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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2 / 2)

君读书通大指,尤善相人,然讳其术,不多为人道之。知音乐、书画、弈棋,皆以知名于一时。皇祐中,近臣言君文章,善篆,有旨召试,君辞焉。于是太学篆石经,又言君善篆,与李斯、阳冰相上下,又召君,君即往。经成,除试将作监主簿,不就也。嘉祐七年十一月甲子,以疾卒于京师,年五十七。娶辛氏,生二男:存、孺,为进士。五女子:其长嫁常州晋陵县主簿侍其踌,早卒,璹又娶其中女;次适苏州吴县黄元;二人未嫁。

君家建安者五世,其先则豫章人也。君曾祖考讳某,仕江南李氏,为建州军事推官。祖考讳某,皇著作佐郎,赠工部尚书。考讳某,京兆府节度判官。君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润州丹阳县金山之东园。铭曰:

弗缋弗雕,弗跂以为高。俯以狎于野,仰以游于朝。中则有实,视铭其昭。

王介甫孔处士墓志铭

先生讳旻,字宁极,睦州桐庐县尉讳询之曾孙,赠国子博士讳延滔之孙,尚书都官员外郎讳昭亮之子。自都官而上至孔子,四十五世。

先生尝欲举进士,已而悔曰:“吾岂有不得已于此邪?”遂居于汝州之龙兴山,而上葬其亲于汝。汝人争讼之不可平者,不听有司,而听先生之一言;不羞犯有司之刑,而以不得于先生为耻。庆历七年,诏求天下行义之士,而守臣以先生应诏。于是朝廷赐之米帛,又敕州县除其杂赋。嘉祐二年,近臣多言先生有道德可用,而执政度以为不肯屈,除守秘书省校书郎致仕。四年,近臣又多以为言,乃召以为国子监直讲。先生辞,乃除守光禄寺丞致仕。五年,大臣有请先生为其属县者,于是天子以知汝州龙兴县事。先生又辞,未听,而六月某日,先生终于家,年六十七。大臣有为之请命者,乃特赠太常丞。至七年月日,弟为葬先生于尧山都官之兆,而以夫人李氏祔。李氏故大理评事昌符之女,生一女,嫁为士人妻,而先物故。

先生事父母至孝,居丧如礼。遇人恂恂,虽仆奴不忍以辞气加焉。衣食与田桑有馀,辄以赒其乡里,贷而后不能偿者,未尝问也。未尝疑人,人亦以故不忍欺之。而世之传先生者多异,学士大夫有知而能言者,盖先生孝弟忠信,无求于世,足以使其乡人畏服之如此,而先生未尝为异也。先生博学,尤喜《易》,未尝著书,独《大衍》一篇传于世。考其行治,非有得于内,其孰能致此耶?

当汉之东徙,高守节之士,而亦以故成俗,故当世处士之闻,独多于后世。乃至于今,知名为贤而处者,盖亦无有几人。岂世之所不尚遂湮没而无闻?抑士之趋操亦有待于世邪?若先生固不为有待于世,而卓然自见于时,岂非所谓豪杰之士者哉!其可铭也已。铭曰:

有人而不出,以身易物;有往而不反,以私其佚。呜呼先生!好洁而无尤,匪佚之为私,维志之求。

王介甫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

朝奉郎、尚书司封员外郎、充秘阁校理、新差通判永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晋陵丁君卒。临川王某曰:“噫!吾僚也。方吾少时,辅我以仁义者。”乃发哭吊其孤,祭焉,而许以铭。越三月,君婿以状至,乃叙铭赴其葬。

叙曰:君讳宝臣,字元珍。少与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称乡里,号为“二丁”。景祐中,皆以进士起家。君为峡州军事判官,与庐陵欧阳公游,相好也。又为淮南节度掌书记。或诬富人以博,州将,贵人也,猜而专,吏莫敢议,君独力争正其狱。又为杭州观察判官,用举者兼州学教授,又用举者迁太子中允,知越州剡县。盖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县遂治,卒除弊兴利甚众,人至今言之。于是再迁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君出战,能有所捕斩,然卒不胜,乃与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黄州。会恩,除太常丞,监湖州酒。又以大臣有解举者,迁博士,就差知越州诸暨县。其治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为循吏也。英宗即位,以尚书屯田员外郎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直质自守,接上下以恕。虽贫困,未尝言利。于朋友故旧,无所不尽。故其不幸废退,则人莫不怜;少进也,则皆为之喜。居无何,御史论君尝废矣,不当复用,遂出通判永州,世皆以咎言者谓为不宜。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有文集四十卷。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进县怀德北乡郭庄之原。

君曾祖讳辉,祖讳谅,皆弗仕。考讳柬之,赠尚书工部侍郎。夫人饶氏,封晋陵县君,前死。子男隅,太庙斋郎;除、隮为进士;其季恩儿尚幼。女嫁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县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铭曰:

文于辞为达,行于德为充。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呜呼已矣!卜此新宫。

王介甫叔父临川王君墓志铭

孔子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固有等矣。至其以事亲为始,而能竭吾才,则自圣人至于士,其可以无憾焉一也。

余叔父讳师锡,字某。少孤,则致孝于其母,忧悲愉乐,不主于己,以其母而已。学于他州,凡被服、饮食、玩好之物,苟可以惬吾母而力能有之者,皆聚以归,虽甚劳窘,终不废。丰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不敢爱其力之所能得;约其身以及其妻子,不敢慊其意之所欲为。其外行,则自乡党邻里,及其尝所与游之人,莫不得其欢心。其不幸而蚤死也,则莫不为之悲伤叹息。夫其所以事亲能如此,虽有不至,其亦可以无憾矣。

自庠序聘举之法坏,而国论不及乎闺门之隐,士之务本者,常诎于浮华浅薄之材,故余叔父之卒,年三十七,数以进士试于有司,而犹不得禄赐以宽一日之养焉。而世之论土也,以苟难为贤,而余叔父之孝,又未有以过古之中制也,以故世之称其行者亦少焉。盖以叔父自为,则由外至者,吾无意于其间可也。自君子之在势者观之,使为善者不得职而无以成名,则中材何以勉焉?悲夫!

叔父娶朱氏。子男一人,某。女子一人,皆尚幼。其葬也,以至和四年,祔于真州某县某乡铜山之原皇考谏议公之兆。为铭,铭曰:

夭孰为之?穷孰为之?为吾能为,已矣无悲!

王介甫兵部员外郎马君墓志铭

马君讳遵,字仲涂,世家饶州之乐平。举进士,自礼部至于廷,书其等皆第一。守秘书省校书郎,知洪州之奉新县,移知康州。当是时,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为,求才能之士,以察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转运判官。以忧不赴。忧除,知开封县,为江淮、荆湖、两浙制置发运判官。于是君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宠其使事以监六路,乃以君为监察御史,又以为殿中侍御史,遂为副使。已而还之台,以为言事御史。至则弹宰相之为不法者,宰相用此罢,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至宣州一日,移京东路转运使,又还台为右司谏,知谏院。又为尚书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流内诠。数言时政,多听用。

始君读书,即以文辞辨丽称天下。及出仕,所至号为办治。论议条鬯,人反覆之而不能穷。平居颓然,若与人无所谐。及遇事有所建,则必得其所守。开封常以权豪请托不可治,客至有所请,君辄善遇之,无所拒。客退,视其事,一断以法。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属也,县遂无事。及为谏官御史,又能如此。于是士大夫叹曰:“马君之智,盖能时其柔刚以有为也。”

嘉祐二年,君以疾求罢职以出,至五六,乃以为尚书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犹不许其出。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天子以其子某官某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国某官。夫人某县君郑氏。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阳县归仁乡襄沙之原。

君故与余善,余尝爱其智略,以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尽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终于贵富也。然世方惩尚贤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则君虽寿考,且终于贵富,其所畜亦岂能尽用哉?呜呼!可悲也已。

既葬,夫人与其家人谋,而使持国来以请曰:“愿有纪也,使君为死而不朽。”乃为之论次而系之以辞曰:

归以才能兮,又予以时。投之远途兮,使骤而驰。前无御者兮,后有推之,忽税不驾兮,其然奚为?哀哀茕妇兮,孰慰其思?墓门有石兮,书以余辞。

王介甫赠光禄少卿赵君墓志铭

侬智高反广南,攻破诸州,州将之以义死者二人,而康州赵君,余尝知其为贤者也。

君用叔祖荫,试将作监主簿,选许州阳翟县主簿、潭州司法参军。数以公事抗转运使,连劾奏君,而州将为君讼于朝,以故得无坐。用举者为温州乐清县令,又用举者就除宁海军节度推官。知衢州江山县,断治出己,当于民心,而吏不能得民一钱,弃物道上,人无敢取者。余尝至衢州,而君之去江山盖已久矣,衢人尚思君之所为,而称说之不容口。又用举者改大理寺丞,知徐州彭城县。祀明堂恩,改太子右赞善大夫,移知康州。至二月,而侬智高来攻,君悉其卒三百以战,智高为之少却。至夜,君顾夫人取州印佩之,使负其子以匿,曰:“明日贼必大至,吾知不敌,然不可以去,汝留死无为也。”明日战不胜,遂抗贼以死。于是君年四十二。兵马监押马贵者,与卒三百人亦皆死,而无一人亡者。初,君战时,马贵惶扰,至不能食饮,君独饱如平时。至夜,贵卧不能著寝,君即大鼾,比明而后寤。夫死生之故亦大矣,而君所以处之如此。呜呼!其于义与命,可谓能安之矣。

君死之后二日,而州司理谭必始为之棺敛。又百日,而君弟至,遂护其丧归葬。至江山,江山之人老幼相携扶祭哭,其迎君丧有数百里者。而康州之人,亦请于安抚使,而为君置屋以祠。安抚使以君之事闻天子,赠君光禄少卿,官其一子觐右侍禁,官其弟子试将作监主簿,又以其弟润州录事参军师陟为大理寺丞,签书泰州军事判官厅公事。

君讳师旦,字潜叔,其先单州之成武人。曾祖讳晟,赠太师。祖讳和,尚书比部郎中,赠光禄少卿。考讳应言,太常博士,赠尚书屯田郎中。自君之祖,始去成武而葬楚州之山阳,故今为山阳人。而君弟以嘉祐五年正月十六日,葬君山阳上乡仁和之原。于是夫人王氏亦卒矣,遂举其丧以祔。铭曰:

可以无祸,有功于时。玩君安荣,相顾莫为。谁其视死,高蹈不疑?呜呼康州!铭以昭之。

王介甫大理丞杨君墓志铭

君讳忱,字明叔,华阴杨氏子。少卓荦,以文章称天下。治《春秋》,不守先儒传注,资他经以佐其说,其说超厉卓越,世儒莫能难也。及为吏,披奸发伏,振擿利害,大人之以声名权势骄士者,常逆为君自绌。盖君有以过人如此。然峙其能,奋其气,不治防畛以取通于世,故终于无所就以穷。

初,君以父荫守将作监主簿,数举进士不中。数上书言事,其言有众人所不敢言者。丁文简公且死,为君求职,君辞焉。复用大臣荐,召君试学士院,又久之不就。积官至朝奉郎、行大理寺丞、通判河中府事、飞骑尉。而坐小法,绌监蕲州酒税,未赴,而以嘉祐七年四月辛巳,卒于河南,享年三十九。顾言曰:“焚吾所为书,无留也,以柩从先人葬。”八年四月辛卯,从其父葬河南府洛阳县平乐乡张封村。

君曾祖讳津。祖讳守庆,坊州司马,赠尚书左丞。父讳偕,翰林侍读学士,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特赠尚书兵部侍郎。娶丁氏,清河县君,尚书右丞度之女。子男两人:景略,守太常寺太祝,好书学能自立;景彦,早卒。君有文集十卷,又别为《春秋正论》十卷,《微言》十卷,《通例》二十卷。铭曰:

芒乎其孰始,以有厥美?昧乎其孰止,以终于此?纳铭幽宫,以慰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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