花城时认识的吧,不过已经有好多年不曾联系了,他为什么在这里。

不对,这金少平为何如此年轻,难道我再做梦不成,李浩赶紧给了自己一耳光。

“啪!!”

一声脆利的轻响,看得上床的金少平一愣道:“我靠,你什么情况,中邪了,好好的大晚上起来自己打自己。”

这一耳光打得李浩自己头一偏,脑子一阵的晕眩,这么痛,看来不是做梦了,那这是什么情况。

老子不是在跟朋友们喝酒吗,为什么会在这里。

金少平见李浩不回答自己,反而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更是觉得哪里不对。

因为他们住的这个地方,曾经是一片坟地,现在拆了正准备盖一橦商业楼,经常听到工友们说这里闹鬼,不会是真的吧。

金少平赶紧跳下床来,一把抓住李浩道:“耗子,你到底怎么了,你不会真中邪了吧?”

说着,又大声的叫道:“喂,兄弟们,快起来,耗子不对劲,可能中邪了。”

工棚里的室友们经他这一喊叫,都醒了过来,每人都看着李浩。

李浩见这状况,终于想到了什么,这不是二十五年前在花城花溪中学的工棚里吗,这是什么情况。

李浩想了想,心中一个让他即期待,又有些害怕的想法出现在了脑海里。

“老子不会重生了吧,难道我在那里已经死了吗?我靠,这也太悲催了,真是生得多余,死得窝囊。”

众人见他在那里神神叨叨的,更加确认了金少平的说法。

这时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汉子从上铺跳了下来,只见他只穿着一条内裤,他叫林海,是湖南人,经常说自己曾经跟家里的道士学过几天,总认为自己会一些法术。

只见他走到李浩的面前,装模作样的把手指在嘴里咬了一下,其实连皮都没有咬破,就在那里念叨了几句后,在李浩的额头一点道:“急急如律令,妖魔鬼怪给我走开。”

李浩见他把手指点在自己的脑袋上,还在那里念着颈箍咒,一把拍开他的手道:“你神经呀,别闹,正烦着呢。”

他这一拍倒把其他工友给逗得笑了起来。

“哈哈哈,林海,看来你的法术有用,哈哈哈,都正常了。”

林海老脸一红道:“嘿嘿嘿,那是,那是。”

李浩抬头看了看每一张脸,这些曾经都是多熟悉的脸,他都能一一叫出名字。

林海,金少平,王金荣,陈启超,龙显云,金波,陈启泰,王邦全,李世明。

他们这个工棚里,一共住了十个人,除了林海是湖南人,其它跟他一样都是重庆人,哦,不对,现在好像还叫四川人。

他记得,这是在1994年,这一年他才十八岁,李世明是他亲叔叔。

李世明虽然是他叔叔,不过其年龄比之李浩也不过只长了四岁而已,其实他们两更像是兄弟。

他们的家在重庆一个穷困的山区里,连赶个集都要走一天。

随着改革开放,他们也跟着时代的步伐,开始出来做工。

这次父母为了让他出门打工,把家里的大肥猪卖了一头,才够了路费钱。

乡里同他一起出来的一共有三十几人,领头的是李浩的舅舅魏文彬。

哦,首先声明,让魏文彬带头并不是因为他多么有能力,完全是因为他最先出门,其它人基本上都是第一次出远门。

这里的工头是魏文彬的老领导,是湖北武汉人,叫谭明祥为人那是一个精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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